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我出征前不会回家道别,所以她不让我为难,自己先回府去给我收拾行装。她知道我忙起来不吃饭,所以每次都亲自端着碗过来,站在我面前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我。她知道我惦记安西的干饼子,所以一遍一遍地学,虽然每次做出来都被我嫌弃"不是那个味道"。她知道我怕她揍我,所以每次我想偷懒不吃饭、乱花钱买陨石的时候,都故意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让她觉得"再逼他就真坏了"。
她什么都知道。
那我还有什么好写的?
她会懂的。她一定会懂。她懂我的地方,比我懂自己的地方还多。我不用写什么"勿念""保重"之类的废话,她知道我惦记她,她知道我惦记孩子们,她知道我惦记安西。这些不用写,她都知道。
我把笔搁下,把那张空白的纸推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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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开始想这一辈子。
我出生在绛州闻喜,河东裴氏。那是个好出身,好到让我这辈子无论怎么折腾,都有一个兜底的东西。明经及第的时候我二十出头,觉得自己了不起得不得了——读了十几年书,终于考中了,从此便是大唐的官员了。那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光宗耀祖""建功立业"之类的念头,觉得自己迟早能做出一番大事业来。
二十多岁,家里给我安排了陆氏的女孩子。门当户对,士族联姻,再标准不过的婚姻。陆氏性子温婉,知书达礼,我们相敬如宾。不是不爱,是那种士族夫妻之间特有的、克制而体面的感情。她给我生了几个孩子,长子、次子、三子……长子早夭了,我连他的样子都快记不清了。二郎和三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管过他们。
那时候我年轻,觉得自己有的是时间。等功成名就了,等安定下来了,再好好陪孩子们。可安定这件事,从来就没有来过。
被苏定方看中是二十岁近三十岁左右的事。我在雍州司士参军的任上,日常工作不过是些文书往来、地方庶务,跟打仗八竿子打不着。苏定方当时已经名满天下了,是那种一跺脚整个西域都要抖三抖的人物。他居然看中了我——一个连战场都没上过的文官。他说那句"吾用兵,世无可教者,惟汝可教"的时候,我受宠若惊到差点以为他在开玩笑。
可他不是开玩笑。他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兵法韬略、行军布阵、阴阳历算、地理水文——一样一样地教,我一样一样地学。我学得不算快,但还算扎实。那时候我就在想,先师教了我这么多,我将来若有机会上战场,一定要打出个样子来,不能辜负了他老人家的期望。
后来机会来了,也来了灾难。
陛下欲废王皇后、立武昭仪为后,朝中掀起轩然大波。我私下里和朋友聚会饮酒时,议论了几句这件事,觉得不妥。没什么大不了的议论——几个文人在一起喝酒聊天,说说朝政,这在长安城里再寻常不过了。可大理寺卿袁公瑜不知怎么就知道了,把我告发了。罪名是"妄议朝政"。
左授西州都督府长史。
从长安令到西州长史——品级上差不多,可性质完全不同。长安令是天子脚下的实权职位,每日经手的是朝堂中枢的机要政务;西州长史是远在吐鲁番盆地的边陲佐贰官,管辖的是戈壁与绿洲之间的几座孤城。我三十六七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一夜之间从权力中心被踢到了帝国最偏远的地方。
我到西州的第一天,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那地方的太阳,和中原的太阳不是一个物种——中原的太阳是暖的,西州的太阳是烫的,晒在皮肤上像刀割一样。我站在城门口,看着满眼的黄沙和骆驼,心想:我这辈子可能就在这儿了。
可人总得活下去。
我开始学。学怎么在戈壁滩上找水源,学怎么分辨不同部落的马蹄印,学怎么用最少的水和粮食让一队人活下来。我学会了突厥语,学会了和当地人打交道,学会了在谈判桌上从对方的微表情判断虚实。这些不是先师教我的——先师教的是兵法大纲,而西州教的是怎么把兵法用在实处。先师给了我种子,西州的风沙替我浇灌,才长出了后来那个令突厥闻风丧胆的裴行俭。
我在西州待了七八年。晒过最毒的太阳,啃过最硬的饼——那种安西的干饼子,硬得能硌掉牙,可饿极了的时候,它就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我斗过最凶残的吐蕃人,算计过突厥大大小小的可汗们。我见过西域各部最有风情的舞姬,她们的舞姿像火焰一样热烈,可跳完之后,她们还是会回到帐篷里,过着和所有女人一样的生活。我也见过最朴实的安西军民——那些驻守在烽燧上的老兵,面孔被风沙磨得粗糙皲裂,手上的茧子厚得能磨刀,可他们的眼睛是亮的。你给他们一袋水,他们能替你走三天三夜的路。
麟德二年,我累迁至安西大都护。那时候我已经以为自己会在西州待上一辈子了。陆氏郁郁而终的死讯传来,我心中深感连累了她——她跟着我,没有一句怨言。她死的时候,我不在她身边。我甚至不知道她最后说了什么,有没有提起过我。我更担心的是自己在长安的孩子们——二郎和三郎,他们还那么小,没有了母亲,父亲又远在万里之外,谁来照顾他们?
麟德二年末,我被召回长安,任司文少卿。从边将转为文职,回到了权力的中心,可家里的账一团乱,两个孩子也缺主母管教。我自己虽然能管账,可精力不够——白天在衙门里处理公务,晚上回家还要算家里的收支,实在是分身乏术。于是我动了续弦的念头。
可续弦这件事,比我想象的难多了。
二郎和三郎都快成年了,娶个太小的回来,压不住这两个半大小子。年龄大的合适人选,基本没有——大唐士族女子普遍早婚,二十岁以上的未婚女子少之又少,像我夫人那样二十五岁还待字闺中的,简直是凤毛麟角。二婚的又大多前面有过孩子,我怕会苛待我的孩子。而且我自己心里还总想着——也许有一天,我能做回武将,成为像先师邢国公一样大杀四方的男人。带着这样的标准去筛选,找到一个合适的续弦,简直比平定一场叛乱还难。
咸亨二年(671)初,我回洛阳老宅处理些私务。媒婆找上门来,说库狄家有个因为"高不成低不就"耽误下来的姑娘,已经二十有五,《女诫》从十岁抄到二十五岁,管家能力一流。我起初没当回事——二十五岁的老姑娘,能好到哪里去?可媒婆说得天花乱坠,我又正好需要一个能管家的人,便动了心,去相看了一下。
隔着帘子,我只隐约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太亮了。像西州夜晚最亮的星星,在黑暗中闪着光,让你一眼就移不开视线。我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了。
新婚之夜,她穿着青色的嫁衣,坐在床沿上,从枕下抽出一杆银枪,枪头磨得锃亮,横在胸前,问我:"你怕不怕?"
我看着那杆枪,又看着她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心里没有一丝害怕,反而觉得——有趣。
我坐下来,边喝茶边帮我的新娘详细分析了七八条可以安全逃婚的办法:下药、放倒护卫、拿了过所户籍跑……每说一条,她的表情就变一下,从警惕到惊讶到茫然,最后彻底愣住了。也许是她的眼睛太亮,也许是夜色正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房给圆了。
后来我才明白,她那手枪法是花木兰传下来的。她是花木兰的后人。那个传说中的女英雄,她的血脉就流淌在我妻子的身体里。我娶了一个将门虎女,却还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