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衍转头看了他一眼。
霍去病。
这个名字,在他原来的时空中,是每一个少年心中的神话。
十七岁,两次隨卫青出击匈奴,斩敌两千余,封冠军侯。
十九岁,两次河西之战,俘获匈奴祭天金人,打通河西走廊。
二十一岁,漠北之战,率五万骑兵,深入漠北两千余里,与匈奴左贤王决战,歼敌七万。
然后——二十四岁,卒。
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七年时间,六次出击匈奴,歼敌十余万,將匈奴打得“漠南无王庭”。
他的一生,像一颗流星,划过歷史的天空,短暂,却璀璨得让人睁不开眼。
他追到狼居胥山,设坛祭天,立碑纪功。
再往北,是姑衍山,禪地祭山。
再往北,登临瀚海。
封狼居胥,禪於姑衍,饮马瀚海。
此后歷代武將,都將此壮举视为荣誉之极,是穷尽一生也无法企及的巔峰。
刘衍目光重新落在那片荒原上:
“霍去病打的,是匈奴。我们今天打的,是鲜卑。”
他的声音不高,却在这片死寂的荒原上显得格外清晰:
“他当年走的路,比我们更远。他带的兵,比我们更多。他面对的敌人,比我们更强。”
“但他贏了。”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身后的將士:
“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
“因为他敢。”
刘衍的声音陡然拔高了几分:
“他敢深入不毛之地,敢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长途奔袭,敢在敌人的地盘上打敌人的仗。”
“他敢把命交给老天爷,然后跟老天爷赌——谁更狠。”
他顿了顿,声音又沉了下来:
“我们今天走的路,是他当年走过的。我们今天要打的仗,也是他当年打过的。”
“霍去病能做到的,我们能不能?”
一万骑兵齐声怒吼: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