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理我,付完了。
“你干嘛啊,”我说,“我自己买就行了。”
“顺便。”他说。
拎着袋子往外走的时候,我跟在后面,看着他后脑勺。
“你每次都顺便,”我说,“上次也是顺便,上上次也是顺便。你怎么那么多顺便?”
他没回答。
“忘川。”
“嗯。”
“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脚步没停。“什么故意的。”
“就是……帮我付钱啊,帮我带饭啊,买糖啊这些。”
他没说话。
我快走两步,走到他旁边,看着他侧脸。
“你是不是在追我?”我问。
他脚步顿了一下。就一下。
然后继续往前走。
“你说呢。”他说。
我愣了一下。
什么叫“你说呢”?是还是不是啊?
我想再问,但看他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又觉得问了也白问。
算了。
周日下午,我一个人在寝室写作业。忘川出去了,说去图书馆还书。
我写了一会儿,笔没墨了,想找支新的。翻了翻笔袋,没有。拉开抽屉翻,也没有。
忽然想起上次他借我的那支笔——黑色笔杆、笔帽上有牙印(实则是我自己咬的)的那支。我写完忘了还给他了。
我站起来,走到他那边。
他的书桌收拾得很整齐,书立里排着一排课本,笔筒里插着几支笔,台灯擦得干干净净。我拉开他的抽屉,想找那支笔还回去。
抽屉拉开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里面不是空的。
有一支笔——我那支黑色笔杆、有牙印的笔,躺在最上面。但不是只有这一支。旁边还有一支,蓝色的,笔帽上有个贴纸——是我之前丢的那支。还有一块橡皮,半透明的,上面有个指甲印——也是我的。还有一张叠起来的纸,我展开看了一眼,是我的字迹。某次打草稿随手写的,上面画了两只乌龟,写着“林怡宸到此一游”。
我拿着那张纸,站在原地,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这些东西,都是我丢的。有些丢了好久,我自己都忘了。他全都收着。
不是“怕我找不到”。
是……什么?
我听见门锁转动的声音,赶紧把抽屉关上,把纸放回去,站回自己那边。
忘川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袋东西。
他看了我一眼。
“怎么了?”
“没怎么。”我坐回自己床上,拿起笔,假装在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