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里:漫画店门口排著长龙,从店门口一直排到街角。读者年龄跨度极大,从七八岁的小孩到六七十岁的老人,每个人手里都拿著《超人:起源》单行本。
屏风后,柯恩的手快速签名——他已经练出了肌肉记忆,三秒一个签名,又快又工整。
弹幕和评论疯狂滚动:
“作者手好漂亮!一定是帅哥!”
“超人万岁!期待第二部!”
“听说作者才十六岁?天才啊!”
“有人注意到吗?作者签名时用的笔好像弯了?是特效吗?”
柯恩看到最后一条评论,心里一沉。
签名时,他习惯性用力大了点,把马克笔捏弯了。虽然马上换了一支,但还是被眼尖的读者发现了。
“还好有屏风。”贝蒂没察觉他的异样,“不然你肯定被围得出不来。对了,詹姆森是不是又逼你加更了?”
“嗯。新系列,超人vs纽约英雄。”
贝蒂吹了声口哨:“劲爆。但小心点,其他英雄的粉丝可能会骂你碰瓷。”
“我会处理好的。”
柯恩告別贝蒂,走出號角日报大楼。
阳光很好。
他站在台阶上,看著手里的支票。
一万美元。
加上之前的余额,他现在有两万多美元了。
可以换个大点的公寓,可以买专业的画具,可以……做很多事。
但更重要的是——
系统面板弹出:
**【新系列確认:《超人vs纽约英雄》】_
**【预计传播度增幅:3%-5%】_
**【当前传播度:7。5%】_
【超级速度升级条件满足(需7%)!是否升级?是否】_
柯恩毫不犹豫:“是。”
瞬间,感觉又来了。
世界变得更慢。
不,是他更快了。
他能看到鸽子振翅时每一片羽毛的颤动,能看到汽车轮胎压过路面时橡胶的微小变形,能看到远处大厦玻璃幕墙上反射的云朵,正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飘移。
超级速度:初级。
现在他的速度能达到……音速?
不,还没那么快。大概每小时五百公里左右,是高速列车的速度。但在城市里够用了。
他测试了一下:从號角日报大楼跑到两条街外的地铁站,正常步行需要十分钟。
他用了十秒。
而且没人注意到——在普通人眼里,只是一阵风颳过。
“完美。”柯恩笑了。
他走进地铁站,坐车回家。
路上,他开始构思新系列的第一期。
超人和蜘蛛侠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