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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
代地的夜来得早,天一黑,风就从北面的草原上刮过来,带著乾草和冻土的味道。
中军帐里没点灯。
李牧坐在案后,面前放著一壶酒。
军中的酒,浊,冲,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今天他没叫人温,拎起来直接往碗里倒。
酒液撞在碗底,发出一声闷响。
他喝了一碗。
又倒了一碗。
帐帘没有放下来,月光从帐门口照进来,照在案上那份旨意上。
帛书的朱印在月光下泛著暗红色,像干了的血跡。
他端著碗,看著那方朱印。
“二十三年。”
他自言自语。声音很轻,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帐外的月亮听。
“雁门一战,我杀匈奴骑兵一万四千。大王赐酒三坛,说我是赵国的长城。”
他喝了一口。
“燕国犯境,我三日破敌,收復武遂、方城。朝堂上说我是赵国的柱石。”
又喝了一口。
“如今呢。”
碗空了。他把碗放在案上,没有再倒。
帐外的风大了一些,帐帘被吹得翻起一角。
月亮很圆,掛在北面的天上,照著远处起伏的丘陵和黑黢黢的边墙。
李牧站起来,走到帐门口。
他四十七岁了。
背还是直的,肩还是宽的,站在那里像一桿戳在地上的长戟。
“赵国没了我不行。”
“但赵国留不住我。”
他站了很久,直到月亮偏西,直到风停了,直到远处巡营的火把转了第三圈。
然后他转身回帐,合上帐帘。
把旨意折起来,压在案角最下面。
吹灭了那盏一直没点的灯台旁边唯一一根快要燃尽的烛头。
黑暗中,他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