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芳出了门,严以蘅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到书桌面前安静了好一会儿。
昨天在法院门口的那十分钟,严以蘅有五分钟都在跟“李先生”打电话。
“对的,这个情况对您其实有利,您可以。。。。。。”直到带教老师到达法院,严以蘅才挂了那通电话,“好的,李先生,我们下次面谈。”说完这句话,他就在黑色的锁屏上摁了一下。
严以蘅压根就不认识什么李先生。
电话那头其实空无一人。
这通电话,是打给别人看的。
在去法院的出租车上,严以蘅偶然从车内的后视镜看到了后方的来车,那辆车一闪而过,但严以蘅还是看见了。
代影的车。
在严以蘅“打电话”的时候,代影就藏在法院对面那条街的一棵树后面。
今天早上,严以蘅借着放衣服的名义再次打开了代影的衣柜时,那两颗猫的牙齿已经不见了。
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严以蘅甚至会以为是自己熬夜太多了,脑子不清醒时做的梦。
但是。
也许是因为代影也走得急,也许是代影对自己太过自信,他没有仔细检查。
代影衣柜里的一件白色短袖上,沾染了一丝的血迹。
那是猫牙齿上的血,不小心被蹭了上去。
昨天晚上严以蘅之所以没有及时地去验明真相,也是事出有因。
他举着手机回宿舍时并没有在打电话或者看任何资料。
他打开了摄像头,在录像。
人眼看不见的东西,屏幕却能捕捉到。
正对着宿舍大门的空调旁的插座上,闪着一抹微弱的红光。
严以蘅是一个实习律师。他对这样的事情很敏感,也曾见过这样的案例,他知道那抹红光是什么。
那插座里,一定藏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严以蘅也曾见过代影这种人,在法庭上。
严以蘅见过的那号人物最后被判了死刑,他杀了六个人,分别是他的姐姐,他的姐夫,他的朋友,他朋友的朋友,他的爱人,还有一个是在走路时不小心撞到他的男人。在警察将他抓捕归案前,他正准备杀第七个人,一个大明星。
警队在做犯人侧写的时候,曾猜测犯人心理扭曲,有极大可能曾出现过虐待动物的行为。
结果还真是这样,那个人在杀人前先杀了动物,很多只猫,狗还有兔子。
直到这样的杀戮无法再给他带来快感之后,他才开始杀人。
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杀人时,知道他是怎么说的吗?
“人比猫大啊。”他说。
法官又问他,为什么第一个杀的人是姐姐。
他说:“哦,她要结婚,我不想她结婚。”
“为什么?”
“结了婚她就不是我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