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么多,也只是一小部分。”南乡笑着说。
如此大量的文件,纯一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就很随意地翻阅起来。
在那一叠文件的中间,有第一审的判决书。
主文
判处被告人树原亮死刑。
扣押125CC摩托车一辆(平成三年[1]押第1842号之9),男式白色衬衫一件(同号之10),男式蓝色长裤一条(同号之11),男式黑色运动鞋一双(同号之12),以上物品全部没收。
扣押现金2万日元(面额为1万日元的纸币两张)(同号之1),现金2000日元(面额为1000日元的纸币两张)(同号之2),现金40日元(10日元硬币四枚)(同号之3),被害人宇津木耕平的汽车驾驶执照(同号之4),被害人宇津木耕平名义的银行卡(同号之5),黑色皮革钱包(同号之6),以上物品全部返还给被害人宇津木耕平的继承人。
以上就是对树原亮判决的全部内容。
纯一想,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时候,被告人是怎样一种心情呢?大概与纯一听到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时的心情无法做比较,树原亮一定感到非常恐惧。死刑这个词在他的大脑里回响,没收和返还等内容肯定一句都没有听见。
“主文”之后是“理由”。B5纸竖排格式文件,二十多页,在“量刑的理由”一项中,关于被告人的情状是这样的:
“由于被告人头部负有外伤,造成逆行性遗忘,目前仍处于记忆丧失状态中。法庭酌情考虑了被告人的情状,但是,造成记忆丧失的交通事故是被告人从犯罪现场逃走途中发生的,更重要的是,他以丧失记忆为由,没有向被害人遗属谢罪,也没有表示进行经济补偿,因此法庭只能认为他没有一点悔过之心。
“另外,考虑到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和成长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以及被告人在盗窃事件发生后没有珍视重新做人的机会,也很难找到可以斟酌的情状。”
看到“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和成长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这句话,纯一想到自己对树原亮这个人的人品还不了解,于是继续翻阅诉讼记录。在判决书的“犯罪事实”一栏里,有关于树原亮成长过程的记载。
树原亮,1969年生于千叶市。不知道父亲是谁,五岁时母亲因卖**被逮捕,他被鸭川市的亲戚家收养,后来从当地的一所中学毕业。树原亮与收养他的亲戚家关系不好,因经常有小偷小摸和恐吓别人等不良行为,受到过监护观察的处分。成年后在千叶市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后因从他打工的快餐店的收款机中盗走现金被逮捕,受到缓期执行的有罪判决,同时受到第二次监护观察处分。由于他的担保人——他小学时代的班主任住在中凑郡,所以他就搬到了中凑郡。后来,宇津木耕平担任了他的监护人。
一年后,树原亮因涉嫌杀害监护人夫妇被逮捕。
纯一发现这个死刑犯跟自己是同一年代的人,树原亮比纯一大四岁,事件发生的时候是二十二岁。
纯一觉得这个案子很奇怪,因为至今都没有发现凶器,只是推定为斧头之类的大型利器。但是,一个刚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会使用这种大型利器吗?纯一想:假如是自己的话,应该会用匕首或猎刀之类的小型利器。
还有没有其他值得怀疑的地方呢?纯一想到这里,继续翻阅诉讼记录,翻到证据部分就仔细阅读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刻着“宇津木”三个字[2]的印鉴的复印件,看样子是本人在银行登录时盖的印鉴的复印件。一看那简单朴素的字体就可以知道,这枚被从犯罪现场拿走的印鉴,不是在政府机关正式登录过的“实印”,而是一枚非正式的“认印”[3]。
接下来的一页是标题为《检证调查书(甲)》的文件。上面有胜浦市警察署警官的签字和盖章,看来这份文件是现场检证报告书。首先是标有宇津木耕平宅邸具体位置的地图,接下来是标题为《现场状况》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详细地记载着房屋的结构,但没有明确提到家里是否有台阶。不过,有一句“厨房地板下面有储物空间”这样的简单记述,叫人闻到了存在台阶的味道。于是,纯一仔细看了附在调查书末尾的房屋平面图。进入大门以后,右侧就是厨房,厨房的平面图中央画着一个方框,方框里写着“储物空间”几个字。但是,这里也没有关于台阶的记载。
纯一继续往后翻,想看看有没有更详细的说明,突然看到了一幅意想不到的照片。
照片上是倒在血泊中已经断了气的宇津木耕平的尸体。
纯一急忙将视线移到别处,但是那个凄惨的景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大脑里。
我看到他们的时候,脑浆正从父亲的额头流出来——纯一想起了宇津木启介的话。
纯一恢复了正常呼吸以后,忽然想到现在看这些文件是自己的义务。他再次把视线落在了现场的照片上。
彩色照片用真实的色彩记录了现场的惨烈。浅黄色的脑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头盖骨……纯一这时才意识到,今天,被害人的儿子表现得已经相当克制了,也明白了他为什么没有说到母亲的惨状,因为下一页上贴着宇津木康子的照片,康子的前额受到沉重的打击之后,连眼球都……
从纯一的喉咙深处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正在厨房做饭的南乡好像停下了手里的活,但他什么都没说。
纯一不由得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忘掉了自己犯过杀人罪,诅咒起抢劫杀人犯来。
这不是人干的事!
如此残虐的行为,绝对应该判处极刑!
法务省矫正局宽敞的会议室一角,坐着三个男人。天花板上一排排荧光灯只点亮了一半,就像是为了专门照射他们三个人似的。
“已经收到了拘留所所长的报告。”参事官说完,看了看矫正局局长,又看了看总务科科长,“服刑记录的复印件明天就能送到。”
局长和总务科科长表情苦闷,低头看着桌面。参事官心想,这种工作无论做多少次都不会习惯的。
“拘留所所长的报告没有谈到什么问题吗?”总务科长问。
“除了不接受教诲师的教诲以外,没有什么问题。”
“不接受教诲?”
“是的,还是因为丧失记忆。”
总务科科长领会了参事官的意思,点了点头:“树原亮还是说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吗?”
参事官问道:“丧失记忆不能成为停止执行死刑的理由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等到他本人恢复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