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我在忍。
忍什么呢?
我自己也不知道。
他带我去的不是什么热门景点,而是一个靠近河边的旧书市。
一排排简易书摊沿着河岸摆开,旧书的气味混着河水的腥味,在午后的阳光里发酵。人不多,偶尔有几个老人蹲在摊前翻书,安静得像一幅画。
“你喜欢看书。”他说。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愣了一下,想起来——第一天的自我介绍之后,白薇薇问过他喜欢什么,他说喜欢看书,我当时接了一句“我也喜欢”。
没想到他记住了。
“所以你带我来这儿?”
“嗯。”
他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我跟在旁边。
阳光透过河边的柳树枝条,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侧脸忽明忽暗,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看什么?”他没回头,但好像知道我在看他。
“没……”我移开目光,“看风景。”
他“嗯”了一声,没再追问。
我们在一家旧书摊前停下来。我蹲下去翻一本泛黄的诗词选,他就站在旁边,一手扶着自行车,安静地等着。
不催我,不凑过来看我在翻什么,也不玩手机。就是等着。
那种“等”的姿态很特别——不是不耐烦的等,也不是刻意深情的等,就是很自然地站在那里,好像他的时间就是拿来让我浪费的。
我翻了几页,抬头看他,发现他在看别的地方。
我低头继续翻书,但心跳已经不听话了。
逛完书市,他在路边买了一瓶汽水递给我。
玻璃瓶的,冰凉的瓶身上凝着细密的水珠。
“就一瓶?”我问。
“不渴。”
我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橘子味的,很甜,甜得有些发腻。
“好喝吗?”他问。
“还行,有点太甜了。”
“嗯。”他说,然后很自然地接过我手里的瓶子,也喝了一口。
我看着他的嘴唇贴在瓶口——刚才我还喝过的那个位置——
大脑一片空白。
他喝完之后,把瓶子递还给我,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好像在说“这没什么”。
我接过瓶子,手指微微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