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公诉
审讯结束后的第四十八小时,童知意被正式批捕。
证据链完整得无可挑剔:她本人的亲笔签名的供词、九起案件现场的物证比对、作案工具的来源追踪、以及她在每一处现场留下的Doom标记——全部与她供述的内容吻合。没有漏洞,没有矛盾,没有翻供的空间。
她被转移至市看守所,等待检察院的公诉。
移送审查起诉的那天,陆星辞没有去送她。他坐在办公室里,面前的卷宗堆得像一座小山,但他一页都没有翻开。他只是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手指间夹着一支没有点燃的烟,直到烟身被他捏弯了,他才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和她之间那条线,已经彻底断了。
一个月后,童知意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
送达通知书是由看守所的管教转交给她的。她接过那个牛皮纸信封的时候,手指没有颤抖。她当着管教的面拆开了封口,抽出里面的文件,一页一页地翻看。
起诉书上列明了她的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清单、以及公诉机关对她的指控——故意杀人罪,九项,全部成立。
她看完之后,把起诉书折好,放回信封里,递还给管教。
“麻烦帮我签一下送达回证。”她说。
管教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把送达回证递了过去。她签了字,字迹工整,一笔一划,和她当年在鉴定报告上签字时一模一样。
两个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却又迟迟没有落下来。
童知意被法警从看守所押送至法院。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棉衣——十一月的风已经有些冷了。她的头发比之前长了一些,但依然整齐地扎在脑后,露出干净的额头和眉眼。
她走下押运车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法院大楼上方的国徽。金色的国徽在阴天的光线下显得格外庄重,她看了几秒钟,然后低下头,跟着法警走进了侧门。
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
被害人家属来了大半。邓柏舟的妻子坐在第一排,穿着一身黑衣,眼眶红肿,手里攥着一团纸巾。张予笙的父母坐在她旁边,两个老人头发花白,面色憔悴。钱景明和陈栩安的家人坐在另一侧,两家人的座位挨在一起,偶尔低声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只是沉默地坐着。
记者们占据了旁听席的后半部分。长枪短炮架了一排,有人在调试录音笔,有人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着什么,有人在低声打电话确认版面安排。
还有一些普通市民——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法院开放了部分旁听名额,不少人特意请假赶来,想亲眼看看那个传说中的“法医杀手”长什么样。
陆星辞坐在最后一排靠边的位置。
他没有穿警服,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帽檐压得很低。他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就那么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双手插在口袋里,目光落在前方的被告席上,等着那个人被带上来。
上午九点整,审判长敲响了法槌。
“传被告人到庭。”
侧门打开了。
童知意走了进来。
她走上被告席的时候,脚步很稳,没有踉跄,没有迟疑。她站定之后,目光扫过整个法庭——从审判席到旁听席,从公诉席到辩护席——然后她收回了目光,平视前方,等待着接下来的流程。
旁听席上响起了一阵细微的骚动。有人伸长了脖子,有人低声议论,有人举起了相机。
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肃静。”
法庭安静了下来。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告知了诉讼权利。童知意一一作答,声音清晰,语速适中,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然后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是一名四十出头的中年检察官,声音浑厚,吐字清晰。他站起身,手持起诉书,一字一句地宣读起来。
“被告人童知意,女,26岁,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东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法医师……”
“经依法审查查明:2xxx年xx月xx日晚,被告人童知意以事先准备好的医用缝合针为工具,潜入被害人邓柏舟位于东海市滨江区XX路XX号的住所,趁被害人独处之机,用钝器将其击晕后,将约一万枚缝合针逐根刺入被害人胸部及心脏部位,致被害人因心脏破裂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2xxx年xx月xx日晚,被告人童知意以事先获取的被害人张予笙的日常行程信息为基础,在其常去的酒吧中,趁其不备,在其饮品中加入过量镇静剂,致被害人因药物中毒死亡……”
“2xxx年xx月17日晚,被告人童知意以事先准备好的钢钎为工具,潜入被害人钱景明、陈栩安位于东海市江北区XX小区的共同住所,趁二人熟睡之际,以钢钎同时贯穿二人胸部,致二人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