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带著一种天生的嫵媚。
看到高欢看过来,她摘下围巾,冲他笑了笑。
“欢哥。”
高欢走过去:“进来吧,外面冷。”
孟子意跟在他后面,脚步轻快。
进了训练馆,她把羽绒服脱了搭在椅背上,露出里面一件浅粉色的卫衣,头髮散著,披在肩膀上。
她看了看训练馆的环境,又看了看高欢身上湿透的运动衣,皱了皱眉:“你每天都练成这样?”
“差不多。”
“不累吗?”
高欢看了她一眼:“有一点。”
孟子意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看到他的表情,又咽了回去。
她从包里掏出一个袋子,递给他:“给你带了吃的。学校门口那家bakery,你以前说可颂好吃。”
高欢接过袋子,打开看了看,两个可颂,还是热的。
他在北电的时候確实说过那家的可颂好吃。
那是去年的事,她当时跟在他旁边,他隨口说了一句,她记住了。
“谢了。”高欢拿出一个可颂咬了一口。
孟子意托著下巴看他吃,嘴角微微翘著。
“欢哥。”
“嗯。”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请我吃饭是什么时候吗?”
高欢嚼著可颂,想了想:“2013年冬天。”
孟子意愣了一下:“你记得?”
“你约了我三次,前两次我有事,第三次去了。”
高欢喝了口水,“吃的是学校北门那家涮羊肉。”
孟子意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又暗了一下。
“你记得好清楚。”她说,“我都快忘了。”
高欢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孟子意是他在北电的学妹,比他低两届。
2013年秋天,操场边,她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扎著马尾,坐在台阶上刷手机。
他路过的时候,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就那一眼,他认出了那双眼睛。
后来她加了他的微信,开始约他吃饭。
前两次他確实有事,第三次去了。那家涮羊肉店在学校北门,环境一般,但肉不错。
她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头髮散著,化了淡妆。
她不太会化妆,粉底打得太厚,口红顏色也太艷,但他没说。
因为她看著他的时候,眼神里有种东西。
那种喜欢,就是单纯的、不讲道理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的。
高欢当时想,这个女人,不太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