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渡。
这个名字在黑市里值八百万,在白道那里值一份足足三页纸的绝密档案。道上的人喊我“沈三爷”的时候居多,也有不怕死的在背后叫我“阎王殿里管账的”,因为我手里攥着整个南城地下钱庄的命脉,洗钱、放贷、收债,每一样都沾血,每一样都镀金。
我今年三十一岁,长得不差——这不是我自己说的,是陈颢说的。陈颢是我老公,领了证的那种,虽然民政局那本红色的小册子被我们锁在保险柜最底层,压在一堆见不得光的合同下面。
他说我长了一张“让人想犯罪的脸”,眉目过于精致,过于冷,偏偏嘴唇天生带着一点弧度,像笑又像嘲,让人看一眼就想把我按在墙上亲到那点嘲意变成喘。
我对此不置可否。
但可以肯定的是——陈颢是我挑的人。
两年前我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看见他,坐在最后一排,西装是定制的,袖扣是古董的,整个人像一把被精心保养的军刀,锋利、克制、值钱。
我看中了他身上那股劲儿:一种被文明外衣包裹着的、极其野蛮的占有欲。他在人群中第一眼就锁定了我,眼神像猎手,但足足等了四十分钟才过来搭话。
“沈三爷。”他说,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弦被缓缓拨动。
“嗯。”我靠在椅背上,手指转着酒杯,没起身。
“我叫陈颢。”
“我知道。”我抬眼看他,故意把目光放得很慢,从他领口的温莎结一路滑到他的眼睛,“颢哥,久仰。”
他瞳孔微缩。那两个字从嘴里出来的时候带了点故意的黏,像糖丝拉长了再缠上去。他呼吸变了,虽然只是很细微的一下,但我捕捉到了。
我这个人,最喜欢看体面人露出不体面的瞬间。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追我,我晾他,他再追,我再晾,反复了大概四个月,直到有一天他喝多了酒站在我堂口门口,衬衫领口扯开了,头发乱了,眼睛红红的,看见我就把我拽进怀里。
“沈渡,”他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你到底要我怎样?”
我闻着他身上的酒气和古龙水味道,难得没有推开。
我说:“领证吧。”
他愣了足足十秒,然后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差点把我甩出去。
那是陈颢这辈子最不体面的一刻,也是我决定嫁给他的那一刻。
婚后的日子,怎么说呢,像一杯放了太久的威士忌,冰块化了,酒淡了,但到底还是酒。
我们各住各的。我有我的一栋别墅,在城南的半山上,安保系统比银行金库还严密;他有他的江景公寓,落地窗正对着整条黄浦江,夜景美得像一幅过于饱和的油画。
周末他会过来,有时候过夜,有时候不过。过来也只是吃一顿饭,做一次爱,聊几句不咸不淡的家常,然后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里。
不是因为感情不好。是因为我们都太忙,也太强。
陈颢是陈氏集团的掌门人,地产、酒店、商业综合体,手伸得很长,脚站得很稳。他是那种天生就该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父亲是南洋富商,母亲是旧上海名门之后,家族谱系能往上翻三代,每一页都金光闪闪。他受过最好的教育,见过最大的世面,养出了一副温文尔雅的好皮相,内里却是一头不折不扣的野兽。
这一点,在床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陈颢在床上是绝对的掌控者。他喜欢把我翻来覆去,喜欢听我叫,喜欢看我失控,喜欢在我最脆弱的时候低下头来吻我的眼角,用那种温柔到近乎残忍的语气说:“渡渡,叫老公。”
我通常不叫。我会咬着他的肩膀,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骂他滚。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笑得很深,很满足,像一头叼住了猎物喉咙的狼,终于舔到了血。
但这样的时刻越来越少。
半年前开始,他的电话变少了,来的频率也从每周三次降到一次,再降到两周一次。我问他忙什么,他说在谈一个文旅项目,牵扯到政府批文和几个亿的资金链,焦头烂额。
我信了。
我甚至体贴地减少了主动联系他的次数,毕竟我自己也忙,堂口里的事情一茬接一茬,上个月刚吞了北区三个场子,底下的人等着我发话,对家的人等着我出错,我连睡觉都在想怎么把账做平。
两个太忙的人凑在一起,爱情就成了奢侈品,连情事都像在赶场。
但我没想到的是,陈颢比我更早感到寂寞。
不,也许不是寂寞。是饥饿。一种被精心喂养过的猛兽突然断了粮,胃里空得发慌,开始四处嗅探猎物。
而他的猎物,是一个叫顾言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