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
“一小束头发。包在纸里,用蓝色丝带系着。”
“谁的?”
“戈弗雷·诺顿。”
屋里只剩下炉火轻微的噼啪声。
那原本不过是一件纪念物。维多利亚时代的许多抽屉里,都藏着类似的小包,有些被精心保存,有些则连主人也已不愿再看。
然而,福尔摩斯没有把它当作一项可以略过的私情。
“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是。”
他记下一笔。
艾德勒看着那空掉的夹层,将封皮轻轻合上。
“那么,我们可以谈谈今天上午的诺顿先生了。”
*
她从手袋里取出两张纸。
一张是折叠的短笺,另一张较新,纸面上仍带着从厚纸册中撕下时留下的整齐毛边。
“请看签名。”
短笺上的字写得很快,笔画相连,行末稍微向上。另一张的姓名看上去几乎一致,却端正得不合时宜。
那是一个人在努力表现自己写得很自然。
福尔摩斯将纸挪到窗光下。
“第二份是什么时候写的?”
“今天上午。”
“您要求他签?”
“他希望我把照片交给他保管。我要求一张收据。”
正文是艾德勒预先写好的,说明收取私人文件,代为保存,并保证不向第三人交付。实际交付物品的一栏还空着。
“您在递笔以前已经起疑。”福尔摩斯说。
“真正的诺顿先生,今天上午应该在温彻斯特。”
她将短笺推近了一点。
一位病重的客户临时更改遗嘱,诺顿前一天下午赶了过去,原定今日傍晚回伦敦。
然而,他上午就出现在布里奥尼寓所。
他说事情提前办完,所以搭早车回来。
这并非绝不可能。
“他很快谈到了照片。”艾德勒说,“说对方恐怕不会继续容忍我的态度,交给律师暂存,或许可以缓和局面。”
“这也是一种合理建议。”
“是。”
“您为什么不接受?”
她的手停在那张短笺旁。
“戈弗雷昨天才告诉我,我不必为了让别人省事,把自己不愿交出的东西交出去。”
“人会改变意见。”
“所以我递给他一支笔。”
我再次看向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