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他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枪管已重重砸在他脸上。
“我真的……不知道……”他疼得说不出话来,一股暖流自眉骨淌下,流进嘴角,满口血腥气漫开。
“带回去!”白人警察狠厉的眼神剜过他的脸,一抬手,对手下人下达了指令。
其他警员一拥而上,抓着他四肢,几乎把他从床上抬了下去。
混乱间,一个操着浓重爱尔兰口音的白人还在他脸上暧昧地摸了一把,狞笑道:“小杂种,长得比女人还带劲,看哥到里头怎么疼你!”
江隋本就心烦,这时更窜起无名火,猛地转过头一口啐在那爱尔兰人脸上:“别碰我!”
“狗杂种,死k!”爱尔兰人扬手就要打,巴掌还未落下,手腕已经被牢牢抓住。
江隋抬起头,只见一个西装革履、身材魁梧的华人汉子挡在他面前,神情凌厉、目光如电,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
不远处,一个温和中带着威严的嗓音用带着官腔的纯正英语说:“他又不是姜元炳,抓了也没用,收队。”
刚才还嚣张跋扈的警察们听了这人的话,一个个低眉顺眼,松开江隋,开始朝外面退。
包括那个爱尔兰人,他心有不甘地看了他一眼,一把甩开华人汉子,也走开了。
人群散去,江隋才逐渐看清,房门口站着两个穿着考究的人:一个是有些年纪的白人老头,穿着呢子大衣,戴一顶灰色费多拉软毡帽。
每名警员出门前,都低头恭敬地称他“长官”,江隋推测,这应该是一位警局高层人物。
当警察们都退去,他终于能看见另一人正脸时,不禁感到一阵腿软——
站在那老警官身旁的,是一个着双排扣法兰绒西装,戴礼帽的青年,他戴着皮质手套的手里握着一根手杖,手杖头部是一颗雕刻精美的金色鹿首,杖身盘桓纯金制成的藤蔓。
当然,光靠看,江隋无法确定那就是真金子,但他偏执地认定就是。
青年全然一副中国人模样,唯有轮廓透着一丝异域气息——这个人,和他的前男友穆城,长着同一张脸。
倒也不是完全相同。
这人的眼睛是灰绿色的,像萧瑟秋日里阴雨天的湖水。
那男人的目光分明落在他身上,却又仿佛压根没没瞧见他,江隋听见他冷淡的嗓音用浓浓英伦腔对老头说:“麻烦你了,Vince(汶思)局长。”
果然不是穆城。声音、气质都完全不同。
他在心里松了口气,汶思局长笑容可掬地对那青年说:“举手之劳,Wyndzley(温兹利)先生亲自开口要人,我得给面子。”
被叫温兹利的男人语气依旧淡漠:“不过是个败家子罢了,成天在外头鬼混,又怎么能知道他父亲在哪儿。”
Vince局长看江隋的眼神流露出十足的轻蔑,他朝青年暧昧一笑,拍了拍他肩膀说:“败不败家的,有那张脸就够用了,温兹利先生高兴就好。”
温兹利轻哼一声,对局长道了别。
最后,房间里除了江隋,只剩下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和他魁梧的华裔保镖。
混血青年眼里这时总算有了他,但眼神却透露着不事张扬的嫌恶。他撇过头,对华裔保镖说:“带回去。”
这次,他说的是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