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颂试着调整了自己的作息——早上六点半就起床,但下楼一看,沈砚洲的鞋已经不在了。他又试着晚睡,在卧室里撑到十一点,但沈砚洲那天回来得更晚,他实在撑不住先睡着了。三天下来,两人唯一的交流就是几条微信消息。而且基本是白颂单方面发,沈砚洲隔很久才回一两个字。白颂:“今天降温了,记得加衣服。”沈砚洲:“嗯。”白颂:“王姐做了红烧排骨,你要回来吃吗?”沈砚洲:“不回。”白颂:“晚安。”沈砚洲:(未回复)白颂看着聊天记录里自己发出去的一长串绿气泡和沈砚洲寥寥几个字的灰气泡,忍不住叹了口气。他这个穿越,怎么穿成了舔狗剧本?不对,他本来就是要追沈砚洲的,舔就舔吧。问题是舔了半天连人都见不到,这怎么舔?舔空气吗?牛奶他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太清楚白颂和沈砚洲之间的相处模式了。白颂主动说要跟沈砚洲一起吃早饭,这还是头一遭。“那我去跟王姐说一声,让她把早饭提前准备。”周叔说。“不用麻烦。”白颂摆摆手,“我自己随便弄点就行,王姐不是七点才上班吗?我不想吵她。”周叔又愣了一下。白颂没注意到周叔的表情,径直走向厨房。他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有牛奶、鸡蛋、吐司、黄油和一些水果。白颂前世是个独居社畜,做饭是必备技能,虽然谈不上大厨水平,但煎个蛋、烤个吐司还是没问题的。他动作麻利地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两片吐司、一小盒黄油。又在柜子里翻出一个平底锅,洗干净擦干,放到灶台上开小火。黄油切了一小块放进锅里,慢慢融化,散发出好闻的奶香味。白颂单手敲开鸡蛋,蛋液滑入锅中,在黄油里滋滋地响。蛋白边缘微微焦黄的时候,他用锅铲轻轻翻了个面,煎到溏心的程度就关火盛出来。吐司放进面包机烤到表面微焦,抹上薄薄一层黄油。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白颂搞定了一份煎蛋吐司,还顺手热了一杯牛奶。他端着早餐走到餐厅,发现沈砚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书房出来了,正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讲电话。白颂放轻了脚步,不想打扰他。他把自己那份早餐放到桌上,安静地坐下来吃。他一边吃一边偷偷观察沈砚洲。男人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和一块低调昂贵的腕表。衬衫下摆扎进西裤里,腰线高而利落,肩背的轮廓在晨光里显得格外挺拔。他侧对着白颂的方向,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举着手机贴在耳边。不知道在跟谁通话,表情沉静而专注,偶尔点一下头,嘴唇微动说几句什么。声音很轻,白颂听不清内容,但那个低沉的嗓音穿过半个客厅落在他耳朵里,像大提琴的泛音,好听得不讲道理。白颂咬了一口吐司,在心里默默感叹:这人是不是连讲电话都带着偶像包袱?怎么连侧脸都这么好看?沈砚洲似乎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他微微偏头,朝餐厅的方向看了一眼。白颂被抓了个正着,却没有慌张。他弯起眼睛,朝沈砚洲笑了笑,然后举起手里的牛奶杯,无声地晃了晃,像是在说“早上好”。沈砚洲的眼神在他身上停了一秒,然后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继续讲电话,仿佛什么都没看到。白颂也不在意,继续吃自己的早餐。他吃得慢悠悠的,一片吐司煎蛋愣是吃了十几分钟,就是为了等沈砚洲打完电话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