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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历史就该这样细读 明清史文集上 卫所研究(第17页)

至于顺治二年后,李自成创立的大顺军在李过、高一功、刘体纯、李来亨等人统率下同清兵浴血奋战了20年,其间既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却是熬受失败的痛苦,主张奉天玉就是李自成的同志对这20年里他们心目当中的“李自成”的情感和活动不愿深谈,我们自然也不便强人所难。只希望不要把自己思想上的混乱异化为李自成的“渐入颓唐”也就够了。

[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2期,第41—54页]

##李自成襄阳政权若干史实考辨

一、关于李自成称“新顺王”

清初有关明末农民战争的专著当中,差不多都说李自成在崇祯十六年于襄阳建立政权的时候自称新顺王。[241]这种说法一直为后来的史家所沿袭,似乎不存在问题。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足以证明的原始材料。就李自成用过的称号(不包括闯将这样的绰号)而言,确实经过了一个变化过程。崇祯十五年李自成、罗汝才联军第三次进攻开封的时候,曾经用“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将军李”的名义写了文告射入围城,敦促明朝开封城守官员投降。这件文告[242]证明李自成原来统率的八队老营已改名为奉天倡义营,他自己也放弃了闯将的绰号,改用“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将军”的名义。大约过了半年,随着各支起义军的走向统一和李自成威望的进一步提高,大将军的称号换成了大元帅。李自成被推举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元帅”的确切时间史无明文,估计是在崇祯十五年十月至十一月革左五营同李自成、罗汝才起义军会合之后。最早出现“大元帅”的记载在这年的十二月。康熙《荆州府志》记,崇祯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李自成等部起义军占领荆州,“三日后,自成安民放榜。……有为贼缚得逃者亲见自成,眇一目,称文武大元帅,余贼头列坐歌笑”[243]。到襄阳建立政权时,李自成以“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元帅”的名义担任最高领导人。崇祯十六年四月明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的题本中说二月初五日李自成在“襄阳盖房,伪名昌义府”[244]。昌义府当是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元帅府的简称,并不是新顺王府。这年十月,李自成起义军歼灭了明陕西三边总督孙传庭的主力,开始进军陕西。有关的材料表明李自成这时仍然使用“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的称号。例如,康熙四年《续修商志》卷九记载,“十六年,延安米脂县巨寇李自成混名闯将……伪称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是岁九月败秦督孙公于河南,十月初旬入关中”。康熙《咸宁县志》也记载同年十月李自成进入西安时“称奉天倡义大元帅,据秦府”。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西安府有两个附郭县,西城为长安县,东城为咸宁县,明朝的秦王府就在咸宁县管辖范围之内,《咸宁县志》的记载应当是比较准确的。根据上面列举的材料,李自成从崇祯十五年底到公元1644年旧历正月初一日正式建国大顺以前似乎一直使用“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的名义,所谓新顺王的说法很可能是一种讹传。

二、关于张国绅为上相国

不少史籍记载李自成的襄阳政权以张国绅为上相国,或称上相,牛金星为左辅,来仪为右弼。看来不可靠。先谈张国绅。

张国绅是陕西安定县人,他投靠李自成是在起义军攻占西安以后。谈迁《国榷》卷九十九记:崇祯十六年十月,“前漕储道参政安定张国绅居西安,自成召见。称殿下。语次,自成大悦,曰:‘予不喜得陕西,喜得先生。’授刑政府侍郎”。参考其他材料,有相当的准确性。而记载张国绅在襄阳时期即出任上相国的史籍却总是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如《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中前面说“以张国绅为上相国,牛金星为左辅,来仪为右弼”。后面又说,自成入西安后,“故漕储道张国绅为刑政府,名臣惠世扬亦受贼官。国绅劝建大号,拷士绅,杀宗属”。《平寇志》卷之六记自成在襄阳时“以庚戌进士苏松道副使张国绅为上相国,以牛金星为左辅,以兰阳知县来仪为右弼”。同书卷七却在崇祯十六年十月记,“张国绅降贼”。《绥寇纪略》卷九记李自成在襄阳“设官分职,置上相、左辅、右弼、六政府侍郎、郎中、从事等官”。下文说“其所授伪官自左辅牛金星、右弼来仪以下”,有六政府侍郎及姓名可考之郎中、从事多人,没有说上相是谁。同书同卷中谈到李自成起义军攻克西安时说:“最甚者无如张国绅,首倡僭号,觊作贼相。又为诱文太仆之室邓夫人进之。邓江南令族,知史书工诗,国绅以为必见幸。自成顾重太仆名,怒曰:‘若同辈不能庇其伉俪,而行媚我。’叱国绅,斩之。礼邓而归之家。”吴伟业既然说张国绅在西安时“觊作贼相”,可见他也不相信张国绅在襄阳时已任上相的说法。《明史》卷三百七《李自成传》多采《绥寇纪略》的旧文,在张国绅事上却不分襄阳和西安时期,含糊其词地说:“以张国绅为上相,牛金星为左辅,来仪为右弼。国绅安定人,尝官参政,既降,献文翔凤妻邓氏以媚自成。自成恶其伤同类,杀之。”

比较上述各种记载,在张国绅的问题上错谬甚多。他的投降李自成是在崇祯十六年十月起义军占领西安以后则是可以肯定的,因此说他在襄阳时已出任上相国必无其事。

三、关于右弼来仪

来仪是山东临朐人,崇祯十四年任明政府河南兰阳知县。李自成起义军攻克该城时,来仪被俘,后来在河南荥泽县逃走,仍投入明政府怀抱。康熙十一年《临朐县志》有其传:

来仪,字爻先……庚午举省试第一,庚辰(崇祯十三年)擢进士,辛巳令兰阳。是时逆贼李自成新破归德,再困大梁,汴属邑如陈留诸县以次陷没。公揭榜远近,募民兵三千人,登陴设奇,屡却自成大队。自成怒,连营十万至。公郊外接战,以一当千。贼张两翼合围,公被三矢不能军,遂被执,拥见自成。公抗立骂贼,贼壮之,弗忍杀,囚于土室。公密结难官徐准、难生刘应谋刺自成,皆不克,愤怼数日不食,亦不死。屡抗贼怒,命杀命脔,终不屈。自成逢人赞叹,称为义士。久之,至荥泽乘间脱归。谒当事陈贼可图状。抚按悉公忠烈,交章上闻,比公节与羝羊黄寇遗事同观云。公性笃孝,脱难甫月余,太孺人病故,讣闻,公回里抚棺号恸,哀毁九绝。会旨下命公参督抚军,未受事而贼已陷京师,移明祚矣。公谋号召豪杰起兵赴难。自成密檄青州伪将姚应奉袭公于莒州,执缚入郡。方拟槛车北上,忽义兵杀姚,公获免。丙戌冬,土寇方獗,公姻家有讼贼者,贼大譟(噪),索于公庐。公怒叱贼,遂遇害。……遗书有《幽愤集》《一斗集》《山房小录》藏于家。

同书卷三《文学》中又有来仪传,其中说,来仪“被囚时所为《幽愤》诸集藏于衣袂间仅存焉”。《幽愤集》未见传本,但根据这句话可以推知来仪在被起义军俘虏期间的政治态度。另据康熙三十四年《兰阳县志》,来仪在崇祯十四年抵任后,“值流寇猖獗,逆知事不可为,念疆域之重,守死勿去。令老稚妇女避居河朔,招乡兵之义勇者决策野战。兵败,就执。贼诱以重官,厉色辞弗受。既而脱身狼虎,皎洁若白璧无瑕。迄今父老言之,犹为皭然不滓矣”[247]。亦可知来仪并未就任义军官职。此外,康熙十三年《山东通志》卷四十二、清末《山东通志》卷一百六十四《人物志·历代忠义》都有来仪传,内容和《临朐县志》大致相同。谈迁《北游录·纪邮下》的记载稍有差异:“李自成陷襄阳,令来教诸生四十余人,称先生或称师。从下河南,同保宁王逃入京,奏贼始末。先帝闵之,授来职方主事,从督师孙传庭赞画。未至军中,传庭败没。走还京,陷贼中,又走江南,闻治逆党,匿(陈)冰远家年余而去。”尽管某些情节同《临朐县志》不一致,谈迁也说来仪被俘后,“同难者……并受伪命,独来不见除”。看来所谓来仪任李自成襄阳政权右弼未必实有其事。我个人的初步意见,李自成在襄阳建政权时,很可能同后来一样只是以牛金星为丞相,并没有设置上相(国)、左辅、右弼的职位。

在起义军俘获和受降的明朝官僚中,有关李振声的记载可能是弄得最乱的。这当然有它的客观原因。李振声是陕西米脂县人,和李自成同乡同姓。崇祯十六年正月,起义军攻克承天府(今湖北钟祥)时被活捉[248],被俘前任明政府湖广巡按御史。许多史籍都说他投降了起义军,历任农民革命政权显职。如《平寇志》卷之六记李自成在襄阳建立政权时“以丙辰进士青阳县知县王家柱、湖广巡按李振声俱为兵政府侍郎”。《绥寇纪略》卷九记甲申正月李振声以“伪侍郎”身份随李自成渡河东征。《甲申传信录》卷五又说李振声为“伪行侍郎兼尚书”随李自成进入北京。《再生纪略》则云大顺政权在北京时工政府“大堂侯恂,少堂李振声”[249]。这类记载并不可靠。

实际情况是,李振声在明末官场中以清廉自许,颇得虚誉。由于都是米脂县人,李自成对他大约早有所闻。据说在攻克承天以前,李自成就颁令军中严禁杀害李振声。[250]城破后,李振声果然被起义军俘获。自成“闻公至,鼓掌曰:大兄为我得,天下事定矣”。第二天,他派人手持书信,送去服役人员五十名,锦衣数十袭、金银酒器四十种以及其他物事。李振声却不识抬举,把书信撕毁,礼物扔到地上,显示自己的“气节”。李自成毫不介意,仍然用轿子把李振声接来,见面时首先下拜,李振声只深深作揖答礼,接着就表明自己的态度:“汝本吾邑一驿卒,今造弥天之罪,若能悔罪归命,我尚可为尔请命,否则速杀我。”[251]李自成也将计就计,一面劝降,一面要他上表朝廷代起义军“讨楚、豫、秦、蜀四省”作为议和条件。[252]

由于李振声“顽冥不化”,甚至利用李自成的宽厚待遇,密谋策动叛乱,李自成才下决心将他处死。现存《明乡贤湖广巡按米脂李公表忠录》一书内收有李上林、陈明盛所作《见闻侍御李公节烈录》。其中说李自成多次劝降,李振声却使酒骂坐。自成“乃拨舟送襄阳,令右营刘体纯善事之。公以癸未正月初七日、初九日移寓檀溪寺,垣终日静坐。二月,贼由湖南移檄襄阳求铸铁匠、天文生。公闻之叹曰:‘朝廷遂无一旅可用兵,使狂贼猖獗如此。’一日,贼檄授公官,公投之地,面壁长吟,有‘黄阁若闻今日诏,清流虚负往时名’之句。贼知公终无降意,伺察日严。其年七月二十八日,孙督师勒兵渡江为讨贼计。右营移公裕州城内,日夜严卫之。或传公在襄阳逃逸未遂,又传公有书通孙督师。一日,贼请公出城,公知其意,遂沐浴正衣冠,曰:‘今日当了吾事。’出裕州南门。……遂遇害于裕州南门外西数武城下拦马墙内,义之者抉土墙掩之。时癸未(崇祯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未时也。……公之死,明盛目击其颠末,因志其实以告世之知公者,此明盛之责也”。

己丑(顺治六年)冬,余过雪苑,访李君轩竹。馨欬间,客在坐者陈君明圣闻余为米脂令,蹶然鼓掌曰:米人侍御李公之死,鄙人知其详,录其事,顾兹载记诚不足藏名山,幸携以示其家之人。余瞿然授(当作受)而谨笥之。甫下车,出以予其嗣茂才隆。

顺治六七年上距李振声之死不到十年,陈明盛又曾卷入农民起义,应该是有相当的准确性。可是,郑廉在康熙年间编纂《豫变纪略》引用了宁陵县人张政濂的一段话:“李御史世多以他书未见而疑之。……余叔祖禹谟己丑进士,筮仕米脂,陈生(即陈明盛)托寄李公子书,李公子连来叩陈生,同至襄阳南门外,得尸证血,扶榇而归。此愚所亲见者也,未可以其见闻所未经而遂疑之也。”下文又记李振声死事云:“一日,忽数十骑突入署迫乘马。振声曰:‘吾辨此著久矣。’于是从容乘马缓辔出襄阳南门少西可二十武,骑劝振声曰:‘下。’振声笑而下曰:‘无庸也,吾以书生为清白御史,倘畏此一尺铁,亦在牛、孔间矣(原注:牛金星,宝丰人;孔尚达,太康人,皆在贼中。孔来几即去,牛至贼败归时始遁)。’因此向拜曰:‘臣无状,竟不能灭贼,死有余罪。’引颈受刃,若无事然。贼骑断其头而去。商丘人陈明盛曰:‘壮哉,李御史真御史也。’因抉女墙掩其尸。……余友陈明盛陷贼中,在襄阳亲见其始末,为予言如此。”两书所记情节十分相似,被杀的地点一说“南门外西数武”,一说“南门少西可二十武”,基本一致。问题是陈明盛自己的记载是河南裕州城外,并且交代了李自成起义军将李振声由襄阳移往裕州的经过;到郑廉的书中却变成了襄阳城外。这大概是时日既久,经过转述之后发生的错误。

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收有李振声《贼中见伪檄感题》诗,诗前小序云:“崇祯癸未八月,时陷贼中,寓襄阳檀溪寺。一日忽传伪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于地,感忿题此。”[253]这首诗说明李自成确实曾经任命李振声为兵政府侍郎,不过他没有接受罢了。后来的一些史籍产生种种讹传,并不是无风起浪。

康熙二十九年(1690)清圣祖颁发了《赐湖广巡按李振声从祀乡贤敕》,其中说:“尔故明湖广巡按李振声持节按楚,保障荆襄。危疆既失,陷身豺虎之中;大节炳然,授命刃锋之下。披览奏牍,欣纲常之足维;揆厥生平,实孤忠而堪闵。宜允学臣之请,准其从祀本籍陕西米脂县乡贤祠,着有司春秋祭享以慰忠魂。”[254]这表明到康熙年间已经弄清楚了李振声并没有投降起义军,是地地道道的忠臣孝子。然而,乾隆四年颁行的钦定《明史》中仍然说:“米脂李振声”为李自成襄阳政权六政府侍郎之一,“寻以宣城(当作宜城)丘之陶代振声为兵政府侍郎。其余受伪职者甚众,不具载”[255]。显然把李振声列入了“受伪职者”之列。《明史》的编纂者在记述明末史事时没有充分利用(很可能是不准许)本朝文献,仅据流传野史敷衍成篇,这也是典型例子之一。[256]

《明史》据《绥寇纪略》的旧文说李振声出任襄阳政权兵政府侍郎,不久由兵政府从事丘之陶代替。原因是什么,没有说。大概是李自成初意如果李振声肯降则任以兵政府事,后来劝降未成,才把丘之陶提升为侍郎。丘之陶是明朝现任大学士丘瑜的儿子,年少有才,颇得李自成赏识,授以军机重任。可是,他却心怀异志,暗中勾结明陕西总督孙传庭,妄图用谎报军情、充当内应的卑劣手法配合陕西官军一举击败起义军。不过他没有料到孙传庭的回信被起义军巡逻部队截获。大约在崇祯十六年九月间,李自成部同孙传庭所统官军决战前夕,由李自成下令处死,消除了隐患。丘之陶和李振声被处决的时间相距很近;丘之陶的罪状是勾结孙传庭,李振声也传说“有书通孙督师”(见上)。其间有无联系,尚待考证。

(原载于《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第133—137、163页)

##从永昌元年诏书谈到李自成何时称帝

一、关于永昌元年诏书

大顺农民军在占领山西部分地区以后,向北京进军的途中,发布了著名的永昌元年诏书。全文如下:

上帝鉴观,实惟求瘼;下民归往,祗切来苏。命既靡常,情尤可见。粤稽往代,爰知得失之由;鉴往识今,每悉治忽之故。咨尔明朝,久席泰宁,寖弛纲纪。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甚至贿通官府,朝廷之威福日移;利擅宗绅,闾左之脂膏罄竭。公侯皆食肉纨绔,而恃为腹心。宦官悉龁糠犬豚,而借其耳目。狱囚累累,士无报礼之心;征敛重重,民有偕亡之恨。肆昊天既穷乎仁爱,致兆民爰苦于灾祲。朕起布衣,目击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念兹普天率土,咸罹困穷;讵忍易水燕山,未苏汤火。躬于恒冀,绥靖黔黎。犹虑尔君尔臣,未达帝心,未喻朕意。是以质言正告:尔能体天念祖,度德审几,朕将加惠前人,不吝异数。如杞如宋,享祀永延,用彰尔之孝;有室有家,民人胥庆,用彰尔之仁。凡兹百工,勉保乃辟,绵商孙之厚禄,赓嘉客之休声。克殚厥猷,臣谊靡忒。惟今诏告,允布腹心。君其念哉,罔恫怨于宗工,勿阽危于臣庶。臣其慎哉,尚效忠于君父,广贻穀于身家。永昌元年谨诏。[257]

首先,在诏书的起草人上有很大的分歧。《平寇志》说是牛金星、黎志陞所撰;《甲申传信录》卷六作“或云,此檄为黎志陞所作也”。《甲申朝事小纪》在《闯贼李自成僭位诏》的标题下注云:“系周介生(即周钟)笔。”《明史纪事本末》《国榷》《明季北略》等书虽然摘引了这篇诏书,但未指明作者。《绥寇纪略》《明史》等书只说李自成命弘文馆学士李化麟草檄“驰谕远近,指斥乘舆”,但又未确指所草的檄文就是这篇诏书。按我的判断,这个诏书是张璘然起草的。《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七在这篇诏书的节文后面加上了一句“张璘然笔也”。赵士锦在《甲申纪事》中记载了张璘然跟随起义军进入北京以后对明光禄署丞沈元龙谈的一段话:“我被他一夹后,要我撰讨皇上檄文。三人同撰,二人用散体,我用对偶体。自成喜,因授是官。”这话出自张璘然本人之口,当属可信。说起草诏书的时候由三人分别执笔,然后选择定稿,很合乎情理。张璘然说他用的是对偶体,也证明这个用对偶体写成的诏书确实是他起草的。

起草诏书的时间应当是在公元1644年旧历正月二十三日到二月中旬之间。因为,张璘然原是明平阳知府。这年正月二十三日大顺农民军占领了平阳,张璘然投降。李自成在平阳停留了五天。[258]二月初七日,大顺军攻克太原,李自成在太原又停留了八天。[259]诏书当是在这两次短暂的停留期间起草的。有的书(如《国榷》)把它列在攻克太原之前,有的书(如《明季北略》)又把它说成攻克太原以后发布的,但都没有说出什么根据。从诏书中“讵忍易水燕山,未苏汤火。躬于恒冀,绥靖黔黎”来看,是进军河北的口气,应当是在占领了山西大部分地区以后。

关于诏书的内容,人们常常注意的是“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这一句。有的同志把它作为李自成对崇祯皇帝朱由检的评价,因而引申出在李自成的眼睛里朱由检也不那么坏的结论。另外一些同志又说这是因为诏书出自封建文人之手,不代表李自成的观点。其实,这些看法并不妥当。诏书全文意思非常明显,是叫朱由检“度德审几”,及早投降。只要投降,大顺政权就将给予宽大待遇,即“朕将加惠前人,不吝异数。如杞如宋,享祀永延”。诏书经过李自成认可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张璘然说书稿写成后“自成喜”,还赏了他一个官职。至于在措辞上用“君非甚暗”,应当说是恰到好处。“君非甚暗”,并非不暗,所以就该垮台。可是,要是把崇祯说得暗到极点,也就没有转圜的余地,达不到劝降的目的。古今中外政治斗争中的文件,绝大多数都是要从文件的精神实质来分析的,抓住一两句话引申出某种结论,难免犯断章取义的毛病。诏书中值得注意的还有下面一段很重要的话:“朕起布衣,目击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念兹普天率土,咸罹困穷;讵忍易水燕山,未苏汤火。”表明了李自成起义的宗旨和把农民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

上文说过,永昌元年诏书是在大顺军进入山西以后,攻克北京以前起草和发布的。这就牵涉到李自成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称帝的问题。诏书是皇帝专用的文书格式,文中自称“朕”也是皇帝才能使用的第一人称。李自成在占领西安以后,建立的大顺政权网罗了大批明朝投降官僚和封建文人,这些人绝不至于不懂起码的文书格式。我们看张献忠在称王之后、称帝之前是自称为“孤”而不用“朕”,孙可望称王以后用的也是“孤”“不穀”,文书用“令旨”,说明他们在封建文人的指点下也懂得这一套。李自成建立的中央政权经过襄阳(改称襄京)、西安(改称西京)两个发展阶段,比张献忠、孙可望建立的政权严密得多,搜罗的人才也广泛得多,不大可能在称帝以前就滥用诏书和朕的字样。

按照一般史籍的记载,差不多都说李自成在西安时称的是“大顺国王”,没有称帝;直到1644年旧历四月二十九日撤出北京的前夕才即皇帝位。这种相沿已久的说法还值得研究,因为有不少材料表明李自成在西安立国大顺时,不是称国王,而是称皇帝。请看以下材料:康熙七年《咸宁县志》记载“(崇祯)十七年正月元日,称大顺皇帝,改元永昌”(按:西安当时有两个附郭县,东城为咸宁县,西城为长安县。李自成称帝时住明秦王府,府在东城,属咸宁县地面)。大顺军进入山西后,当地一个封建文人说,“甲申初春,闯逆称帝,贼兵北渡,伪官授职”[260]。李自成在太原时,曾经命人向明晋王府的一个典仗官索取册籍。承办这件事的一位起义军将领把这个典仗官带来后问他:“某册在尔处,万岁要,快将去。”典仗官抗拒说:“谁是万岁,我崇祯皇帝才是万岁。”起义军将士喝道:“是如今万岁要,快取去,迟则死。”[261]赵士锦在《甲申纪事》中提到,“昌平降兵陈一元谓予曰……刘老爷(指宗敏)先至,吾辈跪云‘昌平守兵降’。刘老爷云:‘圣驾在后,须臾皇爷(指自成)至,跪降之。’”起义军进入北京时,民间“设香案粘黄纸一条书: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在北京期间,不少材料都能说明在四月二十九日以前对李自成的称谓是皇帝而不是国王。像李自成自称朕,臣下称之为陛下、万岁等材料都是屡见不鲜的。例如明庶吉士张家玉两次向李自成进陈情表,开头都用的是“前明朝翰林院官谨百拜陈情于大顺皇帝陛下”。

李自成占领北京以后,曾经派遣一部分军队南下,从起义军到达的河北、山东、南直隶的一些地方的活动情况来看,大顺政权的地方机构在提到李自成时都是用的皇帝尊称。如四月二十九日(按:这一天李自成在北京行即位礼,但不可能当天就传到任丘),大顺政权派人到任丘县逮捕发掘过李自成祖墓的明米脂县知县边大绶,见面时差役说:“万岁取尔做官,无恐也。”[262]四月间,起义军到达山东曲阜,明曲阜知县孔贞堪立即投降,出告示“令人供奉大顺国永昌皇帝龙位”,并且“献贡马十匹,银一千两”[263]。也是在四月二十九日,大顺政权徐淮防御使到达南直隶沛县,“拜诏改元”,“及其发号谕众,一则曰圣主,再则曰今上”[264]。

此外,许多记载还指出李自成在西安立国大顺以后,曾经封功臣以五等爵,颁布为李自成及其父、祖的名字避讳的规定,李自成外出是“张黄盖”,等等,这些都是称帝以后才会采取的措施。

总之,李自成的称帝时间是一个并没有搞清楚的问题。一种说法是在西安,时为1644年旧历元旦。另一种说法则为四月二十九日撤离北京前夕。为了判定孰是孰非,还需要对有关的史料做进一步的查证。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李自成在西安就已经称帝,为什么进京之后臣下要一再劝进,四月二十九日还要举行即位典礼呢?这个问题可以做如下的解释:李自成在西安称帝,表达了他和他的战友们要用大顺政权代替朱明王朝的决心。在北京的再次即位行郊天礼是宣告朱明王朝的彻底覆灭以及大顺政权不再是偏处一隅的割据力量,而是在全国范围内业已享有正统地位。无独有偶,清朝的顺治皇帝福临也是举行了两次即位典礼的。一次是1643年清太宗皇太极死后在沈阳即位为帝。次年九月由摄政王多尔衮等人迎来北京之后,十月初一日再次举行了即位典礼。尽管李自成和爱新觉罗·福临所代表的利益根本不同,但在取代朱明王朝,宣布只有以他为首的朝廷才是全国唯一合法政权这一点上,用意是一模一样的。

[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6期,第36—38页]

##论罗汝才

近年来,在罗汝才的评价上有一种全盘否定的倾向。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作《论罗汝才》。

一、罗汝才起义军在推翻明王朝过程中的作用

在明末农民战争中,以“曹操”为绰号的罗汝才领导的起义军是一支非常重要的队伍。它在推翻朱明王朝统治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仅次于李自成和张献忠领导的起义军。早在起义初期,罗汝才就是各支起义军中著名的领袖之一。他率领的起义军先后配合其他兄弟部队转战于黄河、长江流域,有力地动摇了明王朝统治的基础。特别是在后期,罗汝才部在几次关键性战役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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