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天。
林见月用了四十三天。
前期接触二十七个家庭。
真正愿意进一步聊的十二个。
她没有让团队追求“故事最惨”。
筛选标准只有三个:
声音资料确实存在。
本人愿意谈。
拍摄不会明显破坏当前生活。
最后,她决定接。
两百万欧元。
基金会很高兴。
合同进入最终谈判。
她只加了一条让对方很意外的条款:
伦理退出。
如果在拍摄过程中,参与者撤回同意,且素材无法通过合理方式继续使用,创作者可以停止相关人物线。
如果核心结构因此无法成立,她有权终止整部作品。
未使用资金退回。
已合理发生的制作成本由双方按约承担。
基金会律师皱眉。
“这会增加项目不确定性。”
“纪录片本来就不确定。”
“但资助人需要交付。”
“那就不要投真实的人。”
谈了三轮。
最后接受。
不是完全按她原文。
但核心保住。
参与者可以撤回。
创作者在重大伦理风险下可以终止。
唐梨听完问:
“万一拍一年,人家一句不想拍了,你真停?”
“如果必须停,就停。”
“两百万欧元啊。”
“没花的退。”
“花掉的呢?”
“按合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