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什么?”
拉梅的神情变得如魔鬼一般狰狞,又很紧张。据刘维尔所述,拉梅在证明的过程中所默认的“虚数(i=)”,正是问题所在。
“如果使用虚数来分解质数的乘积,就不止一种算法了。比如说,15=3×5也可以用虚数(1+i)×(1-i)来表示。而1+i没有约数,所以也不能说它不是质数!”
“气死我了!那我到底都在算些什么!”
拉梅脸色发青,揪起了头发。
接着,证明出当n等于5时费马最终定理成立的德国人库默
尔①[①库默尔:恩斯特·爱德华·库默尔(ErnstEduardKummer,1810—1893)德国数学家。他研究数论中最困难的问题之一—费马最终定理,创立了甚至比定理本身更重要的理想数理论。]—狄利克雷的弟子站了出来。
“各位,冷静点!拉梅先生,现在放弃还为时尚早。”
“你、你是谁?”
完全被抢去风头的拉梅,内心开始动摇起来。
“的确,正如刘维尔先生所说,分解成质数乘积的方法不止一种,但那是因为将根本就行不通的虚数也带入计算才会导致的。因此,索性将3×5和(1+i)×(1-i)看作同样性质,当作“理想质数的相乘”,这样一来就只有一种分解方式了。大家觉得怎么样?”
“有道理!”
拉梅发出了喜悦的欢呼。
“但,这方法也行不通呢。”
“到底在说些什么?”
“我以为这种方法行得通,可验证后,结果还是不行啊。”
引入“理想质数”的概念后,库默尔在重新检验时发现,当n等于37时,无法解决“只有一种分解方式”的问题。并且,还发现了当n等于59或67时,与此相同。
库默尔同时指出,如果仅仅是n等于37、59或67这三种情况,还能千方百计地寻找其证明方法。但类似这样的质数是无限存在的,都将其归结为一个类型来考虑是不切实际的。
拉梅倍受打击,放弃了继续研究。虽然高斯花费精力又坚持研究了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没能跨过这道鸿沟。
1816年,法国的科学院已准备好解开费马最终定理的悬赏金,看似拉梅和高斯距离解开它仅一步之遥,但最终他们还是没能获得奖金。不过,提出“理想质数”这一概念,并为费马最终定理的解开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库默尔还是得到了数学界的高度评价,虽与奖金无缘,但仍被授予了巴黎科学院院士的荣誉。正如前文所述,除37、59或67以外,库默尔通过“理想质数”的理论一下子证明了100以内除37、59、67以外的所有奇数费马最终定理都成立。这么一来,暂且认为当n小于100时费马最终定理成立。
这一事实,是完全解开费马最终定理的一大跨越性进步。
之后,在下一个突破发生之前,又过了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