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一瞬间,他突然想不起她的名字。
那个他刻在心口、日日默念的名字——林晓夏。
它像一条滑溜的鱼,从记忆的缝隙中倏然溜走。他拼命回想,却只看见一片空茫的白。
他吓坏了。
所以他抓紧她的手,把表塞给她。
仿佛这样,就能抓住正在流逝的时间,抓住那个差点被遗忘的她。
“晓夏。”他在心里默念,像在念一句救赎的咒语,“林晓夏。”
还好,这一次,他想起来了。
可他不知道,下一次,还能不能。
程星野的日记·1月15日·阴
今天,我把那只表送给她了。
那只坏掉的表。
其实,坏掉的不是表。
是我。
我的大脑里像是长了一颗定时炸弹,正无声地倒计时,一点点摧毁我的记忆回路。今天上课,老师叫我的名字,我站起来,看着黑板,脑子里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我在哪,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更可怕的是,我忘了她的名字。
那个每天陪在我身边,笑起来有酒窝的女孩。
我看着她,心里涌起巨大的恐慌,像被抛入无光的深海。我想叫她,却发不出声音。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个怪物。
一个连最爱的人都认不出来的怪物。
我把表给她,是因为我怕。
怕有一天,我连她是谁都忘了。
怕有一天,她站在我面前,我却只能像个陌生人一样看着她。
我把表给她,让她帮我记住。
记住三点十七分。
记住那个爱她的程星野。
医生说,这种病不可逆。
我的记忆像沙漏,正在一点点漏光。
但我希望,漏到最后,底座里装的,全是你。
晓夏,如果有一天,我忘了全世界。
请你看这只表。
指针停在三点十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