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他们就算地头蛇了,没有反被人欺负的道理。
即便不讲道理,卫家初代和二代老头儿也颇通拳脚……
卫平毕竟公务在身,没能待太久,五月初八就回去了。
倒是卫亭之母多留了半个月。
老爷子和京城来的周山等人玩上瘾,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北地人烟稀少,夜间还能听见远山中野兽的嚎叫,金渔也喜欢人多些,热闹!
白天长辈们自得其乐,卫亭去衙门,金渔也闲不着:
要么跟江大夫“进修”
,要么师徒二人一起坐诊,再不济,也有一群半大孩子来找她玩。
半大少年们就跟一群小牛犊子似的,轰隆隆来,轰隆隆去,满口“金大夫”
“金渔姐姐”
喊得欢。
当初崴脚的那个少年也常来,但大多被喜娜的长女,一个同样厚重如山的女孩儿挡在外面,“卫将军说了,回头考你箭术呢!”
这些小子们的心思,卫亭不是不知道,不明着阻止不代表他不会吃醋:
我自己的媳妇都不能时时刻刻守着看呢!
这里好多孩子的箭术都是卫亭教的,众人对他颇敬重。
那少年听了这话,果然踟蹰,挣扎数日才做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大不了来日我伺候你们两个嘛!
然后他就被卫亭毫无保留地碾压了。
得胜还家的路上,卫亭顺道从胡萝卜地里找到了金渔。
当时她正跟一群半大萝卜们盯着乱七八糟的地面看,卫亭顺口问:“看什么呢?”
“胡萝卜小偷!”
金渔指着地上的蹄印给他看,“瞧。”
是马蹄印。
胡萝卜小偷是一匹马!
其实这也很正常,马儿爱吃草不假,但更爱胡萝卜这种脆甜多汁的果蔬。
以前草原上没有,可现在卫亭带着人过来驻扎,许多士兵和他们的军属闲暇时间就会开荒种菜,胡萝卜就是其中的大头。
对本地马而言,这些细细长长的小玩意儿就是草原的馈赠!
爱吃!
多吃!
牧民们爱马,但也心疼被糟蹋的胡萝卜,“也不好好吃,踩坏了好多呢!”
金渔心道,马没有手指头,只能靠嘴巴子拱,准头肯定差一点,它自己也着急的。
看似只是损失了部分胡萝卜,但卫亭觉得不是小事。
马是很精明的动物,又会认路,若不给它点教训,日后说不定就会带着马群来!
且不说到时候牧民们的收成如何,野生马群是非常危险的:成年马的奋力一击,足以踢碎狼的头骨!
保护牧民、驱逐野兽本就是地方驻军的本职工作之一,于是当天晚上,卫亭就带人守胡萝卜待小偷。
期间牧民向他描述小偷的样貌,“前天早上,我远远瞧见过,极漂亮的一匹棕马,额头上有一片星星形状的白色鬃毛……”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