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看着她,忽然笑了,他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随即翻身上了马。“本公子从不强求任何人。走吧,回你的世界去,但不要忘记我,即使你更爱你自己,也不要忘了我,也算对得起你我的相识一场。”他说得那么洒脱,变得不像他自己了,而李妙清也知道,这不是王怜花。因为原著里的王怜花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对她说出这番话来。答案其实很简单,这不过是她臆想出来的一个梦,一个脑海最深层意识中编排出来的一个告别罢了。
一个虚假的告别。
白马上的背影渐行渐远,她冲那背影喊了一声:“王怜花!”
他勒住马,回头看她。
“我不会忘记你的,以我一生都将记住你。”
隔着半条街的距离,她看见他弯起了嘴角,然后他一扬鞭,马儿小跑起来,消失在她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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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爱我吗?你还爱我吗?我没办法看着你双眼说那句话……”手机铃声响起,这是李妙清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叫《在加纳共和国离婚》,如今是她每天会循环听好多遍,甚至每天早上作为闹铃将她唤醒的歌曲。
李妙清睁开眼睛,清晨的光线柔和地洒在窗帘上,然后透过窗帘缝隙落在了她的床上。她躺在床上没有立刻起身,额头那个吻的触感似乎还停留着。
她以为这些思念会随着时间一点点凝聚成一个小点点,留在心的最深处,但她好像低估了王怜花在她心里的位置,那份感情似乎在在她心脏里头留下了种子,此刻正在发芽,或许有一天会变成参天大树,而她无能为力。
眼泪不自觉滑落,她倔强地将眼泪擦去。
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她起床走出房门,厨房间飘来了香味,那是饺子和醋的味道,妈妈在煮饺子,而爸爸早早带着神乐去楼下遛了。今天还是工作日,她去了洗手间洗漱,换好衣服,化了个淡妆后,便坐到桌子前,吃起了妈妈准备好的水饺。点开手机,打开了一个视频APP,最近也在追剧,正好攒了几天,有几集没看,趁吃饭时间可以看一看。
那是一部古装剧,男女主在桃花树下深情告白,她看了几秒钟,忽然笑出来。那种台词,那个人大概只会拿来说笑,然后在最关键的时刻加一句“本公子从不强求任何人”,头也不回地走掉。虽然莫名其妙笑了,但这部剧她还是很喜欢的。咬了一口水饺,是荠菜肉,妈妈亲手包的,皮还是荞麦的,很香。
沾着醋的味道应该更香,但不知为什么嘴里忽然就有了咸涩的滋味。
即便回来了,无论她做什么,都能不自觉想起他来了,他这个人早已渗透进她的生命中,而她要习惯。
上班下班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就这样到了周末,她的画画课是在下午,所以早上她起来后去了家附近的花鸟市场还有古玩市场兜了一圈。她以前就喜欢这些东西,连爸爸都说她年纪轻轻一把年纪的,但她不在意,人嘛总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最好是慢悠悠的,不然如今的快生活都要把人磨出病来了。
古玩市场都是些阿姨叔叔们,像她这样年纪的几乎看不到几个,但到底也不是很显眼,所以她一路逛了过去,直至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套茶具,白瓷青花,做工不算精致,但有种朴素的好看。
老板说是仿宋的款式,她很喜欢,所以和老板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便喜滋滋将它买下了。
买回去后,她将茶具洗干净,然后泡了平生第一壶功夫茶。茶叶是爸爸珍藏的白茶,水温没掌握好,泡出来的茶有点涩,可她还是慢慢喝完了。那个世界里的人,应该也这样喝茶的吧。王怜花、沈浪和熊猫儿都喜欢喝酒,见他们喝茶的次数倒是少,但她见李之礼和陈谦之他们喝茶的时间倒是多。她嫁给李之礼多年,却不会泡茶,因为平日里泡茶的都是府里的老人,后来李家人都不在了,除了余乐年和余斌,其余人都被她放了契书,让他们自由去了。后来,她就自己泡茶了,但她不像今天这样泡茶,很是随意。
说起来,她都没来得及好好跟他们告别,尤其是余乐年和余斌……但她好像也没有机会,毕竟穿越了两次,这两次也是彻底地成为了一个存在的人。而关于李妙清的一切,仿佛只是她的一个梦。虽然,她很清楚那不是梦,那机械的声音它是真切存在过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有一天晚上加班,李妙清走出公司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
她没有带伞,站在门口的屋檐下看着这场雨,其实她可以直接下地下车库开车离开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偏要走到一楼门口去看这场雨。路灯把雨丝照成了一道道银线,街道上的车灯在水雾中晕开成模糊的光斑。她忽然想起来,在那个世界的某一天,也下过这样的大雨,而王怜花将伞撑在她头顶上,笑着看向她。
走在平滑的路上,伞其实不算大,但正好可以遮蔽两个人,王怜花撑着伞和她一起走在街上,街上为了躲雨的人很多,因为这场雨来得非常突然,很多人都没带伞。李妙清就是因为这样才没带伞的,只是没想到王怜花却带着伞。
那一天,他们没有多说话,一路走去,平淡极了,可那天却在她脑海里留下了痕迹。
收回思绪,李妙清转身离开,来到电梯前,按了电梯按钮,等电梯轿厢下来,打开,进入后按了地下一层的按钮。走入地下一层,来到自己的车位,打开车门,钻入车中,不在想那些事,而是驱车离开,回了家。
回到家还是淋到了一些雨,因为她停车的位置,距离自己住的那栋楼还是要走两三分钟路的,所以她到底还是淋到了雨。回家后马上洗澡换下衣服,妈妈给她准备了红糖姜汤,她喝完后便回了房间,窝在床上,打开笔记本电脑,看了一部十分好笑的综艺。
她没有再想那把伞的事,或者说,这已经是她的日常,不要努力去想那个人。
过两天是部门团建,下午玩真心话大冒险,其实这团建最开心的大抵是老板,正常牛马也没几个人会喜欢公司团建,起码她不是。
团建前,他们都需要准备东西,准备的时候同事小周忽然凑到她身边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这姑娘年纪轻,大学刚毕业,是来公司实习的。这期间,大家发现这姑娘是个标准的“恋爱脑”。“范瑶姐,你觉得什么样的男生值得嫁?”
李妙清被问这个问题,大脑第一时间浮现的竟是王怜花这个人,她瞬间觉得自己有点儿毛病,但小周那眼神带着强烈的期盼,她也不好随意糊弄,想了想便说道:“在物质条件具备的基础下对你好的人吧。”
“那要是两个人同时对我好呢?”小周苦恼地说,显然她过滤了李妙清前面说的“物质条件具备的基础下”。“一个是我学长,特别会照顾人,但有点无趣。另一个是新认识的,超有意思,但感觉有些不太靠谱,可他好帅哦。”
李妙清想了想,问:“那他们俩谁的条件好呢?”可能这个问题比较市侩,但李妙清到底以现实为重,毕竟在美好的爱情在物质面前和一盘散沙没什么区别。
小周道:“爱情怎么能和物质挂钩呢?范瑶姐,做人不能太物质了。”
李妙清瞬间无语,但她还是笑了笑:“既然你分不清到底该和谁在一起,那就再等一等,两个人都试着看看。等你分清楚了哪个在你心里更重要再说吧。”她这话多少有些海王性质,可如今的小周最希望的听到的或许就是这一句话。
小周开心地赞同了,她其实不需要别人给她答案,因为她已经有答案了,两个都不想放弃。
回归现实,如果她没有穿越到那个世界,大概率会对某个长相、条件都不错,性格温和的男生有好感吧。毕竟她以前就喜欢有包容性的,作为独生女,家里宠着长大的,其实她的性格是有些骄纵的。当然,在小说世界待了那么久,以前的性格说到底也是磨没了,在陌生世界,没有家人做依靠,哪有资格骄纵和肆意妄为呢?话又说回来,她虽然是没怎么想过结婚生孩子,责任太大了,她觉得自己承担不起,但也曾脑补过自己未来会找什么样的人。她想她和那个想象的对象一定会一起看电影、逛街、聊工作,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结婚,过日子。她也会喜欢他,但一定是平淡的喜欢,不会像对王怜花那样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