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反抗。
虽然对里昂来讲很微弱,但它確实在反抗!
控制这头奔跑者,比控制十头普通行尸还费劲。
“这他妈的……什么新品种?”
莫尔端著枪,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
他用枪口捅了捅那头行尸的脑袋,那东西的身体晃都没晃一下,但喉咙里却发出了一阵阵威胁性的低吼。
“老大,这玩意儿是不是吃了火药,挺有劲啊。”
里昂没理会他的贫嘴。
他走到那头行尸面前,伸出手,捏住了它的下巴,强行让它抬起头。
近距离观察,他才发现了更多的不同。
它的肌肉,不是普通行尸那种松垮腐烂的样子,而是紧绷著,充满了爆发力。
即便是在静止状態下,那些腐烂的皮肉下的肌腱都还在微微抽动。
它的眼睛。
也不是普通行尸那种浑浊空洞,而是一种暴虐的暗红色。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捕食慾望了。
“瑞克,你看它的腿。”
里昂沉声说道。
瑞克走上前来,顺著里昂的目光看去。
那双腿的肌肉线条,甚至比他这个活人还要清晰,小腿上那些隆起的肌肉块,简直像铁块一样坚硬。
这他妈的哪是行尸?
这分明是一头披著人皮的猎豹!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瑞克的声音里带著一丝懵圈。
“我估计,这东西的爆发力,比奥运会冠军都强。”
“我们完了,”格伦在一旁发出了绝望的呻吟。
“如果所有的行尸都变成这样,我们还玩个屁啊!”
“闭上你的乌鸦嘴!”
肖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但他自己的心也沉了下去。
格伦说的是实话。
他们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行尸的行动迟缓,给了他们足够的反应时间。
那些行尸走路都不稳当,全身腐烂,甚至一阵风有时候都能给它们吹个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