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魔蝎小说>陈伯吹作品集 > §2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第1页)

§2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第1页)

§2.“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

从上述对陈伯吹三篇主要论文的介绍与引述中可以明显的看出,陈伯吹十分重视儿童文学作品的教育意义,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引导人。陈伯吹对此也供认不讳。早在1980年写《蹩脚的“自画像”》时,他就表白过:“我的儿童文学观点,往往是从教育的角度出发的。”这不仅仅是作为教师出身与编辑职业的陈伯吹的个性,也是陈伯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对儿童文学认识的共同,或者说是“主旋律”。1982年出版的两部《儿童文学概论》都认为:“儿童文学是根据教育儿童的需要,专为少年儿童创作或改编”的文学作品,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教育、知识教育的工具之一。”并且强调指出:“世界各国都一样,只有社会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儿童教育需要用儿童文学来作为教育工具的时候,儿童文学才应运而生,从文学中派生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儿童文学理论家贺宜也强调“儿童文学与儿童教育是不可分的。儿童文学有个教育性的问题,但是儿童文学较之其他文艺在这方面特别显得重要”,因为它的读者对象正是受教育的儿童。儿童文学作家鲁兵则提出了“儿童文学是教育儿童的文学”。

对于上述说法,自然也有人提出异议。如早在70年代末思想解放之风刚刚吹起之时,茅盾就曾提醒过,不宜对儿童文学的教育功能作过分狭隘的理解:“解放以后,从事儿童文学者都特别注重于作品的教育意义,而又把所谓‘教育意义’看得太狭太窄,把政治性和教育意义等同起来,于是就觉得可写的东西不多了,这真是作茧自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金近也认为:“多年来,我们对儿童文学的教育意义有些强调过分了。”儿童文学作家刘崇善则明确指出:“强调儿童文学是教育儿童的文学,如同儿童文学创作中强调所谓针对性是一回事。这种观点是对儿童文学功能作了片面的狭隘的理解,只要求作品对儿童所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编选的故事加以顺利的解决,并不重视作家应该反映生活的真实,努力塑造艺术形象的问题。”在1984年6月16日至29日于石家庄召开的全国首次儿童文学理论座谈会上,“儿童文学与教育的关系”也成为会议的中心议题之一。座谈的结论是:儿童文学要有教育作用是没有疑问的。但过去在“左”的影响下,对“教育”的理解十分狭窄,往往看成了“教训”和“说教”的同义语;而“教育作用”又往往被看作仅仅是指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的作用。因而,继续把儿童文学说成是“教育儿童的文学”和“教育的工具”,这种提法就有较大的弊病,容易“把儿童文学的教育作用孤立起来强调,既不能说清楚文学艺术的全部功能,也不能把艺术的教育和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加以准确的区别,因而容易忽视艺术的特点,妨碍艺术质量的提高。实际上,‘教育儿童的文学’和‘教育的工具’这两个口号是在50年代受了‘左’的影响而提出来的,因此今后不宜再重复使用”。

对“工具说”的否定,可以说没有遇到什么反对,就很快进入“儿童文学要不要有教育作用”、“应当给孩子们以什么样的教育”以及“应当怎样实施和体现这种教育作用”的讨论上来。与此同时,理论上出现了过于淡化乃至否定儿童文学的“教育作用”的意见,在创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淡化主题、为趣味而趣味的作品。在这一新形势下,陈伯吹以一个作家的艺术良心和作为儿童文学家的社会责任感,写下了《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一文,发表在1987年6月4日的《解放日报》上,文章不长,全文如下:

文学的高贵处,不仅在于让读者全身心地获得愉快的美的享受,更重要的在于以先进的思想启示人生道路,促使人作出道德范畴内的高尚行为,推动社会前进。

从文学派生出来的儿童文学,在教育作用方面,理应要求得更严格、严肃些。尽管两者同样是文学,然而它们的读者,毕竟在年龄上、文化程度上存在着差距。这个跨度还不小,从托儿所到幼儿园,从小学到初中,各个年龄阶段的“年龄特征”问题,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属于心理的,作家都必须作细致的、深入的分析研究,然后才能够恰到好处地创作适应少年儿童的阅读欣赏能力、理解消化能力、乃至于心理上产生效应的承受能力的作品,所谓“因材施教,因人制宜”,求得具有针对性的文学教育的最大满足和最大效益。

近年来,儿童文学领域里涌现了不少好作品,其主流应该说是好的。但也无可讳言,儿童文学中的某些作品,特别是某些年轻作者的作品,也出现了一些错误倾向。如居然面对着情窦未开的少年儿童拔苗助长式地描写爱情的萌芽,宣扬所谓少男少女的朦胧爱情。性态文学虽未敢大胆进门,而荒诞的武侠小说则早已沾上了边。创作上出现如此不正经低调,一些人在理论上又有意识地写得拗口难懂,故弄玄虚,大量抄摘非必要的、不恰当的自然科学、哲学与美学上的词语,借以自炫高深,卖弄笔头,毫不以儿童为念,不为小读者身心着想。

令人最是难以容忍的,还将“五爱品德”、“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德、智、体、美、群等等的题材,逼入冷宫,蒙上“过时货”、“老古董”的恶名。一些人公然宣称由于作品重视教育性,就束缚破坏了文学的艺术性。其然乎?其不然乎!

显然,这未免是欺人之谈。作家若不反思自己深入生活不够,文学修养不够,因而艺术手段不强,致使作品干枯乏味,却埋怨到教育性头上来,岂不是“张冠李戴”了吗?文学的实质与功用,即在于“团结人民,教育人民”啊。

一个从事儿童文学的作家,难道可以不慎重其事地考虑到读者对象问题、立场态度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少年儿童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长思想的成长时期,可塑性大,纯洁易染,而又先入为主,是人在一生中最宝贵的学习阶段。作为精神粮食的儿童文学,既要营养丰富,又要味美可口,绝不能羼杂一颗稗子,何况还要渗进些鸦片;儿童文学创作和儿童文学研究,乃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情,大工程!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怀有艺术良心的作家们,能忘记自己的工作对象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三亿五千万可爱的少年儿童吗?!

在1988年6月发表的《儿童文学与儿童教育》中,陈伯吹又重申了“文学即教育”的观点:

尽管文学与教育,在精神文明世界中分属两个范畴,但是如果打个“跛了脚的”譬喻来说,如同长在人体上的手和足,名义上分别是上肢和下肢,实际在行动上随时随地协同一致,相辅相成的。所以从广义过火点儿来说,似乎也可以这么理解:“文学即教育”;特别在儿童文学的实质上透视,就是如此。

陈伯吹的文章发表后,马上引起了青年研究者刘绪源、方卫平的批评。就在《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发表一个月后,7月21日,刘绪源写下了《对一种传统的儿童文学观的批评》,全文发表在1988年第4期的《儿童文学研究》,对陈伯吹的文章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评。刘文开篇写道:

我不同意这样一种概括:儿童文学是“教育儿童的文学”。

文学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文学的功能究竟何在?我们的文艺理论对这些最基本的文艺问题的研究探讨,无疑是很不够的。从中可见基础理论建设的薄弱。而儿童文学的基础理论尤其薄弱。对于目前一些儿童文学新作的截然不同的看法,对于儿童文学的创新和发展趋势的完全相反的评价,倘若仔细剔抉、辨析,我以为都可以在芜杂而贫瘠的基础理论的土壤中找出根子;而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也有待于基础理论的土壤变得丰厚,有待于在丰厚的土壤上长出根底扎实的乔木,繁衍起铺地接天的长春藤。

陈伯吹同志也是将儿童文学视为“教育儿童的文学”的,他的近作《卫护儿童文学的纯洁性》中,则集中体现了这种传统的儿童文学观与儿童文学创作实践的格格不入,体现了观念自身的内在缺陷。

陈伯吹同志的文章虽短,牵涉到的问题却很多,一时难以一一清理。本文拟先就两个最基本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儿童文学的审美作用与教育作用的关系;

二、儿童文学是不是一种净化了的文学。

文学的高贵处,不仅在于让读者全身心地获得愉快的美的享受,更重要的在于以先进的思想启示人生道路,促使人作出道德范畴内的高尚行为,推动社会前进。

——这是《卫护》一文开头的话。很显然,陈伯吹同志是将文学的审美作用与教育作用相并列的。事实上也不是真正的并列,而是后者重于前者,他以“更重要”三字作为两层意思间的递进。这就完全符合了“教育儿童的文学”这一基本定义。

刘文接着从文艺理论关于文学的审美作用、教育作用和认识作用三者关系来展开分析,指出:“文学的审美作用与教育作用、认识作用,其实并不处在同一个平面上,三者决不是并列的”:

文学的作用,首先必然是审美作用(甚至可以说,文学的作用只能是审美作用)。只有经历了审美的过程,只有在审美过程中获得了内心的悸动和愉悦,这种心理的变化才有可能转化为其它,比如,转化为一种新的认识眼光或认识能力,转化为一种类似于教育的效果。也就是说,只有以审美作用为中介,文学的教育作用与认识作用才有可能实现。既然是“中介”,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中间层次,而是必须由此过渡的中项,是连接文学作品与教育作用或认识作用的“独木桥”。只有从文学审美这座“独木桥”上走来的认识与教育,才是真正属于文学的,可以区别于一般的认识与教育的。如果离开了文学的审美作用,想不经过心灵的悸动,直接从作品中得到一点先进思想,学习一些先进事迹,抄录几句豪言壮语,那么他就并没有把文学当文学,因为这一切完全可以从别处获得(其实更应该也更容易从别处获得)。同样,如果一部作品确实具备了很强的教育作用,但却不具备审美作用,那么它可以作为政治的(或其它的)教材,却断不可充作文学。

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