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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堂课 良药苦口不伤感情(第4页)

来看下面的事例:

莉雅聪明漂亮,受过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平价百货公司”的成衣部担任助理采购员。她的老师在介绍信里给她的评价很高,说她有进取心、天分和热忱,一定会成大事。然而,莉雅并没有取得辉煌的成就,她只做了八个月就改行了。有人问她的上司:“到底是怎么回事?”

“莉雅确实是个好女孩,而且个性又好,”他说,“但是她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是什么啊?”

“哼!她进的货总是些她自己喜欢、顾客却不喜欢的东西。她总是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式样、颜色、质料和价钱,而不是针对专程前来的顾客所喜欢的标准选购。当我提醒她有些货品可能不合顾客口味时,她就说:‘喔!他们一定会喜欢的。那还用说吗?连我自己都喜欢呢。它一定很畅销……’”

莉雅女士的家庭环境很好,她的教养使她太过讲究。她无法以中低收民众的眼光去评论服装的好坏,所以进货的服装都不适合平价公司的顾客。

因此,了解对方到底需要什么,才能说服他!你如果要劝说一个人儆某件事,在开口之前,最好先问问自己:“我怎么样才能使他愿意去做这件事呢?”

一位教授在他的的书中写到:“行动是由我们的基本欲望所产生的。对于想要说服他人的人,最好的建议是:无论在商业、家庭、学校、政治中,都要先了解对方某种迫切的需要。若能做到这点就可左右逢源,否则势必到处碰壁。”

卡耐基说,他经常去钓鱼,他说:“我喜欢吃香蕉,喜欢吃草莓,但我钓鱼的时候不会把香蕉和草莓放在渔钩上,因为鱼喜欢吃蚯蚓。”威森为一家专门替服装设计师和纺织品制造商设计花样的画室推销草图,一连三年,威森先生每个星期都去拜访纽约一位著名的服装设计师。

“他从不拒绝接见我,”威森先生说,“但他也从来不买我的东西。他总是很仔细地看看我的草图,然后说:‘不行,威森,我想我们今天谈不拢了。’”

经过l50次的失败,威森终于明白自己过于墨守成规;于是他下定决心,每个星期抽出一个晚上去研究做人处世的哲学,以发展新观念,创造新的热忱。

不久,他就急于尝试一项新方法。他随手抓起六张画家们未完成的草图,冲入买主的办公室。“如果您愿意的话,希望您帮我一个小忙,”他说,“这是一些尚未完成的草图。能否请您告诉我,我们应该如何把它们完成才能对您有所帮助?”

这位买主默默看了那些草图一会儿,然后说:“把这些图留在我这儿几天,然后再回来见我。”

三天以后威森又去了,获得他的某些建议,取了草图回到画室,按照买主的意思把它们修饰完成。结果呢?全部被接受了。

从那时候起,这位买主已订购了许多其他的图案,这全是根据他的想法画成的——而威森却净赚了l600多元的佣金。“我现在明白,这么多年来,为什么我一直无法和这位买主做成买卖,”威森说,“我以前只是催促他买下我认为他应该买的东西。我现在的做法正好完全相反。我鼓励他把他的想法交给我。他现在觉得这些图案是他创造的,确实也是如此。我现在用不着去向他推销,他主动会买。”

因此,倘若我们能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就很容易发现别人所思所想、所喜所忌。遗憾的是,我们总习惯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总是想我想怎么做,我想怎么干,实际上在人际交往中应该考虑跟你打交道的人,他在想什么,他想做什么。所以,劝说别人的有效途径,就是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了解别人的态度和观点。而一味地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作争辩,往往只会陷于顶牛抬杠的境地。

【为人处世妙语】:在我们试图说服别人的时候,只有先努力探询对方的希望和愿望,才能最终顺利达成自己的目的。

远离无谓的争辩

如果你争强好胜,喜欢与人争辩,以反驳他人为乐趣,或许能赢得一时的胜利,但这种胜利毫无意义和价值,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

——戴尔·卡耐基

世界上有许多不愉快都是由无意义的争辩造成的。我们经常会见到为了某件很平常的小事,争辩的双方针锋相对、舌剑唇枪,都极尽所能地用恶毒狠辣的语言去刺痛对方的心灵,即便是旁听者也会感觉无限的痛苦。这种争辩所致的慢性精神折磨远比用刀子杀人要残酷得多。

这里所说的争辩并不是人们对于不同观点、意见的商榷和讨论。为求得一个问题的正确解决,大家理智而平和地阐明各自的想法和建议,最后以正确的理论和结果达成共识是高层次的思想交流,这种交流在圆满解决问题的同时,双方的感情也增进了。而无谓的争辩则完全不同于此,是由于情绪的冲动而引发的,争辩者没有平定的思想界限,即使理不直,气也很壮,只想用压迫的手段和犀利的语言令对方屈服,令对方感到沮丧,令对方内心很受伤,自己便也满足了好胜的虚荣。

好胜本来是一种高尚的品格,好胜心会激发人们去竞争、去奋斗、去成功。但把好胜心体现、运用在争辩当中反而是一种低劣心态的表现。有益的争论和商讨,胜方的结果是由客观事理所决定的;无谓的争辩和交恶,胜方的结果却完全是由主观意向驱使。所以争辩的双方没有真正意义的胜者。富兰克林说过:“从争辩中所获得的胜利,不仅没有益处,而且会破坏情谊。”让你把无意义的胜利和有意义的情谊进行比较,你会选择什么呢?争辩不仅使个人的精神、时间、身体、形象蒙受莫大的损失,更可怕的是由此带来的家庭不安宁、社会不和谐、局势不稳定的影响和结果。为了一句话而引发的血案在我们身边并不罕见,许多罪恶都源于口水之战、口舌之争。

其实争辩是可以轻易避免的,凡是喜欢争辩的人无非想显示他的能力和势力,以突出他的自尊与自大。与这样的人相遇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不屑与其争辩是非,不管他的意见多么愚蠢、多么浅薄,都一笑而过,即使知道他有向你进攻的企图,你的礼貌和清高也会使他的攻击策略自行抵消,无以发挥,而你的精神也不会在争辩中损耗,这时你才是聪明的赢家。

卡耐基说过,一场无谓的辩论终了,赢家和输家都是失败的:因为10次有9次中那些辩论的人会更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使你有幸赢了对方,结果也不会令人愉快。因为你伤害了他的自尊,此后就甭想从他那儿得到任何拥护和支持。

然而,现代人有一种普遍性的“常见心理”——喜欢与人狡辩。在这种心境下,人们把无理的事情说得似乎很有道理,用虚假掩埋真相。任何事情都有人说好说坏,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人找出无数种方法来讨论、赞扬、批评、争辩。

人际关系中最忌讳的就是与人争辩,由于每个人的背景、习惯、生活、知识、经验、年龄、心态、价值观不同,自然会时常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即使面对同一件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在常理之中。譬如:两个人被关在同一所监狱,通过同一扇窗户往外看,一个人看到的是坟墓,另一个人看到的却是星星……于是,我们便常常为此和他人争辩,以阐释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但是没有人能从争论中获胜,没有人会从争论中赢得朋友。

19世纪时,美国一青年军官个性好强,喜爱与他人争辩,经常和同僚发生激烈的争执。因此林肯处分了这位军官,并说了一段极具哲理的话语:“大凡成功之人,必不偏执于个人成见。与其为争路而被狗咬,毋宁让路于狗。因为即使将狗杀死,也不能治好被咬的伤口。”

的确如此,假如我们遇到一个无知的人,怎么能用争辩换取胜利呢?假如我们赢得对方,把对方的观点攻击得体无完肤,那又能怎样呢?

人生的意义在于幸福和快乐,而幸福和快乐的本身在于传播幸福和快乐,每个人都有义务把这种幸福和快乐的言行无限制地复制下去。虽然人们的自由是不可剥夺的,但社会拥有自己独特的游戏规则,对待各自不同的言行和意见,我们应该多点理性的宽容,学会认同懂得欣赏,尽量减少或避免感性的争辩。

生活中,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做事风格,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处事习惯,所以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当大家的观点不一致时,我们要多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样就可以避免无意义的争辩。

“以爱解仇,仇必消之;以恨止怨,怨则深矣”。真理是不可泯灭的,真理也绝不会因为意气冲动而有所改变,真理更不可能由于争辩的胜负而归结于某个人。能够不作无谓的争辩,你离真理就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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