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报酬,她笑吟吟洒下十数张粉红钞票。迟厌认得她,国际部风云人物,一中校花,玩弄人心的一把好手,斩男斩女,身边最不缺追随者。偏偏他对她没好感。所以迟厌也没想到,后来自己居然心甘情愿被原芷妍玩弄于股掌之间,再热烈的爱原来也可以是伪装。她是玩咖,用过腻了就不要他了。「迟厌有很多时刻想狠狠咬住原芷妍的细颈,让没心没肺的人也体会一下痛的滋味。可最后都变成上瘾又痛苦的喘息,于是依旧卑微的、强势地索吻。」—他食髓知味。爱是无法抑制的生理性喜欢。有人顶着拽的不可一世的名字怂的要死搞暗恋破了好几回的镜子粘我也要粘起来硬用都市穿插校园大明星白羊乐队。酒吧内部装修风格和外观一样偏老旧朋克化,酒柜摆设、卡座包括驻唱演出台,整体采用金属调风格,挺适合搞硬核摇滚。长条吧台上用铁丝缠绕悬挂一盏氛围灯,幽蓝色光线从错落叠放的酒杯玻璃上折射一层又一层,透出波光粼粼的潋滟感。这会儿没人,卡座区空荡荡,淙夏单膝跪在吧台椅上,手肘撑着台面,目光在酒柜上逡巡,舌尖把嘴里的水果糖倒了个个儿,她说:“路昱航,如果今天面试成功,我请你喝酒吧?这里的酒蛮好喝的。”路昱航卸下吉他包,看她一眼,没有立刻答应:“你都请谁喝过?”淙夏想了想:“没请过几个人呀,只有提子,卓哥,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兼职认识的朋友……”这叫没请过几个?路昱航抽了抽嘴角,心想你自己看看这小破酒馆站的下这么多人吗?“不喝。”他冷淡拒绝,长腿勾过一把椅子坐下,“我酒精过敏。”好吧。淙夏遗憾地耸耸肩,转而又想起来,不对啊,这人昨天在厨房还喝了一听菠萝啤呢。没等淙夏再发问,楼梯口传来拖鞋塔拉台阶的脚步声。老宵穿老头背心和大裤衩,头发乱成鸡窝,哈欠连天,摆明刚睡醒。他后边跟一年轻男的,二十来岁,染着头纯正红毛,戴耳钉,身上鸡零狗碎几串链子,低头玩着手机。淙夏把椅子转向老宵,笑眯眯地抬手冲他猫爪似的一招:“宵叔。”老宵抬抬下巴算回应,困倦地眯眼扫量着坐她左边那位。路昱航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系,短袖t恤和美式工装裤。因为个高腿长,别人穿着松垮垮的直筒裤,在他那儿就被撑得又长又直,毫无赘沓感,相反,酷而利落。都是简单的基础款,身上没什么多余配饰,却能让人看得出来他是那种衣品很好,很会穿的男生。和走路叮叮当当,像去拾破烂的红发男一比,简直降维式碾压。怎么说呢。身上有股子养尊处优的傲慢,懒洋洋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别人看着,眼神沉静,丝毫不露怯,整体气场和破旧的酒吧街不太搭调,却又融入环境得驾轻就熟。老宵收了视线,往吧台一靠,先给自己倒了杯水:“丛儿昨天跟我说她家大明星比费翔还帅,今儿瞅一眼,小伙子是有点儿资本。”“……”路昱航不接话,瞥向一旁的淙夏,眼里明晃晃地写着行字:——你在外面就这样到处给我招黑?淙夏心虚目移。费翔老师是她奶年轻时候的偶像,她当时拿来顺便举个例子。老宵开过玩笑,端着水杯观察一下路昱航的吉他包:“木吉他啊?”路昱航嗯了声:“古典吉他,电吉他,贝斯,键盘……看您这缺什么。”老宵又问:“擅长什么风格?”路昱航反问:“您想听什么风格?”欧呦,老宵来兴趣了,小小年纪讲话这么狂,他觉得有意思,人清醒不少,也站直了,往吧台对面的卡座边走,边用下巴朝旁边的红发男指了指:“刚好我们不倒翁驻唱乐队的老大也在这儿,我是不太懂行道儿,叫阿k帮我把把关。”阿k在路昱航开口讲第一句话时,就从手机里抬头盯着人瞅,这会儿像才反应过来,赶紧摆摆手,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宵哥你要不懂我就更外行了,我那吉他不演出的时候都垫桌脚用,您还是自个儿把着吧。”说完闪去一边,固着淙夏的手臂将她往角落里拉了拉,低声问,“谁把人带来的?你吗?”淙夏高二寒假在不倒翁兼职,和阿k共事过,两人还算熟。她不明所以道:“对呀。”“我去,”阿k压着嗓子说,“你挺牛啊,丛儿,还有这人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