李拾遗腿伤还没好,旋转楼梯再漂亮,他也不能跳上去,只能在一楼窜来窜去。直到他发现这宅子里竟然还有电梯——是员工电梯。
李拾遗开始在一楼和二楼窜来窜去了。但是因为他腿脚不便,有一回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插着白玉兰的花瓶。
管家嘴角抽搐了一下,默默把那个唐代的官窑碎片仔细收好。
李拾遗虽不知道这花瓶的价值,只觉得自己犯了大错,陡然坐立不安,低头,绞着手,说,“对不起。我会赔的……”
这谁赔的起。
管家叹了口气说:“去玩儿吧。”
午后,他在用员工电梯的时候,路过了仆人的更衣室。他听见里面的人悄悄议论,说小少爷昨天打碎的那个唐三彩花瓶是唐代的官窑,有价无市,或者说,价值连城。
“沈先生竟然没有生气……之前有人打碎了先生的笔洗,第二天就被辞退了……”
“那不一样,沈先生一直都很宠爱小少爷……”
“哎呀,赵姐,不用拿那个药了,小少爷最近不用吃药了,拿点维生素就可以了……”
“……”
李拾遗听着更不安了,虽然沈自清说他可以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并且明里暗里表示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李拾遗依然不是很适应,真奇怪,明明这里很好,但有那么一时片刻,他还是会想要回到小城……
他看着自己的手。
突如其来、毫无预兆地成了从十六岁变成了二十岁的自己,有了二十岁的生活和交际,
实际上他之前在打工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长大一些就好了,可以不用这么累了,但是真的如愿以偿了……不管是和沈松照的婚姻,宋京川的纠缠,外加……呃,婚内出轨沈自清?他的成年人生竟然,相当猎奇,甚至有点荒谬。
他喜欢一个人就会坚定不移地喜欢一个人,他也不会脚踏三条船,在三个男人之间周旋,他是爱点钱,但这是应当的,他从来不标榜过自己是不爱钱的那类人。他答应了沈自清的求婚,与其说是在顺从自己的心,不如说是在证明什么……证明自己长大了,能如鱼得水地去决定自己的人生了,还是证明十六岁的自己会比十九岁成年时候的自己做得更好?李拾遗不知道。
但他为此努力适应着新环境,适应着身边的沈自清,他不断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很不错的未来了,但当他完全置身于此,就像置身于一场陌生的梦境,成群结队的家仆,彬彬有礼的管家,昂贵的华服,这里随便一个摆件都够他打工几十年年……一切都很好,但太好了,反而让十六岁的李拾遗变得十分违和,甚至格格不入,以至于他想起在沈自清面前卖戒指这件事,都隐隐感到羞愧和不堪。
这种感受并不好,以至于他开始觉得长大有点累,明明前不久,他还在盆里洗着快褪色的蓝色校服,夏季的一场暴雨,让放在没有遮挡阳台上的搪瓷盆里叮当作响,校服怎么也晒不干……但他那时候只用想着上学、赚钱和谋生,他顺从自己的心,不用对任何人感到负疚和亏欠。
——那他现在没有顺从自己的心吗。
他很想要……想要很多的钱啊。
那他真的——喜欢沈自清吗?
天外一道白光闪过,照得李拾遗脸色发白,一声霹雳轰然炸响,李拾遗后退半步,左脚踩在地上,陡然间疼得他头皮发麻,惨叫了一声,住家阿姨立刻过来扶住了他,“诶小少爷!!快坐下……”
有人服侍他,给他肿起的左腿换药。
李拾遗不知所措地看着小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来回摇晃,它明明生长在花园里,有那么多人照顾,可他竟觉得它似乎有点痛苦。
……
沈自清晚上回来,发现李拾遗就在门口等他,见他回来就一跳一跳的过来。接过了他的西装搭在了架子上,沈自清有点诧异,又感到一阵熨帖。吃晚饭的时候,李拾遗眼珠子左看看,右看看。就是不看沈自清。
李拾遗晚上去书房找沈自清,看见管家把碎片放在沈自清书桌上,他瞧不清沈自清的神色,等管家走了,他才怯怯露头。
沈自清见他鬼鬼祟祟,有点失笑,叫他进来。
李拾遗说:“这个,是我打碎的……这个、是不是很贵呀?”
他说话的时候,偷偷瞄沈自清的脸色。
沈自清知道他今天为什么献殷勤了,一时失笑,摸摸他的头,说:“不是很贵。我听说你今天腿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