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很安静。
油条跳下了桌子,蹭了蹭我的脚踝。
窗外的车流声模糊地传进来,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我知道这个决定听起来"不靠谱"——他二十四,没房没车,收入不稳定,连番茄炒蛋都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菜。
但我也想跟他好好的。
因为在他面前,我没说过一句"都OK"。
我说的全是真的。
"行。"我说。
他愣了一秒。然后笑了。那种笑比湖面的金光更亮,比拉面馆的灯笼更暖。他伸出手,在桌面上握住了我搭在碗边的手指。
那只手有点凉,沾着番茄酱和铅灰的味道。
但我没缩回去。
后来方雨晴问我:"你去他家吃了顿饭,怎么就把自己交代了?"
我说:"交代的不是终身。交代的是——我愿意再信一次。"
"信什么?"
"信那个看得到下午四点半湖面金光的人,也能看得到我。"
方雨晴沉默了很久,然后发来一段语音。
她说:"林晚,你终于从被挑选走到我挑了。恭喜你。"
我躺在那张折叠床上——吃完饭收拾完碗筷之后,陆屿把画桌清出了一大片,铺了一床毯子,让油条睡在上面,然后我俩一人坐一边,中间摊着所有速写本。
我翻到最后一页,空白。
"这一页留给什么?"我问。
他想了想,拿起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第一天。她说了行。"
他把本子合上,放回书架最上面那一格。
"剩下的慢慢画。"
窗外,五环外的夜安静得能听见空气流动的声音。
我忽然觉得——玉兰花开得正是时候。
---
第九章完
下章预告:第十章——"见家长"。不是林晚见陆屿的家长,是陆屿主动提出要见林晚的妈妈。他说:"我得让你妈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不能只让她看那些条件好的男人。"林晚坐在地铁上,第一次觉得"带一个人回家"这件事没那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