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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佛教与公益事业(第2页)

[4]又名塔婆、浮图、浮屠、佛塔,俗称宝塔,是一种高耸的佛教建筑,它的概念和形制源于印度的率堵坡。窣堵坡是供奉佛陀的舍利和遗物的建筑物,也是佛塔的一种。

[5]一种利用水力产生动能以舂米、制粉的设备。中国人是以米食为主的民族,在工业未发达的时代,农村均靠人工舂米,不但费时又费力。唐宋时,寺院开始附设碾米工厂,如明州天童寺有水碓硙的设置;台州的惠安院、楞伽院也各有设置。由于寺院有碾硙设备,不但方便了寺院本身,也嘉惠当地的民众,增加农业经济的价值。

[6]于北魏时由沙门统昙曜奏请文成帝所设置。这是藉着佛教的教化与督导,使叛乱重犯、俘虏和投降者身心有所寄托,此举不但增加寺院的人力,同时狱囚们在寺院里接受佛法的熏陶及僧尼的感化之后,常能痛改前非,达到净化人心的效果,不仅消除了民怨,也解决了国家社会的经济问题。此一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奴隶的解放运动。

[7]北魏年间,昭玄都统昙曜奏请文成帝在州镇设立“僧祇户”的制度,即:每逢丰收年,由人民以谷物六十斛(唐制为三千六百升)缴纳僧曹公署(管辖寺院的总机关,如同现在的佛教总会),以备饥荒时赈济饥民之用;缴交谷子的民户就称为“僧祇户”,其所缴的谷子则称为“僧祇粟”。这些僧祇粟储存下来,若遇荒年,可供赈灾之用,待丰收年时,再归还寺院,平时则加以活用,作为资助平民之用。这是为救济饥民而设立的制度,类似今日的农会、合作社的性质。

[8]南北朝开始,寺院设以资贷财务,供人民周转之需的金融机构。《续高僧传·僧稠传》记载:“北齐文宣王,敕送金钱和衣服与僧稠,令在寺中置库以纳,使之供为寺中常费或其他。”在隋、唐、宋朝时期,此寺库的设置仍继续流传。宋朝时曾改为“长生库”,及至元朝则称为“解典库”,即是将百姓拿来质押的典当品,收集纳之于寺库,类似今日的“当铺”。

[9]与寺库性质类似,为唐朝化度寺信行禅师所创设,其设置的目的有三:救济贫民、社会经济的流通、寺院中修道资粮的储备。

[10]设于那烂陀寺内,为印度的佛教大学,僧徒常达万人,修学大乘及小乘十八部、吠陀、因明、声明、医方、术数等。

[11]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设置十六种“无尽藏行”的制度,劝化信徒施舍钱粮,而由寺院库藏,再布施或借贷给贫苦信徒。

[12]由僧之唱和,分配亡僧三衣等物。又亡僧生前若负债,或为给付疗养、丧葬等费用时,一般皆由维那预先评定遗物价格,集合僧众而竞售让渡之,称为估唱、提衣、估衣,或称卖衣。

[13]此风源自印度,据有部毗奈耶卷二十二出纳求利学处的记载,比丘为修补伽蓝而接受无尽施物,然因佛陀曾禁止比丘转售施物,遂将受施之物置于房库中,后施主发现寺院未作修缮,即有所责难,比丘将此事禀告佛陀,佛陀遂指示:若为修补伽蓝,可将无尽施物辗转生利。

[14]又作频婆娑罗王,佛世时的摩揭陀国王,为西苏纳加王朝的第五世。

[15]智者,即天台智大师的德号。隋开皇十一年(591年),晋王杨广从智受菩萨戒,赐智者德号。善导,唐代僧,号终南大师,谒见道绰,修学方等忏法,又听讲《观无量寿经》。此后专事念佛,笃勤精苦,遂得念佛三昧,于定中亲见净土的庄严。

[16]见《梁书》卷三“帝本纪”:“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者,郡加收养,赈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尤穷之家,勿收租赋。”

[17]即福舍。为供应旅人及贫者所使用的宿舍。在印度各处皆有设置此种宿舍的风俗,以方便一般人使用。《大唐西域记》卷四“磔迦国”条载,此国已往多设有福舍,以供给贫匮者,或施药品,或施食物等,令行旅无虞匮乏。又同卷“秣底补罗国恒河门”条载,常有远方数百千人集于此地澡濯,乐善诸王遂建立福舍,以供大众之需。于印度境外的劫盘陀国亦有此类设置。此外,于《杂阿含经》卷三十六、《十诵律》卷十二等,则称此类宿舍为福德舍。

[18]阿育王时,有一比丘因病求药而不得,王乃于国中四城门边建药藏之库,施药与一切生病比丘,中国则始建于东晋。

[19]《南齐书》卷二十一《文惠太子》条:“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道,立六病馆,以养穷民。”

[20]收容贫苦残疾、无所依靠之人。后世亦有泛称养济院为悲田院者。

[21]即救济院,专门收容老幼残疾而无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及《唐会要》的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的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改为福田院。

[22]又作无遮大会、五年功德会、五年会。佛陀入灭后百年顷,阿育王始设此一期会,系由王者或诸侯群臣,每五年一回,以盛筵扩大布施僧众的大集会。一度盛行于印度、西域等地,大会多行于春季,会集远近诸僧,而行种种供养,会期最长达三个月。

[23]宋代以前,仅有私人或官方出面义葬流民,并无制度化。宋以后,政府设置公共坟场,并予以制度化,由僧侣主持,称为漏泽园,有其固定的管理办法。但在兵灾战乱或疫疠流行时,无法发挥功能,所以某些州县为了因应需求,另设有义冢,并请僧侣主持,如建炎二年,金兵南下,建康死者达十分之四,叶梦得乃召集华藏寺、能仁寺、保宁寺、清凉寺等僧侣,共筑义冢八所,掩埋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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