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紫宝石一样漂亮的眼珠流露出惊恐又强逞凶狠的情绪。
“咕咕!”
“走,小骨,我们先回家。”黎霁月招呼小骨。
路边的男人不能捡,但可爱的“小兔子”还是可以照顾一下的。
好歹是一条生命。
回到家,黎霁月先在浴缸里放了浅浅的一层温水,然后小心地将“兔子”放进去擦洗。
很快,随着浴缸水变得浑浊,“兔子”也终于露出了真容。
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软萌生物,耳朵也是粉粉的,耳尖带着精致的金色卷曲装饰,圆溜溜的紫色眼睛透着无辜感。
虽然身上的皮毛湿哒哒的,但依旧能看出是一只很可爱的超凡生物。
黎霁月用毛巾将这只“小兔子”的水擦掉,又用低档的吹风机吹干它的毛发。
很快它的绒毛就变得蓬松柔软起来,尾巴像是一团云朵。
黎霁月没忍住,狠狠地摸了一把。
“咕咕!”
本来被暖风吹得舒服到眼睛都眯起来的“小兔子”顿时叫了起来,圆眼睛控诉地盯着人类。
“抱歉。”黎霁月很不走心地道歉。
可恶!她还想摸!
见它还挺精神,不像是受了什么重伤的样子,加上刚才给它洗澡时并未在身上发现什么淤青或血痕,黎霁月也不打算将它送到宠兽诊所。
是的,宠兽诊所。
镇子上并没有宠兽医院,只有一家很小的诊所,诊所的老板并不好相处,而且医术也并不好,只要不是简单的皮外伤,他都不会治。
这只“小兔子”多半是埋在泥水里太久了,所以失了力气。
想到这,黎霁月从厨房里取来一些蔬果放到“小兔子”的面前。
不等黎霁月问一句“吃吗”,“小兔子”突然像是有了力气,忽地扑到碗前,将大半张脸都埋进了吃的里面,腮帮子很快动个不停。
“咕咕,咕咕,咕咕……”
它边吃还边发出满足的叫声。
趁它吃着饭,黎霁月打开终端对准它拍了个照进行识别。
很快,一道电子女音进行了播报。
“棉绒兔:水系超凡生物,性格软萌胆小,害怕的时候会将头埋入土里隐藏自己。”
黎霁月面色古怪。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咕咕!”
听到声音,棉绒兔抽空将脑袋从碗里抬起来,凶巴巴地瞪了一眼人类。
不等黎霁月反应,旁边抱着木枝的小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了一下棉绒兔。
“骨骨!”
不准凶月月!
“咕咕……”
棉绒兔害怕地将脑袋埋进了碗里。
才反应过来的黎霁月哑然失笑,然后摸了摸小骨的颅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