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投资者可通过要求营业部打印资金对账单(内容包括股票名称、领取红利日期、红利数额等)来核查资金情况,资金对账单逐笔登记了每一资金明细,应该说是足以核实有无红利到账的。
另据了解,以往投资者在填写红利领取委托单后,可通过打印红利清算交割单,查询红利领取情况。现在证券营业部电脑软件都相应作了调整,有的营业部以资金对账单代替清算交割单,因而不再提供清算交割单。若投资者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才想到核对红利款,此时他可要求打印领取红利清算交割凭单。同时,投资者还可以到指定券商处查询所应领取的现金红利款是何时进行分红派息股权登记的,从而消除心里的疑惑。
9。两个证交所的派息日
作为股市的老投资者,大都知道深交所派息到期日与上交所有所不同,但对新入市的股民而言,就不一定清楚了。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深交所现行分红派息的程序。
(1)深交所及深圳结算公司处理权益分派的一般原则
①刊登权益分派公告当日停牌半天,下午恢复交易;
②红股于R+2日(R为股权登记日)到投资者账上;
③可流通股于R+2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④现金股息于R+2日到投资者资金账户;
⑤配股缴款期限为两周,起始日为R+2日,可流通配股上市时间以公告为准。
(2)深市分红流程
①R-1日,深圳结算公司存管登记部处理分红参数;
②R+1日收市后,各券商通过结算通讯系统,接收深圳结算公司在收市后发送的“结算数据包”,可获取权益分派库中的红股明细数据;
③R+2日,投资者的红股到账。
若投资者在分红派息期间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转托管券商有必要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个问题,以免产生误会。
(3)深市派息流程
①R-1日,上市公司将派发的现金股息划到深交所指定账户;
②R+1日,由深交所将派息款划入券商清算资金账户;
③R+2日,各券商将派息款划入投资者开立的资金或保证金账户;投资者可在其托管商处打印利息清单。
另外,国有股、法人股及内部职工股股息的领取办法以上市公司派息公告为准。
10。上市公司的红股计算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投资者持有2100股厦新电子,1999年该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为10股送1。7647股。根据送股比例及上交所历来对送股后零股处理办法——四舍五入法,他算出自己可得到371股红股。但除权后,他发现自己实际享受红股370股。这是怎么回事呢?上市公司的红股该怎样计算?下面作具体介绍。
上交所已在1998年7月修改了送股后尾数的处理方法。上交所为使上市公司在送股后的实际送股数量与送股前的计划数相符,自1998年7月21日起,改变了以往对送股后小数点后尾数的四舍五入的办法,而采取以尾数大小依次解决的办法处理。即: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部分的送股,对小数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1股,直到实际送股数与计划总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数时,则由电脑抽签派送。如某公司送股,甲、乙、丙三位股东应各有红股121。2股、129。6股、136。8股,按新规定,所有股东先分得整数部分的股票,即甲、乙、丙先各得121股、129股和136股,然后由电脑主机按股份的小数部分依大小进行排序后决定谁再先获得1股,则顺序依次为丙、乙、甲。因此,按送股比例计算,这位持有2100股厦新电子的投资者应得红股370。587股,但根据新的送股原则,实际获得370股红股是完全有可能的。
11。股民怎样计算分红派息数
排除某些特别因素,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公司分红派息的公布方案含税,而到账数额是扣税后所得。投资者在发现这种情况后,首先应查对一下公司在公布分红派息方案时,有没有加注“含税”字样,特别要看清在既送红股又派现金的情况下,是不是均为扣税前的方案。目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各地方税务局应对公司派送红股、现金及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过,由于各地情况有差异,大部分地税局并未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有些给予股东部分优惠使扣税减少,有些尚未开征,有些只对红利征税,所以出现不少税率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宁波海运,每股派现金3元为含税方案,其红利个人所得税为3×20%=0。6(元),故其股息为3元-0。6元=2。4元。另外,有部分投资者问到法人转配股东所享受的分红派息是否和社会公众股东一致,答案是肯定的,同股同权,也有相同的纳税义务,只要归个人所得,一样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深圳本地的上市公司,其分红派息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有如下规定:红股以面值折合成股息后的总值扣除与分红派息期间同期的银行存款利息,余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证券交易所的派息程序
目前,沪、深两市红利都自动到账。
沪市的派息流程是: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R+1日(R为股权登记日)将权益款通过清算系统自动划给证券营业部,而营业部只要打开G4数据库(此为非交易过户产生的明细数据)和F2数据库(此为当日资金结算数据库,包括现金红利、国债兑付款、国债兑息款),并将两个数据库明细核对无误后,就能将权益款划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内,这样投资者在R+2日即可查到自己的现金红利。
深市派息流程是:上市公司于R-1日将派发的现金股息划至深交所指定账户;R+1日由深交所将派息款划入券商清算资金账户;R+2日,各券商将派息款划入投资者开立的资金或保证金账户,投资者即可在券商处查到自己的红利。
如过了R+2日,红利仍未到账,投资者可向券商查询和交涉。目前,有的证券营业部为了节省时间,通常每周做一次红利的结算工作,因此,发生红利逾期不到账的情况一般与券商技术处理及清算时间有关,挪用客户红利的可能性不大。券商需要在提高业务水平和增强服务意识上做工作。
另外,若投资者在分红派息期间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红利仍托管在原券商处。为方便起见,建议投资者最好不要在此期间办理转托管。
13。怎样看待沪市分红派息与深市分红派息
在分红派息方式上,沪、深两市已无甚区别。沪市投资者不必再等“红利权”挂牌后卖出才能使股息到账,中央结算公司可直接通过证券部将红股红利记入投资者账户。深市投资者可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得到红股(可流通)和现金红利。沪市投资者的红股红利到账时间,也是在股权登记日的第二天即可查到。
配股方面,沪市在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后,投资者参与配股仍遵循以前的方法,在填写委托购买配股时应填“卖出”,即卖出投资者所持有的配股权证而得到配股。在配股时,输入代码为“700×××”;深市则以申报“买入”作为参与配股的表示。但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投资者,有的券商通过程序设计,投资者在配股时申报“买入”和“卖出”都有效。在以“买入”方式配股时,它依据投资者账户上所有的可用资金来计算。因此,投资者必须自己算清楚再操作,以免少填或多填数量而不被确认。在以“卖出”方式配股时,提示的数量是电脑系统计算的,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