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在邓柏舟身上留下了一个签名——一个藏在最隐秘的角落、几乎不可能被发现的签名。如果不是他今晚临时起意跑来再看一眼尸体,这个标记可能会一直被忽略,直到尸体火化,化为灰烬,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陆星辞缓缓直起身,关掉了手电。
他站在凌晨的冷藏室里,四周是一排排冰冷的金属柜门,空气中弥漫着福尔马林和低温混合的气息。他看着邓柏舟那张苍白的脸,忽然感到一阵寒意从后背爬上来。
凶手留下这个标记,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让警方发现?如果是,为什么不放在更显眼的位置?
还是说——凶手并不在乎这个标记是否被发现。他留下它,只是因为这是他仪式的一部分。签名本身,就是目的。
陆星辞拉上裹尸袋的拉链,将邓柏舟推回冷藏柜里。他关上柜门,在原地站了很久。
然后他拿出手机,拨通了童知意的号码。
响了五声,对方接了起来。声音带着被吵醒的沙哑和一丝警觉:“什么事?”
“邓柏舟身上有一个标记。”陆星辞说,“左腋下,一个单词Doom。我今天晚上才发现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然后童知意的声音传来,清醒了许多:“我解剖的时候没有看到。”
“它藏得很深,需要特定的角度才能发现。你不必自责。”
又是一阵沉默。
“……Doom。”童知意重复了一遍这个字母,像是在咀嚼它的味道,“是凶手的签名?”
“我不知道。”陆星辞说,“但我有一种预感——我们很快就会再见到这个字母。”
他挂了电话,走出冷藏室,走廊的感应灯在他面前一盏一盏亮起。
他不知道的是,他这句话说对了。
只是比他预想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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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傍晚六点四十分。
陆星辞正在办公室里整理邓柏舟案件的阶段性材料,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技术队的小王。
他接起来。
“陆队,城东‘澜庭’精品酒店,1208房间,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小王的声音急促,带着压抑不住的紧张。
“死者身份已经初步确认了——张予笙,女演员。”
陆星辞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收紧。
“另外——”
小王顿了一下。
“我们在她身上,也发现了那个Doom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