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副院长的表情有了变化。不是惊讶,是一种被人翻出旧账时的微妙不适。他没有伸手去拿那份判决书。
"恒昌那个案子,情况比较复杂。"他说,"不是条款本身的问题,是对方不配合。"
"判决书上记录的诉讼过程我可以给您看。"沈聿白翻开材料的第三页,"恒昌方面的诉求核心是产业化阶段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他们认为自己在转化环节投入了主要资金,应当有更大的话语权。但评审委员会以四比三的投票驳回了他们。他们不服,走司法途径。一审、二审、调解,历时十八个月。"
旁边的孙教授推了推眼镜,低声对周副院长说了一句什么。周副院长微微摇头。
"沈顾问,你的意思是我们的模板有问题?"
"我的意思是同样的结构在特定情况下会产生争议。"沈聿白说,"我们今天提出修改,不是为了占贵院的便宜,是为了避免将来出现恒昌那样的局面。合作是长期的,合同是合作的底线。底线模糊了,合作就经不起考验。"
周副院长沉默了一会儿。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三下,节奏不快不慢。然后他看向孙教授。
"孙教授,你的看法?"
孙教授把那份判决书拿起来翻了几页。他看东西的速度比周副院长快,显然对法律文书更熟悉。
"条款结构确实存在模糊地带。"他说得很谨慎,每个字都像是在嘴里称过重量才放出来,"恒昌那个案子里,争议焦点就是产业化阶段的权利归属。如果当初合同里有更明确的约定,不至于走到诉讼。"
周副院长没有接话。
沈聿白看准了这个缝隙。他把修改意见推过去。
"我们的方案是:评审委员会从七席扩到九席。贵院四席,我们四席,一名独立专家由双方共同认可。同时增加补充条款,明确产业化路径由投资方主导。"
"什么叫产业化路径由投资方主导?"周副院长拿起了修改意见,但没有看内容,而是看着沈聿白的眼睛。
"联合研发的成果如果要进入商业化阶段,从技术到产品的路径怎么走、找什么合作方、用什么方案,由投资方也就是姜氏来主导。贵院的权力边界在技术研发阶段。到了产业化阶段,决策权归我们。"
"这不合理。"周副院长说,"技术是我们研发出来的,产业化阶段不应该由投资方单方面决定。"
"不是单方面决定。"沈聿白说,"九席的委员会里你们有四席加独立专家的可能倾向,你们的话语权没有减少。补充条款的作用是明确分工,不是剥夺权利。基础研究你们说了算,产业化我们说了算。各司其职。"
谈判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中间有过几次僵持。
第一次僵持在独立专家的人选上。周副院长提出独立专家必须由工学院认可,沈聿白同意,但加了一个条件:专家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产业化方向相关,不能是纯学术背景。周副院长不同意,认为这是对专家独立性的干预。沈聿白退了一步:专家的专业领域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必须具备产业化的实务经验。这个条件周副院长最终接受了。
第二次僵持在补充条款的措辞上。沈聿白写的初稿是"产业化路径由投资方全权决定",周副院长认为"全权"两个字太绝对。沈聿白改成了"产业化路径由投资方主导,但需提前向评审委员会通报方案"。周副院长又提出"通报"不够,应该是"审议"。沈聿白不同意:审议意味着委员会可以否决,这就回到了多数票压制的问题。最终双方妥协为"通报并接受质询"。
每一个字的来回都有具体的利益在拉扯。沈聿白在谈判中的节奏把控很精准。什么时候推进,什么时候让步,什么时候拿出恒昌案施压,什么时候给对方台阶下,每一步都踩在准确的位置上。他不是在赢,是在让双方都找到一个能接受的平衡点。
最终达成的方案是:评审委员会扩至九席,姜氏四席,工学院四席,独立专家一名由双方共同推举,须具备新能源产业相关从业经验。产业化路径由投资方主导写入补充条款,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规则也做了细化。
周副院长在修改后的合同文本上签了字。沈聿白也签了。双方约定下周一正式签署修订后的完整合同。
孙教授和科研处的副处长先离开了。会议室里剩下沈聿白、姜嫣婕和周副院长。
周副院长在收拾文件,动作很慢。他把笔放进笔袋里,拉上拉链,然后抬头看了沈聿白一眼。
"沈顾问,你是我见过的合作方里面,看条款看得最细的人。"
"不是细。"沈聿白把材料一份份整理好,"是见过恒昌那样的前车之鉴,不敢不细。"
周副院长站起来。他比沈聿白矮半个头,但站着的时候有一种学者特有的笃定。
"姜氏的法务水平,比我接触过的大多数企业都高。"他说完这句话,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门关上以后,会议室里只剩下沈聿白和姜嫣婕。
沈聿白在整理桌上的文件,把签过字的修改稿按页码排好,装进一个透明文件夹。姜嫣婕从谈判开始到现在第一次开口。
"你在签意向书那天就觉得条款有问题?"
"今天审终稿才确认的。"沈聿白说,"但我一直对标准模板保持警觉。模板是为起草方服务的,每一版标准模板都天然倾向于保护起草方的利益。用别人的模板就必须逐条检查。"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