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衬衫,毛衣,裤子,鞋,包,手机,充电宝,工牌。工牌。昨天林老板给了他一个工牌,白色的卡面,印着他的照片和名字,挂在一条蓝色的挂绳上,他昨晚出门的时候特意带上了,放在——放在帆布包的内侧口袋里,还在,拉链拉得好好的。白颂把挂绳套在脖子上,抓起帆布包,趿拉着拖鞋冲下楼。拖鞋在楼梯上啪啪啪地响着,像一串被点燃的小鞭炮,在安静的早晨里炸得格外清脆。他跑到楼梯拐角的时候差点踩空,手忙脚乱地扶住栏杆,心脏砰砰砰地跳着,分不清是因为差点摔倒还是因为宿醉还没散。然后他看到了沈砚洲。沈砚洲坐在餐厅的餐桌前,面前放着一杯咖啡,杯口冒着若有若无的热气,说明这杯咖啡刚倒出来不久。他今天没有穿西装,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毛衣,圆领,领口的边缘刚好卡在喉结下方,露出锁骨上方一小片皮肤,那一片皮肤在晨光中呈现出一种温润的、小麦色和暖灰色交织的质感。毛衣的质地看起来很软,软到让人想伸手摸一下,想确认它是不是看起来那么柔软、那么温暖。头发也和平时不一样——全部向后梳了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清晰的发际线,额头的线条饱满而流畅,发际线的边缘还有一小颗淡淡的痣,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没有刘海遮挡的沈砚洲看起来比平时更冷、更硬、更有攻击性,但也更英俊。那种英俊不是“好看”两个字能概括的,更像是一种带着压迫感的、让人不敢直视但又移不开眼的英俊。白颂的脚步在楼梯拐角处顿了一下。眼睛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怎么都移不开。他站在楼梯拐角,一只手还扶着栏杆,另一只手拎着帆布包,身上的t恤皱巴巴的,头发乱得像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事实上他就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而沈砚洲坐在那里,像一幅被精心布置过的画,光线、角度、背景,一切都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到不像真实的。白颂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看这个。我送你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七点五十三分。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他趿拉着拖鞋冲向玄关,帆布包在腰间一甩一甩的,挂绳上的工牌撞在包扣上,发出细碎的叮当声。“白颂。”沈砚洲的声音从餐厅传来,不大,但很清晰,清晰到每一个音节都像被精确切割过的钻石,边缘锋利,棱角分明。白颂蹲在玄关穿鞋,动作没停。他今天要穿的不是那双帆布鞋——帆布鞋的鞋带被系得太整齐了,他没时间解开再重新系,直接从鞋柜里抽了一双黑色的平底皮鞋,一脚蹬进去,后跟都没来得及提。“来不及了,我先走了。”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刚睡醒和喝过酒之后特有的沙哑,像一把很久没用过的旧琴弓在琴弦上缓缓拉动,声音不大,但每一个音都带着细微的、毛茸茸的质感。“早餐。”沈砚洲说。白颂已经站起来,手搭在门把手上,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动作顿了一下。他偏过头,从玄关往餐厅的方向看了一眼。沈砚洲还坐在那里,没有站起来,没有走过来,就只是坐在餐桌前,面前放着咖啡,桌上还有一碗粥、一碟小菜、一个盘子,盘子里是煎蛋和吐司——一份完整的、热的、显然是刚做出来的早餐。不对,不是“一份”,是“两份”。桌子对面还有一个位置,那前面也摆着一份,粥、小菜、煎蛋、吐司,和白颂面前这份一模一样。筷子已经摆好了,一双在沈砚洲右手边,一双在对面那个位置的右手边。勺子也是两个,一个在粥碗里,一个在对面那碗粥里。连纸巾都折好了,两叠,一叠在沈砚洲左手边,一叠在对面那个位置的左手边。白颂看着那个被精心布置过的对面,手指从门把手上松开了。“我坐地铁要一个多小时。”他说,声音比刚才小了一些,“九点打卡,现在——”“我送你。”沈砚洲说。他的声音依然不大,但语速很快,是怕白颂说出“不用了”之前,没能把自己的话说完。白颂站在玄关,手从门把手上彻底放了下来。他看着沈砚洲,沈砚洲看着他。晨光从餐厅的窗户照进来,落在沈砚洲的侧脸上,将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他的大背头在晨光中显得比平时更凌厉,但毛衣的柔软中和了那种凌厉,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把被布裹住的刀——锋芒还在,但不再让人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