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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士革(第1页)

过了底格里斯河,路又变成了戈壁,但这一次的戈壁和之前的不太一样。路两边偶尔能看到橄榄树,灰绿色的叶子在风里沙沙作响,树干扭曲着,像老人的手。沈念祖不认识橄榄树,他问顾元亨那是什么树,顾元亨说可能是枣树,但赵知远从《坤舆万国全图》的附注里找到了答案——油橄榄,西洋人的一种果树,果实可以榨油。

“榨出来的油能点灯吗?”沈念祖问。

赵知远想了想:“应该能。也能吃。”

沈念祖想象不出果实的油是什么味道。他吃过的油只有猪油和菜籽油,猪油是白的,菜籽油是黄的,橄榄油是什么颜色?他不知道。但他记住了“橄榄”这个名字,觉得好听,像是一个姑娘的名字。

走了大约半个月,戈壁上渐渐有了绿色,不是那种一丛一丛的、灰扑扑的绿色,而是一片一片的、鲜活的、铺展开来的绿色。橄榄树越来越多,中间还夹杂着一些沈念祖不认识的树,有的开着白色的小花,有的结着青色的果子。空气里有了一种潮湿的、温润的味道,不像戈壁上那样干燥呛人。

“快到大马士革了。”顾元亨说,声音里有种按捺不住的兴奋。

沈念祖不知道大马士革是什么地方,但他从顾元亨的语气里听出了——那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一个他应该记住的地方。

他记住了。

大马士革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沈念祖以为自己看到了海市蜃楼。

城很大,比他见过的任何城都大。不是北京那种方方正正的、被城墙箍得紧紧的大,而是一种铺展开来的、像是从地里面长出来的大。绿色的花园和白色的房屋交织在一起,像一块巨大的绣品,从山脚下一直铺展到天边。无数的尖塔从这片绿色和白色中刺出来,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有些是金色的,有些是蓝色的,有些是白色的,像一片彩色的石笋。

“天方夜谭。”顾元亨喃喃地说,“真的一千零一夜。”

沈念祖听不懂,但他看得呆了。

他们走近城门的时候,沈念祖发现这座城没有城墙。不是城墙被拆了,是根本就没有城墙。城市直接从田野里长出来,田野和城市之间没有任何界限。橄榄树林变成了街道,葡萄园变成了广场,果园变成了集市。一切都是渐变的,柔和的,不像他见过的任何城市。

北京有城墙,高大的、厚实的、把人关在里面的城墙。西安有城墙,嘉峪关有城墙,喀什有城墙,伊斯法罕有城墙,巴格达有城墙。所有的城都有城墙,把人围在里面,把外面的人挡在外面。

大马士革没有。

沈念祖站在城门口——其实没有城门,他只是站在一条路变成街道的地方——忽然觉得这座城不像一座城,像一个巨大的、敞开怀抱的人。

他牵着大福,走了进去。

大马士革的街道比伊斯法罕的还要宽,还要直。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但和别处的店铺不一样——别处的店铺是石头砌的,方方正正的,冷冷冰冰的;大马士革的店铺是木头和砖混搭的,门面装饰着繁复的雕刻,有几何图案,有花草纹样,有弯弯曲曲的文字,像把一座小小的花园刻在了门楣上。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各样的气味。有烤羊肉的香味,有新鲜面包的麦香,有蜂蜜的甜味,有玫瑰水的花香,有咖啡的焦香,有香料的辛辣——沈念祖闻到了桂皮、丁香、豆蔻、胡椒,还有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陌生的、神秘的气味。这些气味搅在一起,在他鼻子前面织成了一张看不见的网,把整个人裹在里面,让他觉得不真实。

“咱们找个地方住下。”顾青说,他的肚子已经开始叫了。

他们找了一家客栈。客栈不大,但很干净,院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喷泉,水从石雕的狮子嘴里流出来,哗哗地响,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碎银似的光。沈念祖蹲在喷泉边,把手伸进水里,水很凉,凉得他打了个哆嗦。

店家和顾元亨谈好了价钱,六个人,两匹骆驼,住三天,多少钱。沈念祖没有去听价钱,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钱的事都是顾元亨在张罗。他只知道顾元亨从怀里摸出一块银子的时候,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心疼钱,是因为银子快用完了。

沈念祖照例先把大福和小福牵到牲口棚,卸下褡裢,扛进屋里,放在床铺最里面。然后他回到牲口棚,给骆驼喂水喂草料。大福喝完了水,用脑袋拱了拱他的肩膀,像是在说:辛苦了。

沈念祖拍了拍它的脖子。

“你才辛苦。”他说。

大马士革的集市是世界上最大的集市。

这不是沈念祖说的,是顾元亨说的。顾元亨说,大马士革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商路的交汇点,东边的丝绸、瓷器、茶叶,西边的玻璃、金属、呢绒,南边的香料、宝石、象牙,北边的皮毛、木材、奴隶,都在这里交易。这里的人见过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也见过世界上所有的人。

沈念祖在集市里走了一天,什么都没买,什么都没卖,只是看。他看见了一个波斯商人牵着一头白色的骆驼,骆驼背上驮着整匹整匹的丝绸,丝绸上绣着他从没见过的图案——不是龙,不是凤,不是缠枝莲,是一些弯弯曲曲的、像藤蔓一样的线条,但他觉得好看,好看得让他挪不开眼。

他看见了一个埃及来的小贩,蹲在路边卖一种金黄色的、像虫子一样的东西。他凑过去看了看,发现那不是虫子,是某种植物的花蕊,用蜂蜜腌过的,甜丝丝的,嚼在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清香。陆禾买了一把,分给大家吃,沈念祖吃了两颗,舍不得再吃,把剩下的揣进怀里。

他看见了一个穿黑袍的老人,坐在集市角落里的一张小凳子上,面前摆着一摞一摞的书。不是《永乐大典》那种卷轴装的书,是西洋式的、方方正正的、用皮面封起来的书。沈念祖蹲下来,拿起一本翻了翻。纸是淡黄色的,比宣纸厚,比宣纸糙,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文字,还有一些他看不懂的图表。

老人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什么。沈念祖听不懂,摇了摇头。老人又换了一种语言,他还是听不懂,又摇了摇头。老人又换了一种,他依然听不懂。老人换到第四种语言的时候,沈念祖终于从对方的口型和手势里隐约猜出了一个词——拉丁语。那是汤若望那封信上用的文字。

他摇了摇头。他不认识拉丁文,一个字都不认识,但他会念那封信上的名字——冯·贝格,美因茨。他把这个名字念给老人听。老人眼睛亮了一下,说了很长一段话,语速很快,像是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沈念祖一个字都听不懂,但他从老人的语气里听出了一种东西——不是惊讶,不是好奇,是——确认。像是老人等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

老人从身后的包袱里翻出一本书,翻开,指着一页上的插图给沈念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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