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磁带没进成片,一帧都没有。”
海汀首映前二十小时,晏岁岁把母带校验报告放到听证桌上。
组委会版权专员没有接结论:“投诉人认为,你们虽未直接使用画面,却依据录像改写了母亲人物,构成未经允许的衍生使用。”
梁叙坐在视频另一端,脸色沉着。他不是投诉人,却被列为相关权利方。乔知遥已经急得两次想开口,都被律师按住。
项目律师逐项提交开发时间线。
初稿中母亲剪掉婚礼的情节,写于磁带读取以前;争议录像被查看后,相关秘密整段删除;成片没有婚宴闯入者、孩子、纸袋和梁叙家庭信息。
人物后续的照相馆职业背景另有公开工商记录与书面许可。
版权专员问:“谁能证明成片与投诉截图无关?”
“版本差异记录。”晏岁岁说。
屏幕上出现第六稿到第九稿的变更。看过磁带后的第七稿曾有三页对话,八小时内删除,此后没有回填。
电影中母亲回应女儿的台词“那天我没拍好”,在第一稿便已存在。
投诉材料的问题也很快显出来。
截图不是从《逆光》项目盘导出。画面边缘带着一家旧修复软件的时间码,来源应是乔立民早年自行转录的低清副本。
乔立民人在国内,通过公证视频确认原始磁带仍在他手里,项目方只做过一次封闭读取,提取文件当日销毁,并有第三方见证。
“低清副本给过谁?”律师问。
乔立民搓着掌心:“梁叙。十年前,他说要找片子里的人,我给他刻过一张盘。”
梁叙立刻摇头:“我没投诉,也没把盘给别人。”
“那谁能接触?”
“照相馆搬家时,旧电脑交给维修店处理过。”
线索到这里断了。谁递交投诉可以另查,首映能否继续只看权利风险是否成立。
听证持续三小时。组委会要求看片员现场核对母带,又随机抽取五处镜头与脚本记录比对。
成片没有争议素材,项目也能证明独立创作路径。
海汀当地时间下午四点,组委会给出书面决定:投诉不足以支持暂停放映,《逆光》首映按原计划进行;片方须继续保存证据,并不得在宣传中提及争议家庭细节。
乔知遥走出会议室,腿一软,坐到走廊长椅上。
“我差点毁了首映。”
晏岁岁把水递给她:“素材是你带来的,边界也是我们一起守住的。别抢一个不属于你的罪名。”
“如果第七稿没删呢?”
“它删了。”
“我当时还跟你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