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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班后排的日子(第1页)

晃完高一,分科我毫无悬念选了文科。不是因为我文科好,也不是因为我喜欢文科,就是觉得文科简单,不用学物理化学,不用算那些头疼的公式,背背书就能应付考试,逃课也不容易落下进度。

进文科班那天,我站在教室门口差点笑出声——放眼望去乌泱泱全是女生,密密麻麻的辫子、花花绿绿的衣服,零星几个男生凑在角落,像珍稀动物一样,整个班活脱脱一个“女儿国”。我大概数了数,全班五十多个人,男生只有七个,剩下全是女生。我当时就乐了,心想这两年的日子,肯定特别舒服。

班主任是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姓陈,说话温温柔柔的,连批评人都像念散文,完全没了以前初中班主任拍桌子骂人的气势。他站在讲台上,推了推眼镜,说“以后大家就是同学了,要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语气软得像棉花。我当场就知道,这两年的逃课生涯只会更顺风顺水。

我主动选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风水宝地,方便上课溜号、下课翻窗去操场。阳光好的时候,还能趴在桌子上晒晒太阳,睡个午觉,特别惬意。同桌是个戴黑框眼镜的男生,人送外号强哥,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像个学霸,结果抽屉里塞的全是盗版武侠小说,上课看得比谁都认真。他看见我坐旁边,特别热情,递了本小说给我,说“兄弟,以后咱们就是同桌了,我叫李强,他们都叫我强哥,你呢?”我接过小说,笑了笑说“我叫陈野,叫我小野就行”。

强哥特别能聊,一节课下来,我就把他的家底都摸清了:他爸是镇上开超市的,家里条件不错,他成绩不好,花钱进的文科班,就想混个高中毕业证,然后去当兵。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武侠小说,梦想是当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我们俩特别合拍,都爱逃课,都不爱学习,都喜欢武侠小说,很快就混成了好兄弟。

前排坐的是两个女生,一个叫赵姐,一个叫玲子。赵姐长得胖胖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像个女汉子,说话嗓门特别大,跟男生拌嘴从来没输过。玲子呢,安安静静的,长得很清秀,扎着个马尾,说话轻声细语的,像个小兔子,特别温柔。她们两个是住校生,住同一个寝室,关系特别好。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三个人,会陪我走过整个高中,会成为我青春里最重要的人。我也不知道,那个安安静静的玲子,会在我心里留下那么深的印记,会改变我整个人生的轨迹。那时候的我,只觉得文科班的日子舒服、自在,不用学物理化学,不用跟老师对着干,每天看看小说、打打球,日子过得慢悠悠的,特别惬意。

现在再想起刚进文科班的那天,还会觉得感慨。命运真的很奇妙,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不经意的选择,会给你的人生带来多大的改变。如果当初我选了理科,是不是就不会遇到玲子了?是不是我的人生,就会是另一个样子?可惜没有如果。

文科班的日子比理科班舒服一百倍,上课没人管,作业没人催,前后排四个人很快就混成了固定摸鱼小组。

强哥负责搞小说资源,他爸开超市,进货的时候总会顺便给他带几本盗版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他应有尽有,藏在抽屉里,上课偷偷看。他还会跟别的班的人换书看,资源特别广,是我们后排的“小说供应商”。

赵姐负责和老师打哈哈打掩护。每次老师走过来,她都会故意大声说话,或者假装问问题,给我们通风报信。她胆子特别大,跟老师顶嘴都不怕,班主任都拿她没办法。

我负责逃课帮大家带校外的辣条和冰棒。我跑得快,翻窗户溜出去,十分钟就能跑个来回,每次都能躲过教导主任的巡查。夏天的时候,我每天都要跑好几趟,给大家带冰棒,各种口味的,五毛钱一根,好吃又便宜。

玲子负责帮我们抄笔记。她字写得最好看,也最细心,老师划的重点永远记得清清楚楚,上课记的笔记比谁都全。我们几个逃课落下的笔记,全靠她补,她从来不会不耐烦,总是认认真真帮我们抄好,还会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好重点。

我们四个凑在一起,每天都有笑不完的乐子。有一次上课,强哥躲在书后面看武侠小说,看得太入迷了,老师走到他旁边他都没发现。陈老师敲了敲他的桌子,说“李强,你在看什么?拿出来我看看”。强哥吓得一哆嗦,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全班都回头看他,他脸涨得通红,半天说不出话。结果陈老师捡起书,翻了翻,说“《射雕英雄传》?我年轻的时候也爱看。不过上课看不行,先放我这,放学再来拿”。全班都笑了,强哥挠着头,傻呵呵地笑,说“知道了老师,下次不敢了”。从那之后,我们更不怕陈老师了,觉得他特别通情达理,是个好老师。

还有一次,赵姐跟前排的男生吵架,因为那个男生抢她的小说看。赵姐气得直接站起来,把那个男生的桌子都掀了,书撒了一地,叉着腰骂了十分钟,把男生骂得抬不起头,连还嘴的勇气都没有。我坐在后面,都看傻了,觉得赵姐太厉害了,比我还像个“大哥”。玲子坐在旁边,吓得捂住嘴,小声说“别吵了别吵了,老师快来了”。

那时候的日子,真的太快乐了。没有那么多烦恼,没有那么多压力,每天就是看看小说、打打球、跟朋友插科打诨,日子过得像蜜一样甜。我那时候总觉得,高中三年会一直这样下去,我们四个会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可是我忘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青春再美好,也有散场的那天。

现在再想起后排的那些日子,还是会忍不住笑。那些傻呵呵的、没心没肺的时光,是我整个高中最快乐的日子。强哥、赵姐、玲子,他们三个,是我青春里最亮的三颗星。

日子久了,照顾玲子几乎成了我的习惯。

她生理期的时候会趴在桌子上脸色发白,不敢请假也不敢说,疼得额头上冒冷汗。我就默默去小卖部,用保温杯给她接一杯热水,放在她桌角。她抬头看我,眼睛红红的,像小兔子一样,小声说:“其实我自己去就可以的。”我摆摆手,装得满不在乎:“顺路,反正我也要逃课出去。”其实一点都不顺路,小卖部在教学楼的另一头,我特意绕过去的。可是我不想让她知道,觉得不好意思。

她个子矮,每次搬书搬作业本都搬不动,抱着一摞书摇摇晃晃的,像个小企鹅。我看见就会顺手接过来,帮她搬到办公室去。她跟在我后面走,脚步轻轻的,会跟我说寝室里的趣事,说赵姐晚上打呼噜吵得她睡不着,说她们寝室的女生晚上躲在被子里聊八卦,说食堂的红烧肉今天又卖完了。我听着她软软的声音,心里特别舒服,像被太阳晒过一样,暖乎乎的。

她学习很认真,数学却总是学不好,对着练习题皱眉头,咬着笔杆半天写不出一个字。我就把我的笔记给她看,给她讲题,讲一遍不会就讲两遍,直到她听懂为止。她听得特别认真,眼睛亮晶晶的,像装了星星,听懂了就会笑,露出两个小酒窝,特别好看。

慢慢的,我发现她总爱偷偷看我。我转头看她的时候,她就会赶紧低下头,假装看书,耳朵尖都红了。她还总给我带吃的。有时候是一颗橘子硬糖,有时候是一块饼干,有时候是她从家里带的腌萝卜,都偷偷塞在我课桌里。我问她为什么给我,她就小声说“谢谢你帮我搬书、给我讲题”。我那时候傻,真的以为她只是感谢我,没多想。

直到有一次,我逃课打球回来,满头大汗,她递给我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巾,还有一瓶冰汽水。我接过汽水,看见她手上有好几个橘子糖的糖纸,才知道她攒了好久的糖,都给我了。那天的汽水特别甜,甜到了心里。我看着她低头的样子,心里突然跳得特别快,像揣了个小兔子。

我开始忍不住关注她。她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她今天扎了什么发型,她今天跟谁说了话,她今天有没有不开心,我都一清二楚。看见她跟别的男生说话,我心里就会有点不舒服,像堵了一团棉花。看见她对我笑,我就能开心一整天。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喜欢。我只觉得,我跟玲子的关系,跟跟赵姐的关系不一样。跟赵姐在一起,我觉得像兄弟,特别自在;跟玲子在一起,我会紧张,会心跳加速,会忍不住想对她好。

那时候的感情真纯粹,没有杂念,没有欲望,就是单纯的想对一个人好,想看见她笑,想让她开心。现在再想起那些橘子糖,还是会觉得甜。那些小小的、硬硬的橘子糖,承载了我整个青春最懵懂、最青涩的爱意。可惜那时候的我太迟钝,太晚才明白自己的心意,白白浪费了好多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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