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写的时候她已经被抹了。
他知道她说过什么,他抄下了她说的每一个字——可他想不起她叫什么。
跟他现在想不起那个穿橙色冲锋衣的女人,是一模一样的。
他把十七本挨个翻了一遍。
这件事花了他四十多分钟。
他没有细读——他做的是编目的活:翻开,扫一遍,找页眉、页脚、扉页、封底、任何可能出现身份信息的地方,记下页数和末行,合上,放到右手边那一摞。
十七本,十七个人。
第二本是个男的,讲他在装卸队扛了二十二年麻包,讲他的肩膀怎么塌下去的。第五本讲的是一个在渡口卖茶水的,她记得每一条船的名字。第九本只有十一页,讲的人反反复复说的是一间没了的小学,说到最后一页还在说那间小学的门朝哪边开。
每一本最后都有那句话。
记录对象已不可见。本册为手抄第X遍。
第一遍。第三遍。第一遍。第六遍。第二遍。
沈叙翻到第八本的时候,那一行写的是——
本册为手抄第十一遍。
他盯着这七个字,很长时间没有动。
十一遍。
二十几页的口述,一个字一个字抄十一遍。
他自己昨天凌晨抄第三本,抄到两点,手腕酸得抬不起来。那是一本,抄一遍。
十一遍是什么概念。
沈叙把那本翻到中间,凑近台灯看纸面。
他看出来了。
字迹是稳的,但不是同一天写的。第一页到第六页的墨色偏深,第七页开始浅了一点,第十二页以后又深回去——那是换了笔,或者隔了很久。而每一页的字间距都完全一致,一行不空,页边留白宽度分毫不差。
一个人在很长的时间里,一遍一遍地把同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人重新写一遍,而且每一遍都写得和上一遍一样整齐。
"甘老师。"沈叙的声音很轻。
"嗯。"
"抄一遍能保多久。"
甘鹤年没有立刻回答。
他伸手把那本拿过去,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看,又还给沈叙。
"不知道。"他说,"我抄的那些,最早的是七九年的,到现在还在。"
"那他为什么要抄十一遍。"
"因为他不知道能保多久。"甘鹤年说。
沈叙握着那本本子,忽然觉得手里的东西重得不像话。
他不知道能保多久,所以他一遍一遍地抄。
不是因为有把握,是因为没有。
十七本里,没有一个名字。
沈叙翻到第十四本的时候,手停了一下——那一本的口述里出现了一辆公交车。第九页,受访者在说她每天下班怎么回家,说到"K11那趟人少,司机开得慢"。
就这一句。没有下文。
他把这一页折了个角,然后又把角捋平了——不能在别人的手抄件上留痕迹,这是他这一行的规矩。他改用一张便签夹了进去。
他把十七本重新码好,然后拿起那本深蓝色硬壳的。
翻开。
里面是一张表。