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不着急。
她抱着孩子,一步一步地走。每一步都踩得稳稳当当,像她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在剑道上站稳了重心一样。
她想起阿史那延陀那句话——"剑太急,是因为心太急。"
她以前不服。现在她服了一半。
剑太急,确实是因为心太急。但心太急,不是因为怕。是因为有要保护的东西了。
她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男孩。
小家伙已经睡着了,小拳头攥着她衣襟上的一根线头,嘴角微微翘着,像在做一个关于奶和阳光的好梦。
王蕴秀忽然觉得——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
仗剑天涯。快意恩仇。不为任何人停留。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有了要保护的人。
剑不是用来劈空气的。剑是用来保护值得保护的东西的。她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才明白这件事。不算晚。
她走进太平公主府的后门,穿过回廊,往西跨院走。
廊下点着灯笼,橘色的光照在她墨色的袍子上,像一匹流过水的黑缎。她走路的姿势很特别——不是女人的步子,也不是男人的步子,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像剑一样的步态。每一步都踩在重心上,不疾不徐,但你知道,如果她想,她可以在一步之内从廊头闪到廊尾。
西跨院的门开着。屋里点着灯,桌上摆着饭菜——太平公主府的厨子手艺极好,四菜一汤,有鱼有肉,还有一碟她最爱吃的蜜汁火方。
她走进屋,把孩子放在榻上,脱了外袍,坐在桌前。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火方,咬了一口。甜咸适中,肥而不腻。
好吃。
她吃完最后一口饭,放下筷子,走到榻边。
男孩还在睡。小脸红扑扑的,呼吸均匀。
她坐在榻边,看着他看了很久。
然后她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额头。
"从今天起,你姓王。"她低声说。
窗外传来远处更夫的梆子声。三更天了。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夜风灌进来,吹动了她颊边的碎发。远处的星空很亮,银河横贯天际,像一柄倒悬的剑。
她忽然想起十七岁那年,她第一次扮成男装去长安西市的酒肆。那天下着雨,她穿着一身灰布短打,腰间别着那柄还没改名叫"秋水"的铁剑,坐在角落里喝最便宜的浊酒。
邻桌三个纨绔子弟看她——不,看"他"——不顺眼,过来找茬。她说了一句话:
"我数三下。三下之内你们不走,我砍你们的手。"
那三个人笑了。
然后她拔剑。
三下。三个人。三只右手。
血溅在酒肆的泥地上,混着雨水,像一幅写意的泼墨画。
她扔下一块银锭压酒钱,走出酒肆的时候,雨还在下。她仰起头,让雨水打在脸上,忽然觉得——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
仗剑天涯。快意恩仇。不为任何人停留。
后来她走遍了河西走廊,走遍了剑南道,走遍了岭南的瘴疠之地。她跟吐蕃的武士比过刀,跟南诏的蛊师斗过剑,跟西域的胡商赌过酒。她赢过很多次,也输过一次——那次在龟兹,一个不知名的老僧用一根竹杖敲断了她的剑。
她跪在地上,看着断成两截的铁剑,忽然笑了。
"多谢前辈指教。"
老僧看了她一眼,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