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是沈凌星亲昵地称呼他为“宝贝”,还是此刻正稳稳搂着他的手臂,连那股柚子香味,都让程朗感到无所适从,就像有什么细小的东西钻进了他的皮肤底下,正轻轻撕咬碾磨着骨头的每一个缝隙。
他可以偷偷喜欢沈凌星,在背后为其付出一切,不被发现也没关系。阴暗潮湿不被人发现的角落才是他习惯的地方,无论是疼痛还是屈辱,他都可以坦然地承受。
可被疼爱、被喜欢、被这样温柔地抱在怀里叫“宝贝”,完全是另一回事。
很小的时候,程朗会在镇上的网吧里帮忙干点杂活,以赚取当晚的晚饭。网吧老板的女儿喜欢国外的电视剧,有次路过时,他看到电脑屏幕上,一个穿着披风、面露獠牙的男人被推搡到阳光之下,在阳光的照耀下,男人挣扎、尖叫、哀嚎,最终化成一堆灰烬。
那时他看不懂其中内容,只是觉得震惊。后来明白了那个男人是一只永生不能见阳光的吸血鬼,却也没有过多感触。
可现在,程朗莫名其妙想起了当年的场景,并莫名有了一种相似的感觉。沈凌星的微笑、眼神,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像是耀眼的阳光,令他皮肤刺痛,仿佛无处遁形。
但程朗不会退缩。
无所适从也好,被晒成灰烬也罢,他想要拥有沈凌星,想要沈凌星抱他、亲他。哪怕心里清楚,这段感情不过是对方在医院里待了太久觉得无聊的一时兴起,自己很快就会被抛弃,但只要拥有现下的一秒,程朗都会心怀感激。
后颈覆上了一只干燥温暖的手掌,似乎是碰到了程朗还有些湿润的发尾,沈凌星问:“洗过澡来的?”
程朗点头。
沈凌星轻笑了一声,没有问更多,原本握着程朗手腕的那只手缓缓下滑,与他交扣,覆在他后颈的手则稍稍用力,同时低下头去。
轻柔的呼吸,温暖又湿润的吐息,柚子的香味,睫毛扫在脸颊上的痒意。
柔软的唇瓣覆了上来,蜻蜓点水一般,稍纵即逝。
没有惊慌,没有失措,程朗的大脑先是一片空白,随即第一个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念头是:记住。
记住所有的细节,如此一来,等到沈凌星离开,还能有回忆在深夜里给他慰藉。
这个念头的强烈程度远胜过紧张和羞涩,于是在沈凌星重新亲上来,并轻舔他的唇缝时,程朗很快就顺从地张开了嘴。
原本宽敞的口腔填进另一根舌头,便突然变得狭窄逼兀,青年的气息混着薄荷水的清香弥散开来,轻轻挑逗着程朗的舌尖。程朗不受控制地闭上了眼睛,跟随着沈凌星的动作,笨拙地回应着。
暧昧的水声在耳边反复轻响,让程朗的骨头都有些酥软,他感觉脑海昏昏沉沉,无法思考,又前所未有地清醒。沈凌星的体温、呼吸、心跳,接吻时发出的小声音,与他交扣的手指,覆在他后颈的力道,薄荷和柚子的香味……
在程朗快要因为腿软而站不住的时候,沈凌星终于停下了这个吻,他后撤一步,离开了程朗的嘴唇,却没有放开他们交握在一起的手。灯光下,青年的眼睛明亮得像是有星星在闪烁。
“饭菜已经送过来了,先吃饭吧。”沈凌星道,“喝橙汁可以吗?”
程朗迷迷糊糊地点头,几乎要感激沈凌星没有让他自己进行选择。他现在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像是躺在一块柔软的棉花里,连自己是谁都快要忘记。这种状态下,肯定做不出什么好选择。
在来这里以前,程朗对这顿晚餐做过很多假设和心理准备。他知道自己笨嘴拙舌,不会聊天,但既然是约会,两个人沉默地对着吃饭肯定是不成立的。他必须要聊天,找话题,这个想法让他感到焦躁不安。
可出乎意料的是,晚餐的过程完全没有那么糟糕。沈凌星的脸上一直带着微笑,他帮程朗倒饮料、夹菜,态度随意地聊起以前在车队里发生的趣事,提起的都是程朗认识的人。
一开始,沈凌星只是问程朗“知不知道”,等程朗点头或摇头后,就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慢慢地,程朗不知不觉放松了下来,沈凌星才开始和他交谈,问他的爱好、喜欢的颜色、空闲时喜欢做的事。无论程朗说什么,沈凌星都会专注地看着他,满眼笑意,仿佛程朗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等晚饭结束,沈凌星站起身来收拾餐具,程朗才恍然回神,感觉脸颊有点酸。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原来他也一直在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