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为如此,她接手《申秀时案》一事,让不少媒体嗅到了独家新闻的味道,所以大家今天才会在法院门口围堵。她的实务官极力用身子挡住那些抵过来的麦克风,给金忠熙开道的同时努力喊道,“一切以庭审结果为准,我们要进去准备开庭事宜,请不要再凑过来了,谢谢配合!”法院宛如有一道无形的屏障,等两人踏进去后,那些记者只好无奈止步,看着她迈步离开。法庭内,工作人员还没到,旁听席就坐满了人,其中包括了戴着口罩的徐稚爱。旁听庭审可以带电子产品进来,但不能拍照和录音,也不能彼此交谈,所以庭内安静异常。有些是走流程进来的媒体,正拿着笔记本记录一些概要。过了十分钟,到了规定的时间点,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席位落座。金忠熙坐在左侧长桌的最左边,她侧头对一旁的实务官以及秘书点点头,勉励道,“尽力就好。”在这期间,法警将一脸憔悴的申秀时从羁押室带至法庭指定席位,并解开手铐。配备给他的律师没有给他眼神,在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文件。书记员起身,环顾四周确认到庭情况后,开始宣读法庭纪律。主要是针对各个席位的人员强调注意事项,以及诵读大韩民国的相关法律,体现其公平、公正、严明。等他落座,坐在正中间席位等法官沉声道,“合议庭由2名审判员和4名陪审员组成,书记员裴斌,现在正式开庭。请检察官陈述。”金忠熙起身,朝法官和陪审员等点点头,“接下来,我就本案调查进行说明。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方认为,本案并非单纯的交通肇事。首先,被告人申秀时与死者李择宪之间存在强烈的复仇动机——李择宪曾开车撞死了申秀时的妻子,并在对方求救时置之不理。也因此,今日的肇事行为存在故意性,需深入核查是否为蓄意伤害。”申秀时坐在被告席,闻言放在桌面上的双手不由紧了紧。金忠熙继续道,“其次,死者的亲属,李择宪的哥哥李择明出具谅解书,意图减轻申秀时判刑力度。更存疑的是,申秀时的儿子,在日明山高中同期获得旭日集团公益项目的资助并即将前往美国留学。二者时间线高度重合、利益关联明显,存在李择明以公益项目收买申秀时以买凶杀人的合理性怀疑。该谅解书自愿性、真实性存疑,我方认为不应作为从轻量刑依据。综上,请求法庭:1对日明山高中公益项目选拔过程、双方资金与沟通记录进行调查2认定申秀时的行为动机恶劣,若为故意则按伤害致死判刑3在量刑时排除谅解书的从轻效力,依法从重处罚4传唤李择明进行有关问询以及调查。”法官认真听完,看向申秀时的律师,“被告方进行陈述。”申秀时没有请律师,今天到场的律师是法院为了保障公平性和人权配备给他的国选辩护人,费用由国家承担。对方起身,朝席位上的人颔了颔首,助手点开电脑操控一旁的电子屏,配合着他的陈述顺序。“审判长、各位陪审员:以下我针对检察官的质询进行回复。首先,本案属业务过失,申秀时案发时驾驶货车是为了运输修车店零部件,老板证词与季度运输记录可证明,此为固定工作路线与时间的常规履职,不存在刻意等候或蓄意冲撞。”电子屏上,一张张登记表贴出,下方有申秀时确认汽车零部件进货数量的签名和时间,与案发点刚好每隔三个月。金忠熙抿了抿唇,她在思考旭日周年庆的时间地点是不是李择明安排的,为了配合申秀时的工作时间。但这些也能归于是巧合,并不能指出来当做罪证。“我方认为,事故系突发路况处置失误导致,与李择宪曾撞死其被告人妻子无因果关联,更无“复仇杀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链,应按业务过失致死定性,而非故意伤害。第二,公益项目与利益输送无关,纯属合规选拔。申秀时儿子获旭日集团公益项目资助,核心依据有三:1该项目已持续5年,有公开选拔标准与流程文件2其子在校成绩优异,提交的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完全符合项目门槛3选拔由校方独立评审,无旭日等第三方干预记录,与谅解书签署无时间绑定、无利益对价。检察官所说的“买凶杀人”纯属主观臆断,恳请法庭调取项目档案核验。”助理操控鼠标列出申秀时儿子的成绩单,但为了保护隐私,名字部分进行了打码处理。律师顿了顿,继续道,“第三,谅解书真实自愿,无任何交易前提。李择明出具谅解书,源于被告人申秀时在事发后主动拨打急救电话并积极自首,诚恳悔罪,所以被告亲属认可事故为过失、希望化解两家积怨,并无任何金钱或利益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