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零三分,我先打开了昨晚那张暂存表。
期限栏里还停着“三天”,提交按钮亮在右下角。我按了下去。
系统转了一圈,弹出提示:
何小曼个人物品暂存申请已提交。
暂存地点:宿管值班室。
暂存期限:三天。
住宿资格未恢复。
我把提示框关掉。下面又跳出一行红字:
暂存申请不等同于住宿安排。
我看着那行字,直到它自己缩回页面底部。
何小曼后天晚上回来。她的衣服、被子、塑料箱和鞋会在值班室里放三天,床位没有。三天之后,系统没有下一栏让我填写。
我给宿管科打电话,问暂存申请是不是已经收到。
“收到了。”那边说,“值班室会按登记接收。”
“她后天晚上回来,能不能在值班室住一晚?”
“不能住。那是放东西的地方。”
“我知道。我是问她回来以后住宿怎么办。”
“住宿要看床位。”
“原来的床位已经不能恢复?”
“你昨天问过了。”
“我再确认一次。”
“已经有入住确认了,系统不给退。她现在只能重新申请。”
“重新申请需要什么?”
“按住宿申请表走。”
“她的外宿状态呢?”
那边翻了一下记录。
“外宿依据待核。家长确认没补上,不能恢复保留床位。”
我打开何小曼的住宿记录。原来的状态已经被一条灰线划掉,下面是新的申请入口。申请理由可以选返校、实习变更、家庭原因和其他。附件栏只有一项,监护人确认。
“如果学生本人确认每周返校住宿两晚,能不能先安排?”
“系统没有这个选项。”
“人工呢?”
“你可以提交人工说明,但床位还是要按现行申请排。”
“那家长确认是必须的?”
“恢复她原来的保留床位,必须有。”
我在纸上记下“监护人确认”。
电话没有马上挂断。
“方主任,还有一件事。”宿管科说,“她的东西只能暂存三天。超过期限,值班室会退回学生处处理。”
“退回学生处是什么意思?”
“你们自己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