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讽刺——我学了这么多年的法医学,原本是为了帮助死者说话,为了还原真相,为了维护正义。但到头来,我用它来做了一件完全相反的事情。
我没有后悔。
第一个人是邓柏舟。
他是医生,救过很多人,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好人。但我知道他怕什么——他怕打针。从小就怕。体检抽血都能吓出汗来。初中那会儿有一次体育课受伤,校医要给他缝针,他吓得脸色发白,死活不肯,最后还是贴了个创可贴了事。
所以我选择用针来杀他。
一万根医用缝合针,我从不同的医疗器械公司分批购买,每次买的数量都不大,不会引起任何注意。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来踩点,摸清了他家的布局、他妻子的出差规律、他藏备用钥匙的习惯。
行动那天晚上,我戴着手套和鞋套,从他家门口的花盆底下取出备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一个人在家,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里看书。他看到我的第一眼,没有认出我来——毕竟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过面了,我的变化很大。
我说:“邓柏舟,好久不见。”
他愣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像是在回忆我是谁。在他想起来之前,我用准备好的钝器击打了他的后脑勺,他晕了过去。
我把他的手脚绑在椅子上,然后剖开他的胸口,拿出那包针,一根一根地扎进他的心脏。
他中途醒了一次。他看到自己胸前的景象,发出了我这辈子听过的最恐怖的叫声。但很快,他又晕了过去。我继续扎。一万根针,我扎了大约四十分钟。
他死于心脏破裂合并失血性休克。
我在现场留下了一个Doom标记。代表极致的报复,也代表我的名字。
第二个人是张予笙。
她是邓柏舟的初中同学,也是当年最活跃的参与者之一。她喜欢高高在上地俯视别人,喜欢操纵舆论、掌控局面。她家有钱,从小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任何人说话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语气。
她最大的爱好是喝酒。每周至少要去酒吧三四次,每次都喝到半夜才回家。这个习惯给了我很大的便利。
我跟踪了她半个月,摸清了她常去的几家酒吧和她的饮酒习惯。然后我选了一个周五的晚上,在她常去的那家酒吧里,趁她去洗手间的间隙,在她放在桌上的酒杯里加入了过量的镇静剂。
她回来之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二十分钟后,她开始感到头晕,以为是喝多了,让朋友扶她去了洗手间。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她失去了意识。
我伪装成一个好心的路人,把她扶出了酒吧,扶上了我的车。没有人怀疑——在那种地方,喝醉的女人被朋友带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把她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她因为药物过量而死。
她在死前短暂地清醒过一次。她看着我,眼神迷蒙,似乎想说什么,但她的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了。她只能发出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
我没有等她说完。
第三和第四个人是钱景明和陈栩安。
他们是模范情侣,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一直谈到大学毕业、工作、同居。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的感情,说他们是天生一对,说他们一定会白头偕老。
但我知道他们的秘密。钱景明在外面有女人,陈栩安也知道,但他装作不知道。他们维持着表面的恩爱,实际上各怀鬼胎,谁也不信任谁。
他们喜欢在人前扮演模范情侣的样子,那我就成全他们——让他们永远在一起。
我选择在他们同居的公寓里动手。那天晚上,我趁他们熟睡之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了他们的房门。我手里握着一根钢钎——这是我专门找人定制的,长度和重量都经过了精密的计算。
我先走到床边,看了看他们的睡姿。钱景明仰面躺着,陈栩安侧卧着,脸朝着他的方向。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近到我可以一箭双雕。
我举起钢钎,对准了两颗心脏连线的中点,然后用尽全力刺了下去。
钢钎贯穿了钱景明的胸膛,穿过床垫,刺入了陈栩安的背部。两个人的身体同时抽搐了一下,然后同时不动了。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
我在现场留下了两个Doom标记。一个在钱景明的胸口上,一个在陈栩安的胸口上。
第五个人是余承舟。
他最爱嚼舌根。初中三年,他传过的谣言比我吃过的饭还多。“精神病院”那个说法就是他传开的——他到处跟人说我有精神病,说我进过精神病院,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好像他亲眼见过一样。
我选择用他的舌头来杀他。
我把他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勒住了他的脖子。他挣扎得很厉害,但我的手法很专业——我知道勒多久会让人失去意识,勒多久会让人死亡,勒到什么程度会留下什么样的痕迹。
他死后,我把这些年他造过的谣、传过的话,打印出来,一张一张地贴在他的尸体上。让所有人都看看,他那张嘴都说过些什么。
然后我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第五个Doom。
第六个人是李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