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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冬日旅行(第2页)

启明想到这里,忍不住嚎啕大哭。

黄昏悄悄降临,紫灰色的天空默然不语,荒凉的坟地开始一点一点被暮色包围。寂静反而让耳膜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发胀头疼。目光所及的地方皆是一片混沌不清。人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会感到孤独无助的恐怖,像是一个无比沉重的铁盒子正在慢慢封闭,而你被遗忘在这盒子里面,动弹不得,喊叫不得一样。

晚饭是二叔摆的家宴,为父亲接风洗尘。镇上几乎所有的头面人物都被请来了。县长甚至专程坐了马车从城里赶来,想借此机会接近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学者和革命家。父亲在一片恭维声中醺醺欲醉。当年走出乡村,寻求前程的时候,父亲也许并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这样荣归故里,风光无限吧?

这顿饭吃了很久。吃到一半的时候启民忽然觉得心里很烦,就悄悄退了席,溜出门去。所有的人都在忙于应酬周旋,谁也没有注意他的半途而走。他跑到后院里再一次去看了那条叫“来福”的狗,给它带去一块连肉的骨头。狗这回认出他来了,用两条后腿支撑着站立起来,给他作揖,发出兴奋的“呜呜”声,把铁链子抖得哗啷哗啷直响。他陪了它一会儿,就回房去睡觉。那是娘原先住着的房。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睛,听着客厅里父亲大声说笑的声音,觉得那声音既熟悉又陌生,既伟大又渺小,歪歪斜斜扭成一团,在老家的宅院里滚来滚去。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迷糊中他感觉有人摸了摸他的脸。

睁开眼睛时,父亲端了一盏油灯站在床前。

“你怎么和衣而睡?起来把衣服脱了吧。”父亲说。

他闻到父亲身上浓浓的酒味烟味,他知道那是一个成年男人身上应该有的味道。父亲端着油灯站在那里,直到他脱光衣服钻进被窝才走。在那一瞬间里他很想跳起来叫住父亲,跟他说说娘的事情,三叔和麻脸三婶的事情,祖父死了以后一院子和尚在黄昏中念经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有关老家和亲人的故事……然而他什么也没来得及说,父亲的脚步声就渐渐走远了,油灯的光亮在屋子里最后摇晃了几下,一切便重新归入黑暗。

镇上的选举活动因为父亲到来而增添了色彩。父亲已经做了参议员,当然没有再竞选众议员的必要,他回来是为了履行公民义务,选举别人。父亲在镇上做了一次示范性的竞选演说,也是一次在父老乡亲面前的亮相。那一次镇上盛况空前,演说台四周插了红红绿绿的旗子,台上铺了白色桌布,左右两边还放上两盆金桔,弄得喜气洋洋。父亲为表示自己的谦和朴素,特地换上一身竹布棉袍,头戴黑呢礼帽,脚上是一双黑绒棉鞋,雪白的布底显得无比儒雅洁净。父亲登上演说台的时候,步履稳健,面容肃穆庄严,双目炯炯有神,让人无形当中就对他肃然起敬。父亲说一口地道的家乡土话,说得缓慢沉重,极有底气,任何人听上几句,不管是懂与不懂,总会对他产生一种极可信赖的感觉。这跟父亲以往慷慨激昂的形象大相径庭,启民对此迷惑不解。

父亲演说过后,全镇数十名竞选人便分头作竞选演说了。演说的场地总是选在茶馆或者热闹的街口,甚至在二叔棉花店的店堂里。店里好好地做着生意,就见几个人结伴走来了,为首的手里提一面铜锣,边敲边喊:“某某党某某某来发表竞选演说了,大家快来听呀!”民国初年这样的活动很是新鲜,听众便很踊跃,不大工夫便聚集了一片。讲的人缺乏父亲的风度和口才,结结巴巴,口齿不清,满嘴冒沫,显得十分窘迫为难。听的人便大失所望,片刻工夫就陆陆续续走得精光。小孩子们逢到这种场面最是快活,在大人的裤裆里钻来钻去,追逐打闹,一片嬉笑之声。惹得大人跺脚吆喝,就更是得意非凡。

启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回去讲给父亲听,说这种演说真是受罪出丑。父亲微微一笑:“不过作作样子罢了。”

果然如此。选票刚刚投进票箱,就传出来风声说,全镇的选票几乎都让共和党买去了。启民问父亲共和党是什么人?怎么会这么厉害?父亲说那是袁世凯的党,袁世凯有的是从外国人手里借来的钱。

哦,原来这就是父亲口中的“政治”!启民小小的心眼儿里开始对这两个字生发出厌倦和轻蔑。他隐隐约约发觉自己瞧不起父亲所做的一切。父亲用嘴用手费尽心机把他朝这条路上引,他却是出于本能地撅起屁股拼命往后赖。他在所有那些需要表现出机智和才气的场合里显得木讷痴呆,机械得像具木偶。他一走进高谈阔论的人群之中便头晕心跳,憋不过气来。他甚至羞于跟生人说话,羞于让太太小姐们抚摸打趣,虽然他还是个孩子。

在这种时候,他总是会想起三叔和秀秀婶,渴望在那个随和亲切的家里得到庇护。

秀秀的儿子已经会对着人笑了。秀秀说他叫个军儿,因为当初她跟着三叔在军队里时怀上了他。秀秀还说,军儿像是饿鬼投胎,眼睛一睁就闹着要吃,吃呀吃呀没个够的时候。果然,启民每回到三叔家去,军儿总是躺在秀秀怀里吃奶,小嘴巴在秀秀沉甸甸的**前拱来拱去,眼睛半睁半闭,鼻腔里发出小猫一样的呼噜呼噜的声音。

“哦,哦,你看他又笑了,他喜欢阿民哥哥,看到你就笑呢。”秀秀欢欢喜喜地说,弯下脖子,用脸颊在儿子脸上蹭来蹭去。

可是启民怎么也看不出军儿在笑。那小家伙除了吃奶,别的几乎什么都不感兴趣。

三叔一家住在老宅的小跨院里。去年他刚回家乡的时候,二叔的意思是大家住一起算了,家里就兄弟两个,人口不多,住在一起有个帮衬。二叔认为他在外面这么多年,见多识广,指望他能帮助家里一把。三叔不干。生死场里逃出来的人,什么都看得透透的,再去算计钱呀财的那些事就觉得太累,烦人。三叔分得了一笔家产,不算太多,可也足够他这辈子受用不尽。他开始嗜酒如命,成了镇上大小酒馆的常客。秀秀说起这事就叹气,抱怨这镇上的人太坏,变着法子算计三叔的钱。

“从前他不是这样的人,男人嘛,谁不爱两口酒?可也不能从早上喝到晚上。镇东头的那个红鼻子阿九,天天来勾他的魂儿,一天也不肯落空。喝着喝着就上瘾啦,不喝浑身难受呢。从前他不是这样的人……”

秀秀轻言慢语地说着,并不十分生气。她是苦日子过惯了的,如今有了这样便很满足,男人贪酒他只觉得遗憾,她不会恼他恨他。

小跨院也不算太小,三间上房三间下房,朝东还有两间灶屋。当中的院子搭出一个葡萄棚,又垒了一个鸡埘,仍然觉得空**无比。冬日的阳光照得地面泛白,夜里泼过水的地方便湿漉漉的,留下一些深深浅浅杂乱无章的脚印。鸡们白天都被轰出院子放到野地里去,要生蛋了才会回来。隔一阵子便有生过蛋的母鸡涨红了面孔报告喜讯,咯嗒咯嗒叫得满院子一片欢乐。这时秀秀便一手抱儿子,一手抓一把稻谷出来,呼啦往院子里一撒,任由那鸡慢慢地啄去。

启民每回来玩,秀秀总得给他炒点花生、蚕豆、葵花子什么的。大灶里炒出来的这些东西有种特别的香味,壳子焦黑,仁儿金黄,一咬一声脆响。有时候秀秀也会剥一颗花生仁在嘴里,嚼烂了之后喂给军儿,启民就掉过头去不看。我小时候娘也这样喂过我吗?他想。军儿吃出滋味之后便很兴奋,小手一抓一抓的,喉咙里咿咿呀呀叫唤不停,透明的口水从嘴角流出来,成一条细细的有弹性的线,晃晃****,最后落在衣襟上,衣襟那儿就总是湿漉漉的一片。“你呀,你呀,饿死鬼投的胎,馋死了!”秀秀说着,用手轻轻点一点军儿的脑门,满脸是笑。

然而,所有这一切——快乐的小跨院也好,军儿也好,花生、蚕豆也好,在秋明面前就统统黯然失色了。有一天启民来玩,秋明正好出去,启民便觉坐立不安,什么都没意思,他这才知道自己一趟一趟往这个小院里来是为了秋明,他是为她而来的。

秋明到底没有成为三叔家的丫头,仅当了秀秀的养女。她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使她站在哪儿都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气质让秀秀对她倍加爱怜,在她身上几乎倾注了与军儿同样多的母爱。秋明管秀秀叫“婶”,管三叔叫“叔”,用的是跟启民相同的称呼。

那一年里秋明显然长大了许多,变成了一个文静漂亮的小姑娘,与乡里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比起来,她显得惊人的成熟: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看人的时候目光专注而且带点忧郁迷茫,两片轮廓分明的湿漉漉的嘴唇总是轻轻抵住,偶尔一笑,格外羞涩可爱。

启民和她最大的乐趣是在一起画画。两个人手里各执一支树枝,面对面蹲在院子里,画出一地的希奇古怪的玩意儿。启民画房子,画河流,画树,画天空。秋明便在房子里、河里、树上,天空中到处画上人,大人小人男人女人。有的坐着,有的站着,有的趴着,有的躺着。他们在对方的画面上互相补充又互相破坏,幻想丛生,淋漓尽致。这时候两个人都闷声不响,暗地里憋着劲儿要比个高低。启民不让她在河流里画人,便故意把河水画得极细极细,窄窄的如一根带子。秋明却突发奇想,画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把河流擎在手里,如同抓了一条跃动的小蛇。启民画一间房子没有门,没有窗户,表示不能进去。秋明便笑眯眯地在墙根下画一个老人蹲着晒太阳,长胡须飘飘拂拂。启明一看忍不住笑了,因为街上那些老人就是这么蹲着晒太阳的。这样的画画如同一场智力竞赛,两个孩子兴致勃勃,觉出其中无穷的乐趣。

有时候他们也溜出院子到野地里去玩。

太阳出来的日子天气总是很暖和,河里的薄冰很早就化了,露出中间一条绿得发蓝的带子,静静地、缓缓地飘动。他们在河边折一根芦苇,使劲去戳那些尚未化开的冰面。冰层实在是薄,芦苇一戳就发出嘎嘎的脆裂声,接着河水便从隙缝里慢慢渗上来,蛇一般在冰面上流窜,碎裂的冰块开始移动、飘浮,沉下去又冒出来。他们蹲下去捞一小块冰放在嘴里,丝啦丝啦地吮吸着,嘴唇冰得麻木,牙齿生疼,却舍不得吐掉。

“要是蘸点糖,那才好吃呢。”秋明认真地说,嘴唇被冰块刺激得红艳无比,像一颗熟透的果子。

冰得够了,就坐在田埂上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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