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知意沉默了很久。
久到旁听席上有人开始不安地挪动身体,久到审判长准备再次开口询问她是否放弃陈述。
然后她开口了。
“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她的声音很平静。
“公诉人说的都是事实。人是我杀的,方法是对的,数量是对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对的。我不上诉,不申诉,不申请再审。”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
“我只想说一句——我做完了我该做的事。剩下的,交给法律。”
她说完这句话,便闭上了嘴,再也没有开口。
法庭里安静了很长时间。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
“本庭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两周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那天,童知意再次被带上法庭。她站在被告席上,和上一次开庭时一样平静。
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童知意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童知意连续杀害九人,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中‘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童知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念完最后几个字,放下判决书,看向被告席。
“被告人童知意,你是否上诉?”
童知意站在那里,沉默了几秒钟。
然后她笑了。
那是一个非常短暂的微笑——短到如果不是一直盯着她看,几乎会错过。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弧度很小,但确实是笑了。不是嘲讽,不是挑衅,也不是绝望之后的崩溃。
是一种释然。
像是一个背负了太重的东西走了太久的人,终于走到了终点。不管这个终点是什么——她都走完了。
“不上诉。”她说。
旁听席上,最后一排的角落里,陆星辞闭上了眼睛。
他的手在口袋里攥成了拳头,指节发白。他没有站起来,没有离开,就那么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法警走上前来,准备将童知意带离法庭。
她配合地转过身,迈步向侧门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的脚步顿了一下。
她没有回头。
只是停了一秒,然后继续走了出去。
侧门在她身后关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渐渐响起了人们起身离开的声音。记者们蜂拥而出,被害人家属互相搀扶着离开,有人在哭,有人在低声咒骂,有人在叹气。
陆星辞依然坐在最后一排,没有动。
他面前的座椅已经空了。
他坐在那里,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