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致宁点点头:“既然养了,那就要负对它负责的。”傅峡舟又问:“只要解决它的光合作用问题就好了,对吗?”元致宁不明所以:“是你说要给它愉悦的生活环境的。”“……好。”傅峡舟应了一声,俯身拉开了自己的抽屉。里面密密麻麻挤了很多东西,每次打开像是给僵尸开棺,总有些莫名其妙的物品跳出来。但傅峡舟能从这样超载的抽屉里精准取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还能再让他平整地再塞回去。元致宁想,真神奇啊。现实生活中对少爷们不都是有刻板印象的吗,说他们大都是生活废物,只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怎么傅峡舟看上去生活经验要比自己这个独居了三年的人还要丰富呢。“植物补光灯。”傅峡舟展示了一下自己找到的九九成稀罕物,“这个是全光谱,打开的话和普通台灯没什么区别。”元致宁伸手接过,那是一盏可以随意弯折的软管夹灯,造型小巧。他随手按了下开关,许久未通电,灯光微弱得几乎可以忽略,却仍能看清色调偏紫暖,的确是专门给植物补光的款式。“哆啦a梦的抽屉吗?”元致宁忍不住喃喃,“怎么感觉里面什么都有。”“之前本来就想过,要不要养盆东西。”傅峡舟拿起桌上的触控笔,轻轻敲了敲他的额头,语气带着几分无奈的纵容,“好了,采光问题解决了,应该不用再去遛植物了吧?”元致宁点点头:“是这样……”怎么感觉还有点可惜orz。“我这里东西太多了,它大概要住在你这里了,宁哥。”傅峡舟把花盆推过去,又动手将补光灯夹在桌沿,调好角度。一瞬间,元致宁那张原本只摆着电脑和插线板的书桌上,多了一只蓝色的花盆。鲜亮的蓝与实木书桌沉闷的黄撞在一起,格格不入,甚至显得有些奇怪,却又莫名多了一丝生气。“你知道我说的愉悦的环境是指什么嘛?”傅峡舟忽然问。“满足植物生长所需条件的环境。”元致宁即答。“五十分。”傅峡舟轻轻摇头,幽幽打分,“说对一半。”“怎么连及格线都不到?”元致宁小声嗫喏,“那还有什么?”“让人也愉悦的环境啊。”傅峡舟看着他,目光温和,“宁哥,你很喜欢这种……废土风吗?”元致宁知道傅峡舟说的是自己的书桌——纯原装无装修,也许也包括自己的床铺——看着像会出现在末世里避难所里。喜欢……?元致宁也不知道。喜欢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比如金钱,比如时间,或是二者皆有。而这两个字不过是人类创造出来、用以讨好自己的产物,好让自己的人生不至于太过单薄,太过浅淡。可对他而言,讨好自己本来就是最无用的事,更别说宿舍只是他栖身四年就要离开的地方。如果他有了一间完全属于自己的屋子,他又会把他装饰成什么样呢。这个假设似乎也不成立。真正属于他的房子还在老家,那是他和父母曾经一起生活过的地方。三年过去,除了鱼缸里早已没有鱼,其余一切,都还停留在原来的样子。他也从不会因为自己的喜恶,去刻意改变什么。元致宁决定实话实说:“我不知道。”傅峡舟追问:“是不知道喜欢什么,还是不知道喜欢是什么?”这话听着绕口,粗粗一听,仿佛两个问题没什么区别。可人类偏偏就喜欢区分这些看似相近、实则截然不同的东西,就像之前学到的ducedchar,明明都是电场感应而来,却还要细致分成束缚电荷与感应电荷。这反倒让元致宁认真地思索起来。没有人会不知道喜欢是什么,这应该是天生的。哪怕课堂上从未教过,父母也不曾像教他喊“爸爸”“妈妈”那样,耐心讲解何为喜欢,可年幼时的他,仍会在一堆玩偶里挑出最顺眼的那一个,走到哪里抱到哪里;会在街边眼巴巴望着,主动讨要一串裹着糖衣的山楂糖葫芦。“我知道。”傅峡舟说,“我知道你喜欢吃辣,但接受程度仅限食堂,喜欢吃甜口的菜,但不喜欢吃食堂的酸甜口,喜欢吃糯米烧麦,但作为早饭又会觉得腻。”两个人只是吃过几顿饭而已,元致宁记得每次傅峡舟打的吃不完的菜,自己总是光盘来着。这又能看出什么喜恶?“连我都能看出来,宁哥你怎么可能自己感受不到呢?”傅峡舟朝他笑,“喜欢是藏不住的。”喜欢,是藏不住的。元致宁再心里把这句话念了好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