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映着画中人熟悉眉眼,也映着画前那道孤寂的侧影。
司钦夜抬首静立,如最温柔虔诚的信徒,久久凝望。
画上的她周身金光环绕,眉目温柔垂悯,也似正望着画外之人。
他看了很久,直到灯芯轻响,火星微微一跳。
司钦夜抬起手,指尖落在画中人的发梢,隔着一层薄薄的画纸,虚虚抚过那缕长发,又沿着画像的轮廓,缓慢地描摹她的眉眼。
一寸一寸,缓慢珍重,仿佛也已是做了千百次。
江药药站在他身旁,一动不动地看着。
灯火摇晃,斜斜照向墙面,神女像旁的墙面上,竟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她提步靠近,藏在黑暗里那些字在昏黄中一行一行显露出来。
墨色深浅不一,有些已经干透发暗,可她认得出,那字迹是司钦夜的。
只是与她平日所见端正清隽的字迹又有不同。
笔势连绵,许多字几乎相互牵连,锋芒凌乱,似一气呵成,又似落笔之时根本无暇顾及字形。
江药药凑近墙面,怔了一瞬。
最上方,赫然写着三个字:罪己书-
“吾自幼生于宫闱,受万民之望,承国运之重。少时不知何谓己身,不过循众人所愿而行,读书修道,济世奉神,凡人所望,无不尽力为之。
及至成神,方知身居高处,实无一人可诉孤寂。后来道心尽失,神格亦堕,遂弃人间,藏身幽冥数百载。世人谓吾死生皆定,唯吾自知,不过苟延残喘,待一日尘归尘,魂归寂灭。
原以为此生不过如此,偏偏遇见吾妻。此便为第一罪。
吾本非良人,身有旧孽,心存残垢,知前尘已尽。卿卿初见吾时,未识吾之来历,不知吾身负因果。吾明知如此,却仍受卿卿之好,受卿卿之亲近,甚至暗自贪恋,盼其长留。
若非如此,卿卿尚可过寻常女子之日,择一良人,结一寻常姻缘,朝夕相守,生儿育女,夫妇相携,终老一世。
此本该是卿卿之命。
而吾却以残躯系其心,明知卿卿越近吾身,便越会受因果所累,却仍贪她唤夫君,贪她依恋,贪她将吾视作此生唯一之人。
此罪,非旁人所加,实吾自取。
卿卿待吾越好,此罪便越深。此为第二罪。
吾妻本性至纯,心无机巧。见人受苦,便肯施援,见人落泪,便生怜悯。所行之事,多不过寻常小善,于卿卿而言,亦从未以此自矜。
然于吾而言,却非如此。
吾少入宫闱,所学所行,皆为人所教,不敢有一念私心,以苍生所愿为己任,久而久之,竟不知何者为众生之愿,何者为己心之所欲。
为神时受万民香火,受四海叩拜,后来乃知数百年所守,皆非吾愿。
妻使吾知,人活一世,原不必尽为天下而活。
尝于夜深望其睡颜,心中常思,世间万般诸恶,不过尘埃与欲念相杂而成,然何以此般尘埃,能聚成卿卿?
平生所历欢愉,多与痛楚同根。愈是沉溺,愈生患失之心。吾妻年幼,不知何为生死相依,余之所以仍活于世,不过执此一念。
若此生终不得归,便愿有一日,生同衾,死同穴,方算圆满。
吾常思,世间有神明,神明当如吾妻。
故为卿卿立此神像,然仍不愿刻其姓名,不愿使世人知其所在。此念,不过一人之私心。
吾明知此心不堪,却不愿改。若此世仍有一桩罪,亦甘愿如此。
秋七月廿三。司钦夜自书。”
江药药看完最后一行,久久没有动。
暗室里只余一盏孤灯,两人明明并肩而立,却隔着无法跨越的时空。
许久,司钦夜收回掌灯的手。
灯火随之低下去,暗室里的画像一幅幅重新隐入昏暗,仿佛被黑夜一点点吞没,只剩轮廓在余光里若隐若现。
他提着灯,转身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