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数得清楚。他自己都觉得这个习惯有点危险了——一个做记录的人,把五样东西藏在心里没有写下来,这本身就不对劲。
但他还是压下去了。
何守成是在这之后开口的。
"姑娘。"
三个字。声音不大。
沈叙猛地转过头。
"何师傅——"
"我知道。"何守成说,"我知道规矩。"
他从座位上慢慢地坐直了。
沈叙这才发现,这个人已经不是刚才那个把票举到齐眉、缩在座位里的样子了。他坐得很正,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脊背是直的。
他想好了。
"你在档案馆做整理。"何守成对江雾说,"你说你处理过四千多条。"
"何师傅,你别说了——"沈叙站起来。
"沈老师。"何守成看着他,"你让我说完。"
沈叙站在那儿。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他应该走过去,把这个人按住,或者大声打断他,或者去叫裴归。他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让这段对话停下来。
而他一样都没有做。
因为他看见了何守成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冲动,也没有一个人在做傻事之前的那种发热的东西。
那是一个已经算清楚了账的人的眼睛。
沈叙做了五年口述史。他见过这种眼神——在决定捐出遗体的老人身上,在决定把厂志自费印出来的老工人身上,在决定说出一件憋了四十年的事的人身上。
你不能打断这样的人。
你只能听。
沈叙慢慢地坐了回去。
"你说。"他说。
"我闺女叫何小燕。"何守成说,"九六年三月生的。"
江雾的手指绞在了一起。
"个子一米六二,左边眉毛上有个疤,两岁那年磕在暖气片上,缝了三针。"
沈叙闭上了眼睛。
他不记得了。他还在背。
那道疤在四十分钟前就已经从他脑子里被拿走了。他现在能说出来,是因为沈叙在他掏东西之前,把那张寻人启事上的字念给过他听——不,沈叙没有念过。
他猛地睁开眼。
那张纸他自己揣了十三年。
上面的字他背了十三年。
他不是记得那道疤。他是记得那张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号晚上,"何守成说,"在城南汽车站。六点四十以后,没人见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