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什么都没说。
江逾白走到他旁边。两个人并排往上走。中间隔了大概一拳的距离。
——你不解释。我就不问。
——但那条路。
——那条路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中午在山顶的休息区吃午饭。
休息区是一块水泥平台,旁边有几张石桌石凳。视野很好,能看到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的,在阳光下泛着金色。
三个人找了一张石桌。林屿把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三明治、火腿肠、薯片、两瓶可乐、一袋橘子、还有一包辣条。他把三明治掰成两半,递给江逾白一半。
“你那个呢?“林屿问。
“等会儿吃。“
江逾白从包里拿出自己的便当盒。早上奶奶做的。梅干菜扣肉饭团,两个。还有一个独立包装的巧克力蛋糕。
沈辞坐在旁边,从包里拿出一个透明饭盒。里面是白米饭、青菜、煎蛋。还有一个鸡腿。红烧的。酱汁收得很浓,颜色深红发亮。鸡腿皮皱皱的,裹着一层厚厚的酱汁,边缘微微焦了。
江逾白盯着那个鸡腿看了两秒。
沈辞用筷子夹起鸡腿,递到江逾白饭盒里。
“我不爱吃肉。“他说。
江逾白接过鸡腿。酱汁蹭到了筷子尖上。他低头咬了一口。
好吃。酱汁甜咸刚好。肉质不柴。皮炖得软烂,一抿就化。
但他脑子里转的是另一件事。
手账。第19章里他翻过的那本手账。里面有一行字。
“饮食偏好:红烧肉要带皮,炖得软烂。“
那是写他自己的。不是写沈辞的。他记得很清楚。那一行是在第二页,关于他自己的饮食偏好。
但沈辞爱吃红烧肉这件事——
他闭上眼。手账里好像还有一页。不是第二页。是更后面。他当时翻得太快,没仔细看。好像是第十页还是第十一页。有一行很小的字。
“他爱吃红烧肉。尤其是带皮的五花肉。“
那行字写的是“他“。不是“我“。是江逾白。
——所以沈辞知道我爱吃红烧肉。
——他把鸡腿夹给我。不是因为他不爱吃肉。
——是因为他知道我爱吃。
——就像他知道我的生日。知道我十四岁摔过楼梯。知道我下午三点会想吃巧克力。
——他不是不爱吃。
——他是不需要吃。
——他是——
——他根本不是“人“在这个意义上。他不需要进食。他吃的那口红烧肉是做给我看的。是“陪我吃饭“这个行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